离婚案牵出房产证撤销纠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1:40:49 345 人看过

12月9日,年逾六旬的宋金山老汉一早找到山东省夏津法院行政庭法官,要求法院撤销县政府颁给其子宋岳新的房产证,为什么父亲要与儿子争房产呢?案件受理后,才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原告老汉之子宋岳新与妻子刘桂香正在闹离婚,小夫妻俩为了争夺宋岳新名下的一处商品房房产共同上诉到德州中院,打起了二审离婚官司。二审审理之中,夫妻双方都主张自己才是真正的楼房所有者。宋老汉为了防止房产落入他人之手,连忙起诉到夏津法院要求撤销其子宋岳新的房产证,将房产转为己有,于是德州中院中止了案件审理。

夏津法院行政庭法官了解案情后,分析案件的症结在于房产的分割,考虑到仅仅判决房产证归属,极有可能会是案结事不了,当事人还得接着打官司,于是法官们定出了促成行政和解的审理思路。他们一方面向刘桂香做思想解释:公公年纪大了,爱子心切,可能做法有欠妥当,但看在孩子的份上肯定会给你做出一定补偿,使刘桂香抵触心理有所缓解。另一方面法官们帮宋金山化解心结:媳妇家庭条件不好,将来还得抚养女儿,从人情出发也应做出适当的补偿,毕竟孙女还是您的孙女啊,一席话说的宋老汉连连点头称是。最终法官们促成宋金山、宋岳新与刘桂香达成调解协议,由宋金山及宋岳新支付刘桂香部分房款60000元,刘桂香放弃争议房产所有权,宋金山主动撤回起诉,一起案中案就此化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纠纷案
    2000年9月28日,原告田家乐之父田立与郑某在朝阳区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原告田家乐认为其父患有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不符合法定,朝阳区民政局在为其父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未要求田立与郑某出具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书,即为其办理了手续,程序严重违法。为此,原告田家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撤销被告所做的婚姻登记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被告辩称,被告作为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在对登记人田立和郑某的婚姻状况等有关证明进行核实后,认为登记申请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系自愿结婚,为登记申请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行政行为并无违法之处。另外,根据的规定,原告不得干涉其父的婚姻,没有要求撤销该婚姻登记的权利。
    2023-04-22
    497人看过
  •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出?离婚调解书享有撤销诉权吗?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谁出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的,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
    2023-12-15
    82人看过
  • 产权纠纷房产证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产权纠纷房产证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当签订的不动产转移协议在法律上被判定为无效之后,倘若由于此无效协议导致不动产已经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那么相关的登记内容是可以依法取消的。此外,在民事法律行为最终被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确认不产生有效约束力之后,做出此行为的当事人应将因其行为所得的财产进行归还;若无法进行归还或者归还并无实际意义,则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折算补偿。对于有过失的一方,应当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均存在过失,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
    2024-07-20
    270人看过
  • 房产纠纷如何申请撤销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交易合同具备撤销权。若任一合同签署方有意愿与交易对手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均可以达成共识并联合发起对该协议的撤销程序。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存在诸如欺诈行为、胁迫现象、显失公平以及重大误解等严重侵害签署方权益之事,当事人有权直接诉诸于当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此份房地产交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
    2024-08-18
    288人看过
  • 房产证有纠纷能离婚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产证有纠纷能离婚吗涉及到房地产方面的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仍然有权选择通过离婚途径解决。当事人之间可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备案,同时针对房地产产权问题,也需要进行详细的安排、划分;如未能达到共识,则可以依法向所在区域内的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程序。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经调解依然无法处理,法院会判令离婚:1、重婚或夫妻一方向外与他人持续过正常生活;2、实施侮辱、打骂、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3、长期沉迷于赌场赌博、毒品吸食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者;4、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已达两年以上未有实质性接触;5、其它导致夫妻关系严重恶化、走向崩溃边缘,无法修复的原因。若一方当事人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发起的离婚诉讼应予以受理并启动相关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
    2024-03-20
    220人看过
  • 离婚牵扯经济纠纷该怎办
    离婚后经济纠纷怎么处理,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个人所借而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一、夫妻离婚后怎样承担债务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是。1、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个人债务:男女一方在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按照双方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也由本人偿还。二、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
    2023-03-09
    313人看过
  • 撤销房产证先进行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基于我过现行法规之规定,民事诉讼领域主要着眼于处理各类民事争议;然而,房产证的撤回事项则涉及了行政行为范畴,因此,通过民事诉讼流程无法实现对房产证的撤回权益。若欲对此项事务进行撤回,应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并展开行政诉讼程序以实现合法权益实质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
    2024-05-04
    404人看过
  • 开封女子结婚20年竟成小三房产纠纷牵出真相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一个案件,孙女士和一名男子以夫妻身份生活了二十年,并持有合法的结婚证。丈夫去世后,突然冒出来的儿子,继承了丈夫留下的房产。经法院调查发现,这位丈夫在老家还有一个合法的妻子和完整的家庭。孙女士所持的结婚证件被证伪,二十年的婚姻关系成婚外情。孙女士向另一方索要25万元赔偿,目前该案件正在调解当中。【事件】丈夫去世后生活近二十年的妻子成小三今年2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确权案,原告孙女士要求分割被告名下一处房产。孙女士与黄某相识于1988年,当时黄某在开封市区开办了一家皮毛加工厂,孙女士在该厂打工期间,和黄先生谈起恋爱。1991年两人开始共同生活,并在1993年领取结婚证,成为名义上的合法夫妻。直到黄先生去世,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相处。黄某在开封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们是夫妻。1999年,两人在开封市区共同购买了一套180多平方米的
    2023-06-10
    444人看过
  •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原告撤诉怎么查
    离婚后财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
    2023-04-27
    90人看过
  • 父母出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案情回放小李和小王结婚时,因二人都刚工作不久,经济状况不太好,小李的父母便拿出10万元,为小李付了买房首付,并约定,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但小李与小王婚后不久便准备离婚。小李认为,房产是自己父母出的首付,应当给父母一个交代。但小王却认为,房产是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应由夫妻二人均分。司法解答大红门街道司法所的程琳解释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小李的父母买房前并未明确表示房子要赠与小李和小王夫妻双方,所以10万元的首付应当作为小李父母赠与小李个人的,不应当被划入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在小李和小王离婚分割财产时予以分配。程琳还强调说,对于房屋的分配处置,如果夫妻一方想要房产,则得到房产的一方应当对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进行补偿。如果夫妻双方都不要房产实物,
    2023-04-22
    69人看过
  • 法院判决房产纠纷可以撤销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接受某项纠纷案件立案并开始审理之后,直至宣告判决结果之前,原告方有权请求撤销其起诉之主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该案件已经获得了最终的审判结果,那么原告便失去了申请撤诉的权利。在此种情况下,如原告对于已判的判决仍有异议,他们依然享有上诉的权利,亦可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4-05-10
    370人看过
  • 撤销房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房产证撤销诉讼时效应期内的最后六个月,若遭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不可抗力”),如继承开始后未能及时确认继承人或遗产管理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又或是他们缺乏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因故死亡、失去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特殊情况,则诉讼时效将暂时停止计算。待上述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因素消除之日起,经过整整六个月的时间,诉讼时效期间方能正式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024-05-04
    439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的分类,撤销权案件的举证问题
    一、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的分类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两种撤销权只要有行为,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撤销。而对低价转让
    2023-12-20
    183人看过
  • 产权在手牵出陈年纠纷怎么处理
    关于房地产权证所引发的各种争端,当事人可选用以下三种方法予以妥善处理:(1)、协商解决。此途径要求参与争议的各方当事人,在保持平等、自由且自愿的原则上,通过展开诚挚而融洽的协商,以及互谅互让的精神,共同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圆满解决有关纠纷问题;(2)、仲裁解决。当争端发生后,纠纷当事人可根据相关仲裁协议或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向相应的仲裁机构递交申请书,仲裁机构将依据规定,对相关申请进行严格而规范的审查与审理,最终作出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裁决,并敦促当事人遵守裁决内容,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同时,仲裁机构还会支持其中一方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以便有效解决纠纷;(3)、诉讼解决。即通过启动司法程序,借助司法力量来解决争议。具体操作流程为,当事人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与研究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或裁定。随后,当事人可选择自愿履行已生
    2024-04-30
    44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关于撤销房产证纠纷案件律师怎么收费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09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案件 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 根
    • 上诉的二审离婚纠纷案能不能撤销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29
      在涉及离婚事务的诉讼程序中,原告诉求方在二审阶段具有申请撤回诉讼的权利。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撤诉的要求必须得到法庭的审查及确认,同时也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若原告决定撤诉后再次寻求启动离婚诉讼,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他/她需等待六个月的时间。此举旨在为原告提供充足的思考空间,防止因一时冲动而引发不必要的诉讼。相较之下,作为被告的一方,其有权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不受任何时间上的限制。这是
    • 离婚案件如何撤销,怎么撤销离婚案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6
      离婚案一般不会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
    • 结婚证撤销会撤销离婚证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
      1,结婚的撤销只存在婚姻当事人存在胁迫情形下,在被胁迫方取得结婚证后一年内可申请撤销,视为婚姻不存在。 ,2,你的这个情况,以取得结婚证,无论你二者有无同居行为,皆视为婚姻关系有效,就是说你们就是夫妻关系。 3,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他违反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法院应该会判离婚。 4,由于他与其他女孩有。。。来往,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证据充足的话,法院会判你赢。
    • 婚约财产纠纷可以撤销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他给你的住房应为赠与行为,且已实际履行,正常的赠与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必须有书面证据证明),你违反了约定的条件,可撤销赠与行为。如果按婚约财产纠纷处理,其赠与是以结婚为条件,你们没有实现结婚的目的,按婚姻司法解释的规定,婚约财产应当返还,但前提是,必须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他出钱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