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和责任主体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4:42:31 421 人看过

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管职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责任主体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1、一般情况下,哪个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税务机关就是履行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同行使职权的税务机关均为赔偿义务机关。

2、经过上级税务行政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的税务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则上级税务机关对加重损害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3、应当履行赔偿义务的税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赔偿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管职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中国的国家赔偿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而在行政赔偿中,由于侵权主体和赔偿义务机关的不同又有不同的种类,税务行政赔偿就是其中的一种。税务行政赔偿区别于其他行政赔偿的显著特征就在于,构成税务行政赔偿责任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管职权的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必须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行为。

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行为应当是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即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了行使税收征管职权,依法针对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采取某种行政措施的单方公务行为,而不是税务抽象行政行为。税务抽象行政行为所针对的人和事往往是不特定的和不具体的,一般情况下,它不会自动地直接产生损害后果。税务抽象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也只有在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适用它针对特定的人和事作出某项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时才有可能发生侵权,所以国家无须对税务抽象行政行为负赔偿责任。

(三)必须是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根据中国国家赔偿法第2条的规定:中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因而它不同于民法上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民法上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是过错原则。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而国家赔偿法上的违法原则并不过问行为人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而是以法律、法规作为标准来衡量行为。如果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那就是违法,造成损害的,国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虽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但却是“歪打正着”,以法律,法规衡量其行为,客观上并未违背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那就不是违法,就不能导致国家的赔偿责任。

(四)必须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所谓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是指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之所以强调损害后果已经发生是因为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并不一定会导致损害的后果,例如:县税务局未查明偷税事实就决定对纳税人处以5000元的罚款,所有手续已经办妥但没有去实际执行,或者在未实际执行前被复议机关复议撤销或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这种情况下就无所谓损害的发生,自然就不产生损害赠偿问题,而只有在损害后果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国家才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所谓损害后果已经发生,既包括确已存在的现实的损害,也包括已经十分清楚的在将来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的损害。同时所损害的必须是纳税人合法财产权和人身权,而非其他权利。如政治权利等。

(五)必须是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只有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违法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同纳税人已经发生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税务行政赔偿责任才能构成。这个因果关系就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损害后果必然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作出的违反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而非其他。如果此行为与彼结果之间没有这种紧密的、必然的联系,因果关系就不能存在,也就不能构成税务行政赔偿责任。因此,确认税务机关为某一合法权益损害后果的赔偿义务机关,必须要有证据证明损害后果是由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违反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且举证责任一般要由赔偿请求人即纳税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责任主体相关文章
  • 工伤责任的赔偿主体
    仲裁委员会
    出现了工伤赔偿的法定原因,受伤害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向谁请求伤害赔偿,即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试行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肇事者”,而不是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若不低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伤残补助金,企业或者工伤保险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第三十条规定:“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害赔偿责任的,我国有关单位应当向外方索取伤害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应归当事人或者其亲属所有,但需偿还有关单位垫付的费用”一、发生工伤该如何主张权利首先可以肯
    2023-06-19
    372人看过
  •  分析主体是否能够履行其职责和义务
    本篇文章主要关注签约方的经济实力及其发展趋势。为了审查签约方的经济实力,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包括现场了解、调查其工商档案、调查其房产或地产状况、调查其车辆状况、了解其盈利状况、通过行业内打听、索要其财务报表做财务分析、了解其口碑以及通过互联网了解其状况等。如果必要,还可以要求其提供经独立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重点关注签约方的经济实力及其发展趋势,涵盖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诉讼状况、注册资金、担保情况、企业规模以及全部资产等方面。审查的途径主要包括:1、现场了解,看主体的办公条件,客户的往来情况等。2、和对方包括职工的谈话,内容涉及对方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业绩、收入来源,职工的收入、福利等。3、到工商局调取其工商档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其房产或地产状况、到车管所调查其车辆状况。4、索要其财务报表做财务分析,了解其盈利状况。必要时要求其提供经独立的审计们的出具的审计报告。5、通过行业内打听起在
    2023-11-14
    414人看过
  • 征税主体在税务执法时的义务有哪些
    为了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有效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活动,相关法律规定了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一定的告知义务,即要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税务执法活动中,应将应该让纳税人知道的相关事项及权利等,通过适当的途径告知纳税人。根据现行法律,征税主体在税务执法时主要有以下几项义务:1.告知执法身份。征税主体在进行税务行政执法时,应当首先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如出示证件,按规定穿制服等。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2.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方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救济方法,是税务执法者做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相对人的一项重要权
    2023-05-05
    379人看过
  • 用工主体责任应否包含工资清偿义务
    一、用工主体责任应否包含工资清偿义务1、包含工资清偿义务,根据一般的劳动法和雇佣关系的原则,用工主体应当承担工资清偿的义务。用工主体包括雇主、雇主的法定代表人、劳工派遣单位等,他们应当按照劳工的劳动成果支付工资,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工资。2、用工主体的工资清偿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按时支付工资:用工主体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工的工资。这意味着用工主体应当按照合同、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约定的支付时间到来时将工资支付给劳工。(2)全额支付工资:用工主体应当支付劳工应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形式的工资。不得扣除未经劳工同意的款项,如无合法理由,也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3)提供支付工资的条件:用工主体应当提供劳工领取工资的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工资账户、提供工资单等。(4)负担支付工资的成本:用工主体应当负担支付工资的
    2023-11-30
    352人看过
  • 解析我国国家赔偿中职务主体的义务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的费用是来自国家财政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
    2023-07-03
    72人看过
  • 受赠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华侨捐赠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受赠人应当向所在地侨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捐赠人临时捐赠的,受赠人可以先行接受捐赠,但是应当在三十日内补办登记手续。捐赠人向境内捐赠物资的,受赠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2、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并将捐赠财产登记造册。3、受赠人应当妥善使用、管理捐赠财产,不得违背捐赠人的意愿,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确需改变性质、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并向办理登记手续的侨务部门备案。4、对华侨捐赠的外汇或者人民币,受赠人应当按照用途,在所在地有关银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5、对华侨捐赠的工程项目,受赠人应当与捐赠人订立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受赠人应当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受赠人不得擅自改变华侨捐赠工程的设计、规模和标准。6、受赠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
    2023-06-09
    261人看过
  • 行政许可主体的含义和种类
    (一)行政许可主体的含义和种类1、含义行政许可主体,既实施行政许可机关或者组织,是指基于相对人的申请,对相对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准许或者认可相对人所申请的活动或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它是行政主体概念在行政许可活动中的具体体表现形式。2、行政许可主体的种类我国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包括三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二)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许可主体,而且也是行政许可主体的主要一种类型。但是,并不是所有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许可主体。行政机关要成为行政许可主体,还必须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一些其他必要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的行政机关。2、必须有法律明确授予其一定的行政许可权3、法律授予的行政许可职权应当小于或等于其外部其外部行政管理职权及范围。
    2023-06-06
    337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什么
    对于违法行为人实施的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各地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上述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税务征收的管理,并且依其职权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十四条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本法所
    2022-07-16
    144人看过
  • 论受教育义务的主体
    受教育义务
    1982年的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很显然,对该条规定的法理解释具有区别于其他条款的特殊性。也就是说,根据受教育的基本法律特征,受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义务主体不完全一致。特别是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与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主体是分离的。通常来说,一个人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应当属于广义上的个人人格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个人有接受教育的自由选择权。但是,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教育问题又涉及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发展和延续问题,所以,接受教育又不能完全看成是个人的私事。特别是对于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来说,一个国家的政府、适龄儿童及青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有责任敦促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以基础教育为内容的义务教育,并从社会条件上来保障每一个未成年人在进入社会之前接受必要的社会化的训练。当然,至于说适龄儿童和青少年自身不愿意接受义务教育的,即便是强加了严厉的法律限制措施也是无济于事
    2023-06-06
    94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
    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是对这些主体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或其他义务的公民和其他组织,可包括:(一)公民个人。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实际掌握、了解和熟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公民,是竞业禁止中最主要的义务主体,如公司的董事、经理人、股东及合伙人等、文秘人员、财务人员、高级研究与技术开发人员、技术工人、以及曾经在上述岗位上任职的在一定期限内的离退休人员。比如我国《公司法》第59条、第61条规定:董事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40条第1款规定: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公司法》对经理人也规定了不竞业义务,与对董事的规定相同。《
    2023-06-09
    414人看过
  •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的义务主体
    一、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的义务主体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的主体是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具体包括旅馆、宾馆、餐馆、娱乐场、商店、车站、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银行、邮电、通讯部门的营业厅、医院、动物园、公园、体育馆、展览馆、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营运中的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以及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大规模集体活动(如社区运动会或公益晚会等)的组织者负有对参加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二、公共场所管理人的义务有哪些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必须对他人负担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3-07-07
    212人看过
  • 驾驶员在执行职务时肇事,责任主体和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咨询:驾驶员在执行职务时肇事,责任主体和诉讼主体如何确定?解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9条的规定,应区分驾驶员执行职务的性质,即其执行的是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职务还是其雇主分派的事务。若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职务,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若是执行雇主分派的事务,则视该驾驶员有无过错,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的规定处理。对于诉讼主体,若原告起诉时仅以驾驶员所在单位为被告,后原告申请追加驾驶员为共同被告,则由于是否系执行职务行为中致人损害需要人民法院审查,故依法应予准许;经审理查明确属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则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的规定,判由驾驶员所在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若原告起诉时仅以驾驶员所在单位为被告,被告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追加驾驶员为共同被告,则依法不应准许。因为驾驶员与其所在单位之间并不存在同时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并非必须共同参加诉讼
    2023-05-05
    475人看过
  • 房屋拆迁法律关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
    1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2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3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租用公房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计户,由拆迁人按户进行补偿安置、4、同住人,是指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人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5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税法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具体内容如下:1、税法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参加到税收法律关系中来才能成为税法主体
    2023-07-05
    384人看过
  • 怎么理解国家赔偿的主体与赔偿义务人?
    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哪些?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范围而言包括上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至基层人民政府乡镇政府的各级各类行政组织,不仅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也包括非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国家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行使审判权的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监狱管理机关。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国家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各类国家机关中工作的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监狱看守所的管教人员。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人员和行政机关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员此外还包括自愿协助执行国家公务的普通公民。不
    2023-05-02
    54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责任主体
    相关咨询
    • 税务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谁,有没有法律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4
      税务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税务机关。如果是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则共同行使职权的税务机关均为赔偿义务机关。如果履行赔偿义务的税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赔偿机关。
    • 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是一种法律在综合考虑了在调整商业活动的秩序中设立这种义务的社会经济价值及道德需要后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 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
    • 产品责任的侵权赔偿义务主体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有以下人属于几类产品责任的赔偿义乌主体: ⒈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⒉服务的提供者 ⒊营业执照的持有人或借用人。 ⒋展销会的举办者或者柜台的出租者 ⒌广告经营者
    • 交通事故中怎样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主体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9
      交通事故中怎样确认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主体: 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原则确定赔偿责任,对于双方机动车之间的过错适度可以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划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划分
    • 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有哪些呢,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08
      1、一般情况下,哪个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税务机关就是履行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共同行使职权的税务机关均为赔偿义务机关。 2、经过上级税务行政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的税务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则上级税务机关对加重损害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3、应当履行赔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