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产品因自身存在缺陷对他人产生侵权才应当承担责任,这属于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构成产品责任侵权须有缺陷产品存在。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何谓产品缺陷,产品质量法第34条作了界定,即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设计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的,不合理的因素。如原理错误,结构设计不合理,设计参数计算失误,安全系数不充分等。设计缺陷往往是导致产品存在潜在危险的根本因素。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生产过程中,未达到设计精度要求,或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致使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指示缺陷是指产品表识应附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而未按规定附有相应表识,致使使用人遭受损害。
2、构成产品责任侵权须有损害事实。
产品侵权责任中的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人身损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对其赔偿范围,与一般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赔偿范围相同。
财产损害,不是指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即购买该产品支付的价金的损失,而是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其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精神损害主要是指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给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感情创伤,一般不是指对受害人名誉权等人格权或人格利益的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年7号),肯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构成产品责任侵权须有因果关系。
产品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要件,是指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确认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须由受害人承担举怔责任,证明损害是由于使用或消费有缺陷的产品所致。
受害人首先要证明缺陷产品曾被使用或消费过,其次要证明使用或消费缺陷产品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在证明中,对于高科技产品侵害原因不易证明者,可有条件的适用推定因果关系理论,即受害人证明使用或消费某产品后发生某种损害,是这种缺陷产品通常可以造成这种损害,可以推定因果关系成立,转由侵害人举证证明因果关系不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产品侵权责任是有过错还是无过错的
319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属原则:无过错与过错责任
65人看过
-
是否有权免除无过错侵权责任
339人看过
-
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产品质量侵权是无过错责任吗
142人看过
-
医疗侵权属于哪一类过错责任
155人看过
-
过错推定是否属于特殊侵权,责任如何计算
448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无过错能否主张侵权责任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过错在特定情况下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对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哪些情形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08《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推定责任的范围: 1、校方对于无行为能力学生的校园事故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
-
属于共同侵权过错责任怎么承担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4共同过错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这也是共同过错责任区别于普通过错责任和混合过错责任最本质的特征。因此,认定共同过错是追究行为人共同过错责任的前提。对于共同过错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认定:第一,主体是否具有复合性,即侵权人是否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权人,即具备了共同过错责任对行为主体的一般要求。第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共同过错。共同过错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首先
-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北京在线咨询 2024-03-13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7、高度危险责任;8、饲养的动物;9、建筑物倒塌。
-
责任侵权人有哪些责任无过错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0侵权责任的无过错责任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