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构扣押了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怎样索回
行政机关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后,被扣押财物的所有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退回被扣押的财物。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
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
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
行政案件对依法扣押、扣留的财物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252人看过
-
行政机关扣押多长时间按无主物没收
399人看过
-
行政机关扣押货物是否有期限行
214人看过
-
被扣押期间的财物受损行政机关要不要赔偿
77人看过
-
行政机关扣押货物是否有期限?长时间扣押不还怎样处理?
141人看过
-
能否执行与抵押物无关的财产?
158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查封、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以上述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要办案人员索要,对不属于案件物品拒不退还的,可以提出申诉和控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部门、网络服务单位;原主
-
公安机关可以扣押与案件相关的工具吗?公安机关可以扣押哪些物品?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对于未涉案的工具,公安机关不得扣押。为了侦查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可以扣押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但必须出据扣押清单。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一)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押或者扣留的物品。对下列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对哪些物品不得扣押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
行政机关在执法时,是不是对所有与涉案有关的财物都能查封、扣押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1查封、扣押财物是两种基本的行政强制措施,为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杜绝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侵害公民、企业合法权益,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明确而具体
-
如何办理失效的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财物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01、行政机关在解除对当事人物品的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立即退还,或者将拍卖款项退还。 2、《行政强制法》规定,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