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认定和构成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7:30:38 185 人看过

1、罪体

行为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行为是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这里的非法生产,是指无生产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制造警用装备,或者虽有权生产,但超过有关部门的订货数量制造警用装备。非法买卖,是指无经营、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擅自销售、购买警用装备,或者有权销售的单位或者个人,向无权购买者销售。

客体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客体是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这里的制式服装,是指国家专门为人民警察制作的服装。车辆号牌,是指人民警察专用的车辆牌照。其他专用标志,是指警章、警徵、警衔、警灯等便于公众识别,而用来表明人民警察身份或者用于公安工作的场所、车辆等的外形标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在从事执行逮捕、拘留、押解以及值勤、巡逻、处理治安案件等警务时,依法使用的警用器具,包括警棍、警笛、手铐、警绳等。

2、罪责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故意,是指明知是警用装备而非法生产、买卖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或者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数量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购买拒不听从的;影响恶劣的;非法生产、销售的警用装备用于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一、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7: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1、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2、致人自杀,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3、逼迫、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一、自杀案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的自杀案件的处理是:1、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查明行为人是否有使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是否有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如果有则构成故意杀人罪;2、相约自杀,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二、故意杀人罪要判几年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
    2023-03-04
    119人看过
  • 了解诈骗罪的构成情况
    出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就构成诈骗罪: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9000构成诈骗罪吗9000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9000超过了3000,所以会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02
    263人看过
  • 罪自首如何认定,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根本条件,即犯罪嫌疑人必须以各种方式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对于诈骗自首能减刑多少,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因为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和不同的自首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是不一样的,但是通常情况下,存在自首情节,有可能会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单位犯罪自首如何认定对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自动投案的实施者只能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能是单位本身。既然刑法将上述人员的有关犯罪行为作为单位犯罪处理,其自动投案行为
    2023-07-24
    184人看过
  • 认定构成属于敲诈勒索的情况是怎样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情况属于敲诈勒索。如果敲诈勒索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一、肇事逃逸要求对方赔偿算敲诈吗肇事逃逸要求对方赔偿不算敲诈。敲诈勒索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敲诈勒索30万应判多少年行为人敲诈勒索30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三、讹人犯法吗?讹
    2023-03-02
    164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总体趋势。五年以来,连云港市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1802人,占犯罪总人数的7.8%。其中2010年未成年犯罪人数456人,占当年全市全部罪犯总数的9.16%;2011年未成年犯罪人数423人,占当年全市全部罪犯总数的8.07%;2012年未成年犯罪人数396人,占当年全市全部罪犯总数的7.97%;2013年未成年犯罪人数297人,占当年全市全部罪犯总数的6.81%。不满16周岁的犯罪人数为94人,占犯罪总人数的0.41%。非监禁刑适用率为50.8%,重新犯罪率为1.2%,女性未成年犯罪人数为29人,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1.6%。共同犯罪率为30.8%。从数据分析来看,虽然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及犯罪率在下降,但是也呈现出多样化、共同作案、低龄化等特点。(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但亦有多样化趋势。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于侵犯公民人身权
    2023-03-21
    483人看过
  • 绑架罪的构成和情形
    构成绑架罪有哪些情形:1、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绑架别人的;2、绑架别人作为人质;3、以勒索财产为目的盗窃婴幼儿。绑架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就应当立案侦查。绑架罪是一种行为犯罪,即只要行为人有向他人勒索财产的目的,并实施绑架,就构成绑架罪。数额不是绑架罪的构成要件,但将作为量刑依据考虑量刑。绑架罪可以处五年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刑法绑架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可从犯罪构成两阶层体系分析,先分析客观要件,再到主观要件,即先进行事实判断,在进行价值评价。1、绑架罪的客观要件: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提出索要财物或重大不法要求。对象是任何自然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特殊关系的人。(1)一般认为,扣押人质,索取微不足道的财物或者其他轻微不法要求的,不宜认定为绑架罪。符合非法拘禁罪等罪构成要件的,以其他罪名处理。如行为人借岳母来访之机,不准岳母回
    2023-07-05
    303人看过
  • 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的情况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盗窃罪与其他其他盗窃行为有何区别一般盗窃行为是指数额不大,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而盗窃罪则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盗窃罪的成立条件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
    2023-07-04
    437人看过
  • 本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1)多次伪造、变造、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6)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变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具体判决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或者达到了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况,是需要从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判决。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情节严重的,才
    2023-08-17
    487人看过
  • 教唆犯的构成和认定
    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基本上采取的是作用分类法,而教唆犯恰恰是这种分类法的一个例外,它是以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划分出来的一个共犯种类,从而形成了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分类采取作用分类法为主、分工分类法为辅的特殊分类方法。这是因为教唆犯在主客观两方面都有着不同于其他共同犯罪的特征。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实施犯罪的人。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教唆犯的主客观特征: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1)从认识因素上看,只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使一定的人产生某种犯罪的意图,并进而实施该种犯罪,而且认识到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将会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才能构成教唆犯;如果行为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及其危害后果,即使其行为客观上使人
    2023-06-11
    53人看过
  • 行贿罪的情况如何认定
    刑事责任能力
    对单位行贿罪的认定,应当从其构成要件上掌握。1、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贿赂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给予非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产的,不能构成贿赂单位罪。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任何具有所有制性质的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3、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对于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属于个人,还是属于单位,以及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得到,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四、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产。二是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行贿罪与对
    2023-08-08
    98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情况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3、醉酒
    2023-03-21
    406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情况
    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这种情况的定罪,没有要求挪用公款的数额要达到较大,也没有规定挪用达到多长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这是指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作为挪用人或者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资本,如挪用人本人或者他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生产、经营、买房出租,作为个人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入股资金,存人银行或者借给他人而个人取利等,如果行为人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借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不管这些单位是
    2023-02-15
    379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构成侵犯名誉权
    任何新闻报道、报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传播时,如果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的,都可以认定构成侵犯名誉权,具体说来,侵犯名誉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2、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内部刊物和内部资料,所载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3、新闻媒介和出版机构转载作品在转载中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当事人以转载者为被告进行起诉的,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4、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在一定范围内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5、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应当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6、公民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个人和组织向社会公开或者传播他人隐私
    2023-06-08
    24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资本退出
    1、《公司法》第三次司法解释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确认股东的退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将出资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三)制作虚假财务报表,为公司增加利润分配4.通过关联交易转出出资其他未经法定程序提取出资的行为提取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不交付财物,不转让产权,虚假出资,公司成立后抽回出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占应缴出资额60%以上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占应缴出资额30%以上的;(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取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占实缴出资额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提取的出资额在300万元以上,占实缴出资额的3
    2023-05-07
    9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构成的情况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5
      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 哪些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1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根据上述对共同犯罪构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 这情况构成罪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如果对方是犯罪分子的话,你是构成犯罪的
    • 认定为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不构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
    • 哪些情况能认定构成走私假币罪主体?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8
      一般情况下,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走私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走私假币罪主体原则上都要判处相应的刑罚。但对于那些走私伪造的货币数额确实很小,如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值不足500元或者币量不足50张,且不具有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况,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9月8日《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似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则可依照本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