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
1、申请人是否适格。
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阻却性事由。
3、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
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则司法强拆即失去了事实基础。
只有当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法定强拆。因此,只要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强拆均是非法强拆。
政府要想进行强拆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此时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强制拆除,否则的话就会对被拆迁人构成侵权。而此时被拆迁人在遭遇强拆后,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行政复议,通过这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遭遇强拆该怎么办
被拆迁人遭遇强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房屋征收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从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复议的原则来看,将其范围限定在征收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及其其他部门就征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迁过程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的资格、安置办法、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条例》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过程的两个环节中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一是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二是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
强拆如何处罚?政府强拆是否违法
413人看过
-
政府强拆违法后对政府有什么影响
324人看过
-
政府违法强拆会被追责吗
492人看过
-
政府强拆小产权房违法吗?
444人看过
-
政府强拆判违法谁担责吗?
496人看过
-
没有政府批文行政强拆违法不?
410人看过
-
房子被政府违法强拆什么时间强拆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1房子被政府违法强拆需要按照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或行政赔偿,损害情节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
-
政府规定的违法建筑能强拆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6非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由行政机关公告,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
政府拆迁对计划的审查的情形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6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软科学研究成果,均可视同已通过鉴定:(一)已经实践证明理论成熟、结论正确、方案可行,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项目所提政策建议,被吸收进政府的政策法规,并已颁布实施,经实践证明正确,取得了显著效果。(三)项目所提政策建议、决策方案、实施措施,被政府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并经实践证明可行,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