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有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19:40:53 421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有关系吗?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有关系的。一份合同中存在约定违约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也并不是说没有就处理不了,我们现在是法治国家,有很多法律对其约束的,一方违约,应当无条件的为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如果涉案的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严肃处理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实务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形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即使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间是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的,如果其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的行为,将需要按照签署的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的违约的责任严格的去遵守并执行。构成违约行为也就意味着出现了相应的侵权行为,因此当事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的,这是合理的说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侵权责任与违反合同的责任一样吗?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如下:1、归责原则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2、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
    2024-01-24
    497人看过
  • 相邻关系竞合与侵权责任
    相邻关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行为的违法性;二是侵权客体一般为绝对权利。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所有人之间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应当相互给予必要的便利或者限制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权不是物权的独立形式。它本质上是对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适当延伸或限制。法官在处理排除妨碍请求时,应当优先考虑侵权法律关系的适用。如果各方的权利都是合法的,那么考虑相邻关系的适用。它一方面符合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另一方面也符合权利的等级。相邻关系与侵权关系的竞合,也体现在侵权案件的证明程序中:首先,第一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主张侵权事实、侵权行为及其因果关系;然后,第二方根据第一方权利的合法性、事实的存在性和因果关系的强弱予以反驳。有一个问题:相邻关系义务能否成为第二人妨碍行为的免责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相邻关系的权利人有权阻
    2023-05-02
    2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属于侵权责任的,因其通常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打官司费用由个人承担。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
    2023-03-14
    366人看过
  • 侵权赔偿责任与保险责任的关系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既可以向肇事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侵权赔偿责任与保险责任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存在重合的情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只针对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直接向受害人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负责赔偿,也就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替代机动车一方承担了赔偿责任,肇事者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侵权损害无须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以看出,在法定的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替代责任。这种替代责任的优势在于,由保险公司承担替代责任,可以让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的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在该案中,两辆肇事车辆均有交强险,也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认定两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符合保险公司履行替代责任的
    2023-03-23
    256人看过
  • 探讨合同生效与违约责任的关系
    合同未生效能主张违约责任。在有效条件的合同中,合同在条件成就之前就已经成立,但只有在条件成就之前才能生效。在条件成就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停止状态,悬而未决。在此期间,虽然法律行为尚未生效,但附条件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以来,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无效。当事人为自身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促进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吗合同终止和违约责任可以同时主张,存在违约的行为,并导致合同终止的,就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
    2023-07-10
    184人看过
  •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也称惩戒性赔偿,是加害人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一种金钱赔偿。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身的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害,而在于惩罚有主观故意的侵权行为,并遏制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一、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中,当法官经过开庭审理查明全案的事实情况,依据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确定了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以后,如何满足受害的人赔偿请求,需要有一定的准则以遵循和规范。这些准则就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原则。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应当确定什么样的赔偿原则﹖在知识产权理论界和知识产权司法界意见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根据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确立以下四个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对精神损害赔偿适当限制原则。(一)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
    2023-03-06
    373人看过
  • 合同关系会产生侵权责任吗?
    一、合同关系会产生侵权责任吗?合同关系会产生侵权责任的。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哪些情况需要承担侵权责任?1、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2、产品质量责任;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4、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5、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6、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7、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三、侵权
    2024-01-19
    208人看过
  • 免责事由与侵权责任的关系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免责事由「侵权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法第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一般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大原则,具体细分为五项(一)、过错责任含义:过错——注意义务之违反: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注意: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二)、过错推定责任注意:发生损害即推定有过错,被告通
    2023-07-05
    291人看过
  • 乙方可以主张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吗
    合同纠纷中的乙方一般是不可以同时主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因为违约责任即为双方所约定的侵权责任的一种。《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乙方(租户)违约责任处理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5%支付甲方滞纳金。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
    2023-08-13
    431人看过
  •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诉权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九百九十六条【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
    2023-03-14
    369人看过
  • 特殊侵权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关系
    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并致他人损害时,应以过错作为责任的要件和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的责任。可见依过错责任原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如加害行为因不可抗力而致,则虽有损害发生,行为人也不负责任。还有,在确定责任范围时应当确定受害人是否具有过错,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事实可能导致加害人责任的减轻和免除。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以无过错责任为例外。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联系:1、过错原则与无过错原则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两种主要的归责原则。2、无过错原则在适用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不足以保护受害方利益或难以保护受害方利益的情况下产生的,都是为了更方便、更有利于保护受害方,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二、过错原则与无过错原则的区别:1、适用过错原则(除过错推定
    2023-04-07
    192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与债务存在什么关系
    作为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重要措施的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联系密切。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是以债务存在为前提的;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表现。1、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履行义务,除非买方已采取与此一要求相抵触的某种补救办法。2、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只有在此种不符合同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与依照第三十九条发出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3、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通过修理对不符合同之处做出补救,除非他考虑了所有情况之后,认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修理的要求必须与依照第三十九条发出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因此,违约责任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对于这类违约行
    2023-04-26
    491人看过
  • 买卖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
    一、买卖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买卖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下:1.出卖人的义务和责任(1)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2)交付的标的物要符合质量要求。(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2.买受人的义务和责任(1)支付价款。(2)检验和接受标的物。二、买卖合同双方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主要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三、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什么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注意如下: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
    2023-06-27
    164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与普通违约责任有何不同
    1、责任性质不同。普通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既具补偿性,又具惩罚性,而以补偿性为主,对双方当事人适用是平等的。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虽然也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但对劳动者主要是补偿性,对用人单位重在惩罚性,同时兼顾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2、责任类型不同。普通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仅为民事责任。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而且劳动合同中的民事责任仍区别于普通民事合同的民事责任,主要在于前者以法定责任为主,当事人之间关于民事责任的约定必须与法律规定相一致,否则往往无效。3、归责原则不同。普通民事合同实行严格责任原则,仅以过错责任为例外,对当事人双方统一适用。劳动合同实行分立责任原则,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劳动者承担过错责任。这主要因为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为保护其利益的需要。4、违约责任形态不同。普通民事合同可分为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
    2023-06-18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契约责任侵权行为责任与契约责任的关系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5
      契约责任 侵权行为责任与契约责任 侵权行为法调整的是一般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一般保护义务”),与契约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特别保护义务”)不同,因此在大陆法系(尤其是德国法)的发展过程中,比起适用范围不断膨胀的契约责任(例如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第三人效力契约、附随义务与积极侵害债权理论),侵权责任做为一般保护义务一直以来都被严格限缩。 侵权行为法中义务人承担的多为消极的不作为义
    • 违约责任与合同效力有什么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28
      1、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是合同有效。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谈不上解除问题。 2、合同解除后,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合同解除后,当事人能否主张违约责任应分情况而定。当事人就合同解除达成的协议属于当事人对原合同解除相关事宜而签订的新的合同,是对原合同权利
    •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能不能同时要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28
      不能同时主张。在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即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法律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给了受损害方在有双重请求权时以选择权,可以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要求违约方、侵害方承担责任,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以下选择一般对受损害方较为有利: 1、虽有合同关系但造成人身伤害和精神损
    • 侵权责任与侵权责任相关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9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
    • 契约责任侵权行为责任与一般保护责任有什么关系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契约责任 侵权行为责任与契约责任 侵权行为法调整的是一般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一般保护义务”),与契约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特别保护义务”)不同,因此在大陆法系(尤其是德国法)的发展过程中,比起适用范围不断膨胀的契约责任(例如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第三人效力契约、附随义务与积极侵害债权理论),侵权责任做为一般保护义务一直以来都被严格限缩。 侵权行为法中义务人承担的多为消极的不作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