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作废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20:10:35 280 人看过

一、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作废需要什么条件

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专项扣除,反之为作废条件,即无该权利。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而且纳税人应该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另外,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怎么填写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必须是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点击住房贷款利息进行填报,填报前需准备产权证明、贷款合同、扣缴义务人信息为选填。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就会弹出对话框,提示,已经填报住房租金信息的,不得在填写本表,也就是说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点击我知道了。

进入下一步,核实本人信息,然后填写房贷信息,需根据资料据实填写产权证明,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可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号。

房屋坐落详细地址。需具体到楼门号。

填写完毕之后,需填写贷款信息,扣除年度为2019年,贷款方式据实选择,如为商业贷款,填写与金融金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并据实填写首次还款日期,和贷款期限。

按实际情况选择本人为借款人的情形,如果是则选择是。选择否,则需填写配偶信息。

扣除比例,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婚后分别扣除50%。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然后选择申报方式,有单位预扣预缴现在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选择扣缴义务人,

最后点击提交,完成填报。

三、银行贷款买房条件

1、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3、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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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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