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提出行政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33:54 467 人看过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二、对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申请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是否受理申请人复议
    1、合同条款存在冲突时,如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一、行政复议需要哪些材料公民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相应增加一份);(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当场
    2023-03-28
    16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是否可以告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
    行政复议机关如果逾期不作出决定,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以其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的决定是否可以告其行政不作为呢?这样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首先要对行政复议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作出判断,应该分情况来说:1、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这种情况不可以告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2、属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可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受理。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如果对于行政
    2023-05-01
    49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要不要收取费用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我国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能的过程,同时也是实现对老百姓合法权益保护的过程。由于行政机关不当或者不合法地行使行政职权,而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行政相对人向有关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行政相对人的当然权利。而行政机关依法在行政复议中重新审查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纠正行政机关内部所犯的错误,这是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行为,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上而下进行的层级监督,是行政机关的职责所在,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办理行政复议,有错必纠,本来就是行政机关应尽的一项责任,当然不应该再向行政相对人收取费用。因此,如果行政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
    2023-06-13
    96人看过
  • 房产价格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会受理吗
    一、房产价格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会受理吗?房产价格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不会受理,房产价格不是政府决定的,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是:(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
    2023-06-15
    325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复议条例中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环境行政复议条例中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有哪些?目前我国无《环境行政复议条例》,由《环境行政复议办法》规定环境行政复议相关内容。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二)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三)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四)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决定不服的;(五)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征收排污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023-06-19
    136人看过
  • 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裁决可以复议吗?
    行政裁决是一种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相对人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裁决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可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
    2023-03-31
    234人看过
  • 对行政复议机关处理复议申请可以驳回吗?
    一、对行政复议机关处理复议申请可以驳回吗?对行政复议机关处理复议申请是可以作出驳回的。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对公民的利益产生侵害,公民有多种救济手段,申请复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给申请人。等拿到复议决定书后,当事人不服的还能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调解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二)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具体
    2023-06-15
    115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可口头提出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刘毅、万众报道:今后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结果,你有异议想提出行政复议,能够以更加简便的方式和渠道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日起正式施行,有不少变化。条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更加多样,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等方式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有条件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受理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申请。条例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2023-06-06
    280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受理决定的期限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受理决定的期限是五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一、申请行政税收复议前置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在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应当填写《口头复议申请登记表》,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同其他相关资料报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二)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对复议受理审查。1.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和诉权。申请人对不予受理通知书无异议,复议案件终结,材料归档。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机关应当责
    2023-06-22
    23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有哪些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4、处理或者转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5、对行政机关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环境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
    2023-07-24
    360人看过
  • 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二)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三)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四)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决定不服的;(五)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征收排污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二、环境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
    2023-04-11
    12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通带进行哪些方面的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是确保行政复议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做好这一工作,既可以保证管理相对人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避免行政复议机关盲目立案,为顺利地开展行政复议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对于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符合本法规定。一、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
    2023-06-06
    362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关受理了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劳动仲裁机关不属于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有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劳动仲裁不能帮忙解决怎么办对于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仲裁仍无法解决的,或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之后,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逾期不起诉的,应当履行仲裁结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指的是劳动仲裁,当事人一般要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02-27
    287人看过
  • 如果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是否行政复议机关就可以置之不理?
    如果公民、法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置之不理,为了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行政复议机关有主动履行决定赔偿的职责。但这种职责的履行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发生:一是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变更罚款时;二是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时;三是决定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行政强制措施时。赔偿的决定包括:责令行政机关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赔偿相应的价款。行政复议机关的主动决定赔偿是行政复议法中比较有特色的制度。因为国家赔偿的一般原则是不请求不赔偿,即公民、法人如不提出赔偿请求,国家则不予赔偿。但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相比是弱势群体,如果在其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提出赔偿请求的情况下,其合法权益就有可能会受到很大的损害。行政复议机关的主动决定赔偿制度作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既可以有力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免受
    2023-06-06
    44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四份。第三人每增加一人,申请书应增加一份请书应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2、证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3、送达回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 更多>

    #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咨询
    • 税务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哪些情形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8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二是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 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行政复议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书变更、中止或者撤销的决
    • 公安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情形下提出的复议不受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10
      1、因申请内容不明确,被申请人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且对申请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2、申请人要求获取政府公报、报纸、杂志、书籍等公开出版物,被申请人未予提供但已履行告知义务的; 3、申请人要求获取已公开政府信息的原载体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被申请人未予提供的; 4、行政程序中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名义申请查阅、获取案卷信息,被申请人告知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 哪些是行政复议,申请情况下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
    • 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多久内提出申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