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观望这充满激情与诱惑的年代,我迷惘,婚姻究竟有多少稳定性,又有多少安全系数呢?流行于世的婚外情究竟是什么样的产物呢?我想谁也说不清楚!
当今是个超越的年代,婚外情似乎也在无形之中成了一种流行的元素,它超越了情感,超越了人们思想里固有的传统道德范畴。我其实无意批判什么,也许还没资格去评论什么,但却目睹了沉浸或迷恋于婚外情的男人女人们,是如何在短暂的幸福中痛苦地挣扎着。往往这种现象一旦被发觉,他们还会用种种理由去说服朋友或是亲人们,以赢得他们的谅解和接受,其生情并茂、声泪俱下的描述不但使这些说法有它的立足之地,而且听来还颇让人同情。
婚姻进行中的人们一旦拥有婚外情,他们则是痛苦并幸福着的。幸福于重新感受激情,痛苦于爱人与孩子那无助的眼睛;一边是自己对家庭应付有的责任,一边是情人的温存让他们留念不已;爱人的难舍,激情的忘我;让他们迷失了方向。婚外情中的人们犹如行走在两边都是悬崖的吊桥上,摇摇晃晃、小心翼翼地艰难取舍着。他们的身心同时被两个爱着的人泅捆,从而倍受煎熬。婚外情的涉足者往往都属于浪漫型性格的,幻想把爱人和情人融为一体,幻想着一个最最完美的童话,并且渴望自己能永远沉醉在童话里。当面对爱人的温存使他们也曾想痛下决心舍弃外面的诱惑;而情人的浪漫刺激又让他们无法自拔;往往可以在一夜之间把两边的情感变的模糊无助。其实他们也很想要一个所谓完美的结果,金无赤足,人无完人,而况于这种充满危险的情感又怎么可能会如想象中的完美呢。
这些婚外情的当事者总会感叹的说:人海茫茫,难得一份情缘,既然有幸得到,也不枉此生。所以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去舍弃。可这段可遇不可求的情缘却是建立在自己家人的痛苦之上,难道可取?有时候,或者因为你寂寞,又或者因为许多的无奈,爱情会游离原本温馨的港湾。有时候,人们的脚步会在某个地方驻足,也可能会在某个十字路口不经意地拐弯。可是,当你转身的那一瞬间,你可曾听到身后那段曾经的爱情在哀哀哭泣。
婚姻或许会因为时间的推移、家务的琐碎而疲劳,但它却给了你一个实在的家,一个可以歇息的港湾。婚外恋或许真的浪漫刺激,让你时时感觉犹如梦幻中的美丽,但它给你的却是一个虚幻城堡。于是在婚外情与家庭的游历中折射出了真实的人性。爱一个人原本没错,错误的是时间不对。既然选择了婚姻就应该好好去经营它,使它永远立足于温馨的氛围中,只有坚实的婚姻实体才能杜绝外面那些诱惑。
婚姻可能会出轨,但尽量不要让它出轨,爱情可能会死亡,但尽可能不要让它死亡。在还没走出这步时最好谨小慎微,多放些心思在属于自己的城堡里,去细心地经营它,耐心地呵护它。这样的话婚姻一旦出现裂痕,就不会轻言放弃而是想方设法去修补它。
学会宽恕,宽恕对方的缺点其实也就是放过自己,这样,心中才会永远有爱和被爱的希望。
-
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解答婚外情取证的特点
68人看过
-
律师谈结婚(三)——“假结婚证”
304人看过
-
律师如何调查婚外情
192人看过
-
谈得来易诱发婚外情
76人看过
-
婚姻之外的情债的法律风险
268人看过
-
婚姻外情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379人看过
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是不受法律调节的。如果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或者是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涉嫌重婚罪。... 更多>
-
男方出轨找律师谈谈婚姻可以告重婚罪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0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请注意,是否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关键)。是否构成重婚,仅依据女方出轨无法判断。
-
-
新婚姻法关于婚外情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在家庭生活中,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判决双方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我老公的婚姻太复杂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涉外婚姻离婚要求律师律师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