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罚金刑的执行实行监督的难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14:20:46 296 人看过

1、根据我国刑法和的规定,罚金和由人民法院执行和由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和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机关对死刑执行的法律监督,无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还是在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中,都充分显示着对死刑执行的监督,而对罚金刑的执行监督却没有具体的秩序和规范,造成检察机关难以操作

2、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从以上规定划分了罚金执行的五种方式:一是限期一性缴纳;二是限制分期缴纳;三是强制缴纳;四是随时缴纳;五是减少或免除缴纳。在对罚金刑的执行过程中,对于被判处主刑附加刑罚金的执行监督较单处罚金刑的执行便于监督,因单一判处罚金的罪犯,判决后,已被的被告人应立即释放,不得限制其人身自由,无论是对罚金的执行,还是对罚金执行的监督相对增加了难度。

3、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于: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对这三种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员一人独任审判。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有的被判处罚金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整个审判活动中,只有法院的审判人员一人完成,与我国法制发展的进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不相适应。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单处罚金的案件,法院宣判后,其判决书、执行通知书不能及时人民检察院,而罚金刑的执行又由人民法院来执行,不利于人民检察院对罚金刑的监督,很难对法院违法错误的判决进行纠正。

4、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对罚金刑的适用上,法院有的办案人员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以弥补办案经费不足为名,或受利益驱动,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对于应判处主刑、或主刑与附加刑并用的被告人,热衷于仅判处罚金,不考虑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如何,多已在判决前强制其一性缴纳全部罚金,以认罪态度好等理由免除对被告人处以主刑。以单处罚金刑代替主刑,违反了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5: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监督的执行
    民事执行
    执行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行监督是指对执行程序或执行工作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媒体的监督,法院内部的监督和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等。而狭义的执行监督,仅指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具体指在执行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者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或者执行法院发现自身错误时,依照一定程序进行纠正的制度。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第九条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第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
    2023-07-21
    224人看过
  • 浅析刑事诉讼中罚金刑执行监督的完善
    罚金刑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罚金刑的执行监督规定存在有不足这处。根据规定,死刑、罚金和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由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管制、拘役和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机关对死刑执行的法律监督,无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还是在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中,都充分显示着对死刑执行的监督,而对罚金刑的执行监督却没有具体的秩序和规范,造成检察机关难以操作。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从以上规定划分了罚金执行的五种方式:一是限期一次性缴纳;二是限制分期缴纳;三是强制缴纳;四是随时缴纳;五是减少或免除缴纳。在对罚金刑的执行过程中,对于被
    2023-06-11
    107人看过
  • 罚金刑执行难的解决建议
    Normal07.8磅02falsefalsefalse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StyleDefinitions*/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普通表格;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5.4pt0cm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New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2023-06-11
    424人看过
  • 两刑执行的监督应抓什么重点内容
    笔者认为,对“两刑”执行的监督应抓以下重点内容:一查判处罚金的罪犯是否按期按数缴纳,对不能按期按数缴纳的要查明情况和原因。二查对期满后拒不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是否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查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时,人民法院是否追踪执行,使其不能逃脱罚金刑的执行。四查对遭受不可抗拒灾祸而缴纳确有困难的是否按规定程序裁定减少或者免除。五查没收财产是否属于罪犯个人所有财产。六查没收财产需要偿还罪犯负债的,其是否属没收财产判决前发生的正当债务,是否有债权人的请求。七查罚金及没收财产是否按时上缴国库,是否有挪用和私自处理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两刑”的罪犯没有依法予以执行或者执行不当或者罚没的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书面纠正要求执行机关在15日内回复,执行机关不回复的可通过上一级检察机关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2023-04-21
    331人看过
  • 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各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以及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下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受其委托执法的组织的有关行政执法进行的督促、检查和纠正的活动。第三条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内容:(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四)专职行政执法机构的工作;(五)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六)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第四条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下列制度、方式实施:(一)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报告制度。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发布1个月内,将法规、规章文本一式四份报上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二)规范性
    2023-06-06
    291人看过
  • 缓刑假释的监督谁执行?
    1、在刑事诉讼的执行阶段,公安机关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的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以及被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期间也由公安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侦查包括其是否缓刑、假释、有犯罪前科等2、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的主要职权有:立案权。对于属自己管辖的案件,在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立案。3、侦查权。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主要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有权扣押物证、书证,冻结存款、汇款,组织鉴定和侦查实验,实施通缉,有权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4、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有权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有权申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执行逮捕。对有证据证明
    2023-04-28
    293人看过
  • 执行终身监禁的难点有哪些
    罪刑相适应原则
    一、执行终身监禁的难点有哪些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司法解释中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终身监禁"不是中国刑罚的种类。从《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规定的立法技术上,明确了刑九规定的“终身监禁”不属于新的刑罚种类而只是一种行刑方式或措施。《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
    2023-02-22
    150人看过
  • 由谁对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1、由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执行工作以及监狱、看守所等的监管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一条一、上诉还会判重吗上诉不会判重。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判决书生效了我还是不服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
    2023-03-05
    153人看过
  • 解决罚金刑执行难有什么对策
    但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刑基本功能在于通过一定数额的剥夺,形成一定的制裁结果,借此强化行为人的规范意识,以期达到抑制、预防犯罪的目的;或者通过一定数额财产的剥夺,以杜绝行为人继续犯罪的可能性。但罚金刑并不具备类似自由刑持续作用于行为人的强制功能,也不直接剥夺行为人的行为自由。因此,罚金刑作为财产刑的一种主要形式,主要适用于贪利性或与财产有关的犯罪,以及较轻微的其他犯罪,适用范围较为广泛。随着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和现象日益增多,对付这些犯罪,罚金刑通过罚金数额的变化,对犯罪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量化,并根据行为人的财产情况、家庭状况,以及个人的性格等因素酌情适用,对行为人作出适当的刑事处罚,并具有较好的犯罪预防作用。而自由刑特别是短期自由刑所固有的弊端日益暴露,难以满足改造和预防犯罪的需要,尤其是对于、初犯、偶犯、,将会造成严重的负面效应。罚金刑作为一种更有
    2023-06-04
    292人看过
  • 监外执行的监督是怎样的?
    对意见的监督: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对决定的监督: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重新核查。监外执行的时间只能是在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有罪且处罚其一定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判决之后,并且判决已经开始生效,如果是人民法院还未做出判决的,此时如果是犯罪嫌疑人不适合由看守所关押的,就应当采取取保候审的程序。一、申请监外执行程序(一)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
    2023-03-04
    219人看过
  • 监外执行监管的监督管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监外执行流程监外执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
    2023-07-07
    446人看过
  •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执行刑罚过程中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实施意见
    为保证监狱正确执行刑罚,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加强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根据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全省监狱系统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同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公开结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一、指导思想两公开、一监督总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健全执行刑罚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提高监狱执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二、两公开、一监督的内容(一)对罪犯实行计分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程序和结果;(二)对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加刑的法定条件,提出建议的程序,法院裁定或审判结果;(三)对罪犯实行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准假探亲的法定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四)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程序及结果;(五)罪犯伙食费、被服费的标准及开支
    2023-06-11
    209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行为如何监督
    一、对行政处罚行为如何监督1、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有两个方面:(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的种类有哪些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包括以下的种类:1、宪法。由我们国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是我们国家一切法律,包括其他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制定的依据,当然也是一切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任何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
    2023-06-11
    6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二百一十五条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四百二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发现有下列违法情况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一)将不具备法定条件的罪犯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二)对罪犯报请暂予监外执行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的;(三)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未依法予以监外执行的,或者罪犯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未依法交付监外执行的;(四)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有违法行为,应当收监执行未收监的;(五)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未及时收监执行的;(
    2023-06-11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刑事执行监督检察的重点职能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
      与定罪和量刑有着同样重要的地位。刑事执行是定罪和量刑实现的保障,同时也是刑法所包含的公平与正义的体现。在刑事执行法律相关问题研究越来越深入细化的今天,刑事变更执行的监督研究也被单独提出且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刑事变更执行活动直接引起被执行人服刑期限、服刑地点和服刑方式的改变,与刑罚执行状况以及犯罪人的人身权益息息相关,因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执行制度。 关键词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定罪量刑 作者简介:陈婧,中国
    • 制度监督难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制度是纸面上的东西,只有落实予以执行,才能体现其效果,发挥其作用。而监督就是来管理制度能够得到落实,执行能够到位的。如果没有监督,那么制度不被执行也就没有人管理了。所以是重点。难点是监督只能是事后监督,也就是说问题发生了之后才能被发现,同时监督的手段欠缺、资金不到位、法律不完善等都制约了监督的效果,所以是难点。
    • 刑罚执行的监督机关是哪些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执行机关予以纠正。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通知 四、要切实加强
    • 行政复议监督行为对什么行为执行监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般意义上认为,行政监督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看其是否合法。行政审查是对于行政当事人的申请事项进行核实审查。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审批、罚款等行政行为不服,而向该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机关审核该行政机关对行政当事人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起监督作用,由此可见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监督行为。
    •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的概念是如何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
      刑罚执行监督包括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已 刑罚执行监督相关书籍 刑罚执行监督相关书籍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依照法律规定,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包括对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主刑执行和对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