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及经营收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4:40:17 135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夫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另一方婚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4、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承包经营权,但对土地进行了改良,或婚后双方在承包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并共同进行了经营和管理,对涉及改良方面的费用以及通过土地改良增加的收益,或婚后种植的地上附着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和非法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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