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可要求原告赔偿吗?被告权益获认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0 21:17:29 242 人看过

不可以要求原告赔偿。

1、法院不会同时审理两组不同法律关系的纠纷。原告起诉是基于合同或其他纠纷,而产生误工费及律师费则是基于原告的起诉行为,这两者属于不同法律关系,法院不可能同时审理;

2、即便另行起诉,法院也不会立案受理。

3、律师咨询费同理,即便是原告胜诉,除非双方事先有合同约定,否则律师咨询费也基本上是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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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n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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