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后是否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别不同情况:
(一)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一般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一方当事人因他方根本违约或者经催告仍不履行义务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如果溯及既往,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一、合同解除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二)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三)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二、合同订立的原则
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一)公平的原则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
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
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
(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
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
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
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
(二)诚实信用的原则
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组织企业开展的“重合同守信誉”活动,就是为了促进合同当事人的诚实信用度,进而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
承担刑事责任后还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吗
55人看过
-
2024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赔偿损失
266人看过
-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怎么赔偿
336人看过
-
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是否需要赔偿损失
389人看过
-
2024承担刑事责任后精神损害赔偿
206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责任是否需要担当
267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不承担损害赔偿因素可否解除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41、不因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能解除合同。 2、承租人按约使用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毁损的,承租人可以依法解除。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
解除合同后能否要求赔偿损害赔偿?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08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房屋升值部分在法律上应作为何种损失要求出卖人赔偿 首先来看,可得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而获得,由于违约行为发生而未实际发生的利益,具有未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8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如果您有过错,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赔偿。
-
工程解除合同后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5(1)请问既然公司解除了我的所有权力,又不跟我结算我的工程量,是不是公司已默认承担我的债务.(2)等工程完工后,公司又于法院划走的材料款,来告我职务侵,同时受到了35天的关押,是通过取保后审出来.取保后审的单是这样写的:涉及经济证据不足"(3)公司不在案发地立案,也不在公司所在地立案,而是到不属于管辖的公安机关立案,而这个案件不属于该公安机关区域管辖,跨区接案是否合法1、不能这么推定;2、经济纠纷
-
合同解除后赔偿的损害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7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