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撤销合同的条件:
(一)行为人对合同性质、标的、标的物、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
(二)没有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一、合同重大误解可撤销时间是多久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一)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
(二)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要分别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误解是否重大,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其一,对什么产生误解,如对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对合同无关紧要的细节就不构成重大误解。其二,误解是否造成了对当事人的重大不利后果。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某种要素产生误解,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当事人不利的履行后果,那么这种误解也不构成重大误解的合同。
(三)这类合同要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一旦履行就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者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误解导致了合同的订立,没有这种误解,当事人将不订立合同或者虽订立合同但合同条件将发生重大改变。与合同订立和合同条件无因果关系的误解,不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
二、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应当撤销吗
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可以撤销。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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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中重大误解合同包括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6可撤销合同中的重大误解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合同主要内容的理解错误,违反真实含义的合同。重大误解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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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能否因重大误解撤销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 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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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的撤销事由有哪些,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19可撤销合同的撤销事由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他人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这类合同多是由于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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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重大误解才能撤销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1撤销权的归属其实并无明文规定。 重大误解谁有撤销权是一个学界争论点,大家各执一词但立法上并无相应的改动,目前只能不做缩小解释。 但是这对实务很明显是有掣肘的,因为这个权利到底由谁行使所带来的纠纷不是一时的,而是经常性的,法律需要尽快做出相应的规定,使得法院裁判定论都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