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的合法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45:02 199 人看过

合同终止会有效的情形如下:

1、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明显不公平的条款;

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物业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物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物业服务的时间,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续订合同的意图,物业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解除终止通常出现在物业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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