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处理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14:24:07 183 人看过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的主管,是指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国。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这一规定是以发生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是否属于民事关系为标准来划定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然而,随着我国法治向前推进我国法院根据这一标准逐步扩大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把那些原来因条件不成熟而未受理但本质上又是符合这一标准的案件列入了受理范围。

民事诉讼的范围

(1)财产关系案件。这里所说的财产关系,指的是不包括具有纵向行政隶属关系的财产关系,只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主要有财产所有、财产权利的流转、财产权利继承等横向的财产关系。这一内涵是与我国民法的调整范围向对应的。

(2)人身关系案件。这里所说的人身关系是基于人格权、身份权而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的权利。基于人格权而产生的权利包括生命、姓名权、荣誉权等。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然而基于政治性和隶属性的纵向管理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管理就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当然在争议解决时也就不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范来解决。这类型的纠纷主要包括行政人事关系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管理纠纷等。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像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3)劳动争议案件。目前我国的就业采用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模式,在争议解决时也采取“先仲裁,后诉讼”的争议解决模式。在这样一种体制下,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均可以通过到法院打民事官司的途径解决。

对于诉讼程序终结的适用是需要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认定的,当事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裁定终结,但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是无法适用的,法院应当对有关材料和证据进行认定后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04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范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什么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反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反诉的规定中对反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申请反诉,是被告为了使原告的起诉失去意义,当被告提出反诉的时候,此时原告可以变更诉讼。在诉讼和反诉时,原告和被告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反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2023-07-11
    63人看过
  •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的是?
    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
    2023-08-05
    303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诉讼范围是什么,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已于2000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9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
    2023-08-05
    7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范围包括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特别授权是指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委托诉讼代理人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一、诉讼中委托手续可以撤回吗诉讼中委托手续可以撤回。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撤销委托的,要通知受托人和法律关系的相对人。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授权委托即为撤销。二、医疗事故诉讼代理人有哪些权利医疗事故诉讼中的代理人权限有:一般授权,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
    2023-04-10
    5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代理人范围的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诉讼中近亲属、律师、社会团体推荐的人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都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但只有律师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同时,社会团体不是以团体的名义代理诉讼,而是以团体推荐的人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近亲属是指当事人身体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等亲属。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指依法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有章程、有名称、有一定数量成员、有经费来源、有办事机构
    2023-09-03
    45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的法定合规范围
    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范围,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条件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还有律师;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应该是合法经营的,不是营利性组织。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所在单位可以推荐一人代为诉讼,但必须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和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2023-07-06
    14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范围具体是什么
    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范围如下: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如下:1、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因此其代理的事项和代理权限的范围都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2、法定代理人的权限,法定诉讼代理人既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也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法定诉讼代理人所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应视为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与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产生同等效力。赔偿权利人的资格范围是什么赔偿权利人的资格范围包括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近亲属,受害人抚养的被抚养人等。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
    2023-08-10
    3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自认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自认规则的适用范围:将与身份关系有关的事实以及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排除在自认的客体范围之外,不适用自认规则。二、自认效力是怎样的?1、自认方: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其约束力来自于诚实信用原则及禁反言原则,同时效力及于二审。2、自认相对方: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3、对法院效力:法院须以当事人自认作为判决依据,这是源于当事人主义中的辩论主义这一基本原则。三、拟制自认问题我国严格限制默示自认原则,即不仅要求当事人有不予争执的行为发生,也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充分说明该事项的含义及可能的后果,并再次询问其对该事实承认或否认的意见,该方当事人仍然不置可否、态度暧昧、沉默不语的,方能视为自认效果。注意,单纯沉默,不必须构成自认。因一方对对方不利于己方的陈述沉默,其含义存在多种可能,或记不清、或不想回答,不具有确定性,必须进一步确定其含义,再行判断。四、自认撤销1、法
    2023-06-03
    14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审理特定案件类型的程序。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或死亡、认定民事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和实现担保物权等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公民权利维护、监管和财产权利管理,以及民事纠纷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相对,审理的案件类型不同,程序也不相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和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其中,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主要涉及对公民权利的维护,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主要涉及对公民权利的监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主要涉及对财产
    2024-01-05
    12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保全财产范围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保全财产范围是什么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二、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期限有多长时间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该《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2023-06-03
    307人看过
  • 简述民事诉讼与仲裁业务范围
    一、国内诉讼1、民事诉讼(包括: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婚姻、继承、赡养、赠与、房屋拆迁、租赁、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纠纷等),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和诉讼。2、行政诉讼(包括:行政处罚、产权确认等行政纠纷),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3、经济诉讼(包括:各类合同、房地产买卖、投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票据、保险、招投标、反不正当竞争、联营等经济纠纷),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和诉讼。4、刑事诉讼: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5、再审和各类案件的申诉(包括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案件),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代理参加各类案件的再审和申
    2023-06-06
    3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一)重大涉外案件1.争议标的额大。2.案情复杂。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1.主体众多。2.标的额较大。3.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重大的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2.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的的级别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一、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确定行政诉讼案件所适用的级别管辖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起诉当事人要起诉离婚的,应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从级别管辖
    2023-03-05
    79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赔偿的范围包括
    一、我国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赔偿的范围包括网上申请居住证流程(一)选择需登录的平台类型,选中“居住登记”或“居住证/签注申办”进行登录;(二)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三)用户首次登录需进行手机验证码校验,填写对应手机和校验码;(四)个人通过点击“办理居住证”按钮进行居住证的申领申请。(五)在点击“办理居住证”后,平台将弹出《xx居住证业务申请表》,表单中会根据用户自己的个人信息自动填充表单中的相关内容项,用户只需补充或修改为填写的内容项即可;注意事项:1、正确填写身份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户籍地址、户籍详细地址与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2、填写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受教育程度、户籍类别、婚姻状况、联系电话、出生地、婚育证明、免疫接种证明;3、填写居住信息:居住类型、离开原籍日期、来京日期、来现居住地日期、来京原因、房主姓名、房主身份证、房主现住地、房主电话、房屋所
    2024-01-25
    84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程序及范围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程序: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2、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如果人民法院接受了当事人关于证据保全的申请,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要在裁定中指明应保全那种证据,以及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用什么方法实施保全。人民法院可以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证据保全的范围,证据只要具备如下条件,申请人或诉讼参与人即可申请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院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一、财产保全的裁定执行(一)保全执行是指在取得终局的、确定的法律文书以前,为防止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裁定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而采取的旨在维持标的物现状,确定和保护证据的强制措施。(二)保全执行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
    2023-03-14
    31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自诉民事案件诉讼请求范围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29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
    • 民事诉讼公司诉讼参加人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1
      自己权益的机会民事诉讼参加人范围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证人等。诉讼中作为案件的原告和被告要务必到场,如果其中的一方无故的不出庭参与案件的审理,那么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不到场参与审理的一方就失去了维护。
    • 民事诉讼诉讼的地域管辖的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01
      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与权限。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确定的基础上划分同级法院之间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权限问题。现行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根据行政区划;二是根据当事人或诉讼标的和人民法院的关系。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可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四种。除专属管辖外,其他管辖中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对案件均有管辖权。总体上
    •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理人民法院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1
      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主要有四个,详细的内容,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在此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