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合伙纠纷我们还存在合伙关系吗
就是我本来租了个店子、由于种种原因上班或者怎样,中途B插进来,给了我一半的钱,就是作为合伙了,之后一切收入与支出都是对半的关系,可是后来由于B总是不交房租、要我代付、然后进货的钱也不愿意出、最后我没有发钱分给了B,我觉得没有利润哪里有收益,之中B在店还常掉衣服之类的、之后发生这个问题之后,B就不来店了,然后上个月的房租要我退还给B,可是我也没有怎么来,我觉得我不该退给他吧,还有就是这个15号要交下季度租金,我问B。B说不交,我还告知他房东就会收回门面他说收回就收回,此时我就把门面原始权买了下来,我和他在15号后还存在合伙关系吗?
律师回答:
存在,由于他已投资到你的店里,你们形成了事实上的合伙关系,应当解除!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
发生合伙纠纷之后还存在合伙关系吗
365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发生合伙纠纷的情况是什么
71人看过
-
合伙纠纷后,合伙企业是否仍然存在
63人看过
-
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怎么办
434人看过
-
根据规定合伙纠纷是不是合同纠纷
174人看过
-
合伙经营合同合伙资格纠纷
380人看过
合伙纠纷是指合伙人之间因合伙协议、合伙事务、合伙财产、合伙终止等事项而产生的纠纷。 在合伙企业中所存在的合伙纠纷能否涉诉大概有三类情形: 1、法律明确规定可以起诉的 2、法律虽未明确规定是否可诉,但其纠纷的内容具有可裁判性且符合受理条件的 ... 更多>
-
-
我们有无办法区分借贷关系和合伙关系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81、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当然,合伙协议的订立方式既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如果合伙人之间未订立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但合伙人之间事实上存在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事实上的合
-
判决合伙关系有效是否合伙协议也有效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6有效。人民法院判决合伙关系有效,其中,审查合伙协议有效是重要依据。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协议无效的,合伙关系不能成立。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节选)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
-
合伙人之间发生起诉状还是民事纠纷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这样直接问而不描述事实的话,很难确定到底是合伙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纠纷。但是可以在了解两者概念和区别的基础上,并结合案件事实来分析到底是哪一种纠纷。合伙纠纷,简单说就是在合伙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
-
合伙人退伙之后发生的债务纠纷问题,合伙人是否需要承担清偿责任?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8您可以协商退伙,对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53条) 3、退伙时的结算规则 (1)结算时间: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