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遗失补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04:30:48 241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因故遗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我市市内主流媒体刊登遗失声明的,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补证。

二、办理材料

收原件

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办理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字迹清楚,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办理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广宁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广宁县卫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关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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