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严重情节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6:32:38 240 人看过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制造毒品犯罪情节较重的情况有哪些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重”:

1、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

2、1-苯基-2-丙酮、1-苯基-2-溴-1-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羟亚胺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

3、3-氧-2-苯基丁腈、邻氯苯基环戊酮、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四千克以上不满二十千克;

4、醋酸酐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

5、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

6、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三氯甲烷、乙醚、哌啶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

7、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

8、其他制毒物品数量相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

(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2、累犯(刑法第65条);3、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刑法第347条);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刑法第349条);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刑法第353条);7、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刑法第356条);二、有何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2、未遂犯(刑法第23条);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4、自首(刑法第67条);5、立功(刑法第68条)。6、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
    2023-06-03
    387人看过
  •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1)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这里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其中的利用,是指利用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由于被利用者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因此,利用者属于间接正犯,他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而是独立地承担刑事责任。其中的教唆,是指教唆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根据刑法理论,对间接正犯与直接正犯一样处罚,而不从重处罚。但刑法考虑到上述犯罪的危害特别严重,规定从重处罚。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刑法第29条已经规定了应当从重处罚,而刑法第347条又特别规定了对上述情况从重处罚。这不意味着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具有两个
    2023-06-11
    215人看过
  •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2、累犯(刑法第65条);3、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刑法第347条);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刑法第349条);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刑法第353条);7、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刑法第356条);二、有何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刑法第18条);2、未遂犯(刑法第23条);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条);4、自首(刑法第67条);5、立功(刑法第68条)。6、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
    2023-04-18
    164人看过
  •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应当从重处罚: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2.累犯。3.武装掩护走私的。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7.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一、毒品没有招供怎么量刑有确凿证据证明贩毒,会按照贩卖毒品罪量刑。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
    2023-03-26
    366人看过
  • 窝藏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窝藏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窝藏毒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1.被包庇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包庇多名或者多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3.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被包庇的犯罪分子实施的毒品犯罪进行追究的;二、法院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1.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行为人未经法律许可为经法律程序,而持有毒品的,无论其是将毒品用作研究或者是吸食都可以进行归罪。凡是具有毒品犯罪行为的,无论该犯罪行为是否达到犯罪的目的,都会构成犯罪,所以毒品犯罪一般是行
    2023-05-22
    382人看过
  • 制造毒品犯罪情节较重的情况有哪些?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重”:1、麻黄碱(麻黄素)、伪麻黄碱(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碱(消旋麻黄素)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2、1-苯基-2-丙酮、1-苯基-2-溴-1-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羟亚胺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3、3-氧-2-苯基丁腈、邻氯苯基环戊酮、去甲麻黄碱(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碱(甲基麻黄素)四千克以上不满二十千克;4、醋酸酐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5、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苯乙酸二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千克;6、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三氯甲烷、乙醚、哌啶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千克;7、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五百千克;8、其他制毒物品数量相当的。一、中国
    2023-03-13
    15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贩卖毒品罪严重情节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2016年1月25日通过、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二)在戒毒场所、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三)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四)组织、利用残疾人、严重疾病患者、怀孕
    • 毒品犯罪从重情节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7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 贩卖毒品罪有哪些情节严重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31
      目前,非法持有毒品罪时,哪种情形属于“情节严重”,没有相应司法解释。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常见罪名,但实践中由于缺乏具体司法解释,导致检法双方、不同法院之间的认识长期存在分歧,造成同类案件量刑幅度差距很大。二、因无司法解释,实践中,情节严重这一档的量刑,有的法院基本就不用了。实践中,有的法院认为没有“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认定存在一定难度,就采取不认定的方式来规避争议,使量刑在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出现
    • 毒品犯罪中的从重情节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6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八点五克以上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2)贩卖毒品超过六人或六人次以上的; (3)有法定从重情节或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 (4)具有司法解释规定的两种以上情节严重情形的; (5)其他需要酌情从重处罚的。
    • 毒品犯罪的从重情节都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1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 2、累犯(刑法第65条); 3、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刑法第347条); 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刑法第349条); 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刑法第353条); 7、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