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两岸土地归谁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6:20:22 494 人看过

除土改时已将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县级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

一、农村土地使用20年后的归属是谁

一块土地无论耕种几年后,如果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国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耕地土地买卖是否违法

违法,因为土地不属于个人所有,而属于国家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如果买卖的话,可能要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农村的土地承包给个人是否有权买卖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后,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其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更不允许任何人非法买卖。

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两种所有方式,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户通过承包取得的是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有人认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是将集体土地私有化,改变了集体经济的性质,这种观点是不对的。首先,这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不同的。它不具有所有权具备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四种权能中的处分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是处分土地的所有权,而是在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的,一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需得发包方同意;二是只能转让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三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需与发包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要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通过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将其变更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再由国家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出让。所以说,第一,农民对土地承包不是私有化,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不具有独立的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性质没有改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条规定: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因此,个人或者家庭是不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对土地的承包不能改变土地的所有权的归属。农民对其所承包的土地不得买卖,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第二,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不能把它和集体统一经营对立起来,认为统一经营才是集体经济。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村霸强占土地归谁管
    法律综合知识
    一、村霸强占土地归谁管遇到村霸强占土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诉,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适用本法关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规定。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村霸强占土地需要收集什么材料如果想
    2024-02-11
    75人看过
  • 2025年土地承包到期土地归谁管
    在中国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期届满之后,该村集体将有权重新安排土地的承包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承包方签署新的承包协议。在此过程中,作为发包方的村庄社区需要制定详细的分配方案,随后提交给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充分的议事和最终决策。通常来说,村庄社区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包时具备该集体成员身份的人员为基础,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均等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2024-04-29
    375人看过
  • 被征用土地闲置归谁管?
    一、被征用土地闲置归谁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二、哪些土地被归为闲置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2023-06-16
    471人看过
  • 河道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如何规定
    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那么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
    2023-07-17
    153人看过
  • 批转市水利局关于秦淮新河两岸土地管理意见报告的通知
    秦淮新河是我市开挖的一条防洪、灌溉、航运综合利用的河道。这项大型水利工程国家投资八千万元,征地一万四千亩。其中一万三千亩成了河道、堤防和护堤护河地,尚有约一千亩土地可供利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有许多单位要求在新河两岸兴建有关工程设施。为了管好用好秦淮新河,现对秦淮新河两岸土地提出以下管理意见:一、秦淮新河两岸河、护堤线范围:有堤防的从堤脚向外三十米,有堆土区的从堆土区内肩向外三十米。在此范围内的土地一般只能绿化,不得兴建任何工程建筑设施。二、护河、护堤线以外土地的使用须先经规划部门同意,然后向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提出申请,由水利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市政府批准,才能与有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并向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一次性交纳土地建设补偿费。土地建设补偿费标准:护河、护堤线范围以外的土地,永久性占用,每亩一万五千元;临时性占用,每日每平方米零点一元。如确因建设需要使用少量护河、护
    2023-04-22
    227人看过
  • 土地上的树木归属于谁管
    一、土地上的树木归属于谁管土地上的树木归属问题,需根据土地的权属及种植情况来判断:1.一般而言,若土地属于村集体,并与农民有明确的承包协议,那么农民在该土地上种植的树木自然归属于农民所有,由农民负责管理。2.若土地为无明确归属的村集体土地,而有人私自种树,则树木的初步所有权归种植者,但可能因涉及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侵犯而需进行后续处理。二、集体土地上树木产权规定关于集体土地上树木的产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实践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规定:1.若农民在村集体承包给自己的土地上合法种植树木,则树木的产权明确归属于该农民;2.对于无明确归属的集体土地,若有人私自种树,虽然树木的所有权初步归属于种植者,但种植者需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人返还因私自种树而获得的不当得利,并可能承担因侵权造成的赔偿责任;3.具体的产权归属还可能受到当地政策、法规及实际情况的影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三、私自种树在集体土地的
    2024-07-24
    186人看过
  • 小区的排污管道归谁管
    小区的排污管道归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小区防排污管道堵塞淹到我家谁负责小区物业应当负有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理由有二:一是没有及时通知你回来保护房子里的财务免遭不必要亲泡损失。二是物业没有及时巡查发现下水道堵塞,并及时疏通,排除妨害。所以,依法可以向小区物业主张赔偿损失。《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3-07-31
    324人看过
  • 河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地位及归属划分
    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划拨土地使用权归谁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
    2023-07-22
    460人看过
  • 土地被征用后闲置的地归谁管
    一、土地被征用后闲置的地归谁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二、哪些土地被归为闲置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另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1、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
    2024-01-24
    457人看过
  • 省道两旁15米的归属权归谁?
    省道两侧15米属于国家。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流程和标准各地有所差异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分。省道的标准宽度省道的宽度标准一般是30米左右。每车道宽为3米,一级公路至少要有双向四车道,也就是12米,两侧至少需要1.5米宽的路肩,也就是说最少宽度是15米。两侧的排水沟、绿化带根据实际情况可宽可窄,没有固定的指标。《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
    2023-07-02
    4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归谁管辖?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归谁管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能够看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4种: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法律并没有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由政府确权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一)土地侵权案件;(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案件;(三)土地违法案件;(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五)其他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由此法条可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除在政府确权范围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五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2)承包地征收补
    2023-06-03
    140人看过
  • 城市道路养护归谁管
    法律综合知识
    城市道路养护归城市建设市政管理部门管理,国道、省道由交通部门管理,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委托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2024-05-06
    164人看过
  • 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谁管
    一、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谁管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当地国土资源局管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二、土地使用证归谁所有(一)按土地分类来看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
    2023-05-24
    70人看过
  •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谁管?
    法律上仙桃土地使用权归,是由当地的土地局负责管理的。在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或发生归属争议的情况下,首先应通过土地使用权确认,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之后,才能确定谁是真正的土地使用权人,才能确定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土地使用权确认在中国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文件中,被称为土地确权。不论称谓如何,实质上都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土地确权是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很重要的一个法律环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明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请求有关权利机关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从而解决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确认请求权由对特定的土地有利害关系人行使,利害关系人不一定是土地使用权人,在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不清或发生争议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任何与特定的土地就土地使用权归属有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都可以向有关机关或机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认的请求。土地使用权确认是土地使用权保护的前提,
    2023-04-16
    43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河道监督范围内的土地归谁所有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29
      1、国家所有。 2、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所有。
    • 329省道取土坑占用土地归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4
      建议报警,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
    • 集体土地征地款归谁管?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5,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两个儿子土地确权归谁&Q4&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5-14
      两个儿子土地确权归确权人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仍归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土地确权所需材料:1、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和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2、城镇地籍资料;3、政府对于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4、土地出让合同。
    • 河道两岸房屋拆除如何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4-30
      河道两岸房屋拆除的赔偿由房屋的价值确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