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8:51:32 126 人看过

对于视同销售,会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往往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会计上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将发生的支出直接列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例如企业将外购商品用于市场推广,直接计入销售(营业)费用,不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另一种是会计上按视同销售处理。当业务发生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商品出库,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对于第一种账务处理,会计与税法上会产生差异。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税发〔2008〕101号)的规定,在填列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纳税人对视同销售如何在报表中填列产生了争议,有些纳税人认为,企业已经将外购的礼品支出计入了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在税前作了扣除,在填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那么,所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是否还要填写?如果填写视同销售成本,是否存在重复扣除的情况?

例如,某企业购买了100元礼品,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最多允许税前扣除60%,即60元。如果作视同销售处理,则需要调增100元,再作视同销售成本处理,调减100元。这样做,不是相当于100元的视同销售收入,对应了100元的视同销售成本和60元的管理费用,实际扣除了160元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需要先看一下会计处理。

不作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17

贷:库存商品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企业视同销售行为中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故管理费用按购入价计算。

该企业如果作了以上会计处理,则需要进行如下纳税调整:

第一,视同销售行为中,视同销售收入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100元,同时按配比原则,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作纳税调减100元。

第二,比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经过以上调整,收入减除费用等于0,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发生117元,进入损益,影响企业利润117元。实际纳税调增46.8元(117×0.4)。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企业不需纳税调整,管理费用进入损益,影响利润117元,纳税调增46.8元(117×0.4)。

以上两种处理结果一致。

通过对比不难看出,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必须填写扣除,符合税法配比原则的要求。而管理费用的扣除是企业费用支出,与视同销售成本扣除是两种不同的扣除,不能理解为存在重复扣除问题。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如果将自制的产品作为礼品赠送,企业视同销售收入要按公允价值来计算。例如企业赠送的礼品市价是120元,自产产品成本为100元。

不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120.4

贷: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120×0.17)。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按此规定,增值税应按市价计算。

按以上账务处理,第一,企业需要对视同销售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第2行作纳税调增120元,同时按配比原则,在第21行“视同销售成本”作纳税调减100元。第二,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调增20元(120-100),填入附表三第40行“其他”第3列内。第三,比较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生额140.4元的60%和销售收入5‰部分,按照孰低原则确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2列。将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大于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数额填入附表三第26行第3列。经过以上调整,收入减除费用等于20元,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发生120.4元,进入损益,影响企业利润120.4元。实际纳税调增56.16元(140.4×0.4)。

如果企业已按视同销售处理:

借:管理费用140.4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企业视同销售利润20元,管理费用140.4元进入损益,影响利润120.4元(140.4-20),纳税调增56.16元(140.4×0.4)。

以上两种处理结果一致。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企业没有按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而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比较麻烦,而且容易出现调整错误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金融工具会计与税务处理有何差异
    一、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与税务处理在会计处理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也就是说,当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应当将满足终止确认的部分从企业的账户及资产负债表上予以转销,并确认此项转移损益。为确定应从企业的账户及资产负债表上转销部分的金额,企业应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各自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存在一项因提供服务而确认的服务资产的,应将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同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2023-04-27
    389人看过
  • 金融工具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有哪些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购入的股权投资因其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条件,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会计处理上,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
    2023-04-27
    371人看过
  •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有哪些
    一、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六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会计核算上,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核算;但是,实务中也有还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核算。由于非货币性福利的形式多样,下面将几种常见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分别进行说明。(一)以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发放给员工决定发放时: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产品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实际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注意: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可能涉及消费税)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二)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有两种情况,一
    2023-04-27
    93人看过
  • 视同销售业务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一、视同销售包括的内容目前企业视同销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中的以物抵债;自产自用产品、商品等;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二、不同情况下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下的会计处理(1)满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为:按换出商品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换出资产的减值准备余额,借记该项资产减值(或跌价)准备科目,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上分
    2023-03-30
    231人看过
  • 职工福利费会计与税务处理有哪些差异
    应付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随着工资的逐步市场化和社会保障的发展,企业开办医院等福利部门的现象已经不多,又由于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各种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所以,应付福利费的正常开支与过去相比有所减少;但随着企业的成长,职工收入水平也逐年上升,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数却逐年增加。鉴于以上原因,许多企业应付福利费出现了大量结余。再由于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可在税前扣除,使尚未成为企业真正费用的应付福利费结余,也能够起到抵税作用,因此应付福利费结余实质上成了企业免费使用的一项资金来源。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应付福利费作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与企业利润、股东回报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应付福利费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合规使用往往得不到有效监控。此外,企业从应付福利费支付给职工的
    2023-04-27
    235人看过
  • 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差异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投资、捐赠、抵债、调拨等。由于财务会计和税收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对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也存在着差异。一、会计处理流程在固定资产的处置中,除固定资产盘亏是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外,其余的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投资、捐赠、抵债、调拨等都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即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然后再将“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进行转出。新准则不再像旧准则那样按账面价值分别转入“营业外收入(支出)”、“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账款”、“资本公积”等科目,对一些特殊事项,如以固定资产抵债、用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采用“公允价值”转入相关的科目,由此将产生会计与税法上新的差异。二、所得税处理流程1.以固定资产抵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2023-04-24
    178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公司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1
      1、一般纳税人公司产品销售给公司内部员工为视同销售,需要确认收入;2、具体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入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视同销售行为属于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业务,从表面上看,大多没有发生直接的现金流入,但并不等于它们不包含有“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本质,只
    • 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形及不同的会计账务的处理方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从大的方面讲,视同销售包括税法上的视同销售(会计上费用化)和会计上的视同销售(税法自然也视同销售)。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原先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已不存在。一、税法上视同销售而会计上费用化比如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以及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税法上视同销售而会计上费用化处理。借: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等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
    • 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7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即货物在本环节没有直接发生有偿转移,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的行为,税法规定有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一般情况下,收到代销清单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与销售面积有差异?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面积误差面积是入住过程中问题较多的一个环节,许多购房者等到拿钥匙进新家一看,总觉得比自己想象的面积小了,这主要是由于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之中包含有公摊面积部分。因为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相对比较复杂,不太容易被大多数购房人所掌握。而出现面积误差时请相关部门重新测量也比较麻烦,这方面最好是了解一下有关的政策,对那些可以计入分摊面积的部分做到心中有数,再比照发展商所提供的资料,发现问题可以请相关部门复测。 建
    •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2
      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2、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附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中,填报说明规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该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