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听证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征地过程中举行听证会,包括起草、修改基准地价、编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会:一、拟订或者修改基准地价;二、拟订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三、拟订或者修改土地征收区域补偿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听证:(一)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主管部门。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就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事项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三十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的说明。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报批前,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一)制定拟建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二)制定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规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请求听证的权利:(一)处以巨额罚款、责令停止非法勘查、非法采矿、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行政处罚:许可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的重大利益关系;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是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什么。
纳入补偿范围的被拆迁房屋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的法律含义包括两个方面:
(1)所有权人的合法所有权。
(2)房屋本身是合法的,比如违法建筑。”《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不予补偿;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给予适当补偿。”。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为某种目的而附属于房屋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它具有以下特点:(1)附属于房屋。
(2)有一定的目的,有利于住房的升值。
(3)它必须是可以计算其值的对象。(四)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当合法。
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内用益权的特点是:(1)用益权是用益权人合法占有和使用的,其用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2)收入应当合法产生。(3)收入应按一定的基础产生,包括即时收入和法定预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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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征收过程中必须举行行政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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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过程必须举行听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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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必须先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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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企业和个人,因政府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而进行的拆迁活动。 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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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必须行政听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8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征收的过程中可以举行听证的情形包括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相关法律规定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一)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二)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三)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主管部门根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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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必须举行行政听证?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一、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二、听证除了由当事人提出以外,行政机关认为有听证必要的也可以组织所证。但是,必须事先商得当事人的同意。 1.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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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举行听证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7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命令停止生产、吊销许可证和许可证、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通知当事人有权进行听证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必须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开庭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在听证七天前通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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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举行听证会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听证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听证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听证会由决策承办单位组织;(二)听证会由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组成;(三)听证会组织部门应当至少提前10日公布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内容和听证代表的报名条件,接受公众报名;(四)听证代表由听证组织部门根据听证事项的内容和影响范围分不同利益群体按比例确定,现职公务员不得被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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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举行行政复议听证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6申请行政复议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不向复议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向复议机关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这两种申请形式的区别是前者是要式的申请形式,后者是非要式的申请形式。从我国多年的行政复议工作实践看,书面申请形式一直是被普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