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现将《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告》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中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决定,特通告如下:
一、自1997年4月15日至1998年4月14日在全国范围内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
二、冻结期间,除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安居工程、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已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急需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外,其他各类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准占用耕地。
三、冻结期间,各地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安居工程以及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占用耕地的,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
四、已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急需建设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审查,报国务院审批。
五、冻结期间,城乡各类非农业建设应当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荒地、劣地、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使用土地。非农业建设占用非耕地的,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六、冻结期间,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受理用地单位和个人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申请,不发放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办理占用耕地的土地登记手续。
七、以上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对冻结期间非法批准、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非法占用耕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冻结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上述规定,非法批准和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检举。举报人应受到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均应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对于面积较大、情节严重的非法批准和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知情人可直接向国家土地管理局举报。
国家土地管理局举报信箱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1号国家土地管理局政法监察司邮编:100081
举报电话:(010)6218383462185794
国家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
-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决策的通知[失效]
470人看过
-
关于确保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的联合通知
394人看过
-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166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
257人看过
-
集体所有耕地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36人看过
-
关于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人的通知
399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建设非农业占用耕地征收补偿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5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保护耕地法律制度。它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建窑、建房、建坟
-
建设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管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
-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可以进行哪些补偿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7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保护耕地法律制度。它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建窑、建房、建坟
-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什么义务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二)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
-
2022年一年不使用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如何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3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用地单位也可以自行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照省级规定缴纳闲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