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09:13:13 188 人看过

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都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一)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1、低保申请书1份(必须钢笔书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所有人员的复印件各1份。

4、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6、在岗职工或下岗职工,如因所在企业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领不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的,需经当地劳动保障和经贸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

7、退休职工需出具《退休证》及实际领取的退休金数额的证明。

8、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申请人需出具《失业职工登记证》,或由失业救济部门出具的实际领取失业救济金数额、期限等有关证明。

9、无业需由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10、有残疾的需出具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夫妻离婚的需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不在同一户口但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人,有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所有收入工资证明。

13、患病的需提供以往病历,近期诊断书及相应证明原件。

14、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凡是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出具证明者签名及联系电话)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居委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情况通过入户调查、走访邻里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的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

(四)、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对居委会上报的材料逐项审核后,并对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五)、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一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通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向社会公示,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予以批准,并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或者经公示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徐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文章
  • 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办法
    根据《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政府对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和临时性困难的居民的救助政策.本办法同《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配套执行。一、救济原则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济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临时救济对象按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2、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救济对象就业情况和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救济待遇手续。对救济对象采取阶段性救济或一次性救济的办法实施救济。3、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临时救济主要是对居民暂时未就业或因特殊情况造成的困难,给予适当补助,创造条件鼓励、扶持救济对象尽快就业。4、倡导社会互助的原则,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社区广大居民,发扬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经常性捐助活动,保障城市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临时救济的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
    2023-06-09
    403人看过
  • 铁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
    第一章保障标准的制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和《铁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范。第二条制定城市低保标准要遵循保障最低生活、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与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标准相衔接、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有利于促进就业等原则。第三条城市低保标准要依据当地维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的基本费用确定。城市低保标准由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第四条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银州区、清河区每人每月156元;
    2023-12-09
    441人看过
  • 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的范围
    《最低工资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
    2023-06-09
    196人看过
  • 滁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
    第五条城乡低保资金的来源包括:(一)中央、省、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低保资金;(二)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三)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收入;(四)其他收入。第六条每年初,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核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实际补差水平、保障标准调整和一次性补助发放计划等因素,编制年度城乡低保资金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不含一次性补助和预拨经费)的差额部分,应全额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城乡低保资金缺口时,市、县(区)财政部门应通过追加预算及时予以弥补。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睹任务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第八条省财政建立城乡低保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各地城乡低保人数、实际补差水平,城乡低保管理绩效等素,给予必要的补助。省级补助资金计算公式如下:省级补助资金=[城乡低保人数*全省人均补
    2023-05-10
    204人看过
  • 关于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从1999年7月1日起,已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镇,将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30%,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要注意做好保障标准提高后扩大保障面的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所需资金,省财政将根据各地1999年6月份的实有保障对象人数及实际保障标准给予适当补助。一、遗属补助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标准是: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由民政部门代表市政府公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适当提高补助标准:1、死者系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50%。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
    2023-06-19
    250人看过
  • 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
    为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开展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方针和目标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政府行为,必须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的办法,采取“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全面调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方针。在充分调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保障标准,制订保障办法。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其他地方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启动;地给市、地区行署和州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有条件的县市政府所在地的镇要在今年内建立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余县级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要在1999年底以前建立起这项制度。各地要根据当
    2023-05-30
    372人看过
  • 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定义:是指维持城市居民中无收入或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的水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作为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性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是一种绝对保障。数量逐步减少。二、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建立和意义1、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市场经济下因下岗失业致贫、因病致贫等推动。93年在上海率先实施,1999年在全国普及。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6月至1995年5月,试点阶段。第二阶段,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推广阶段。第三阶段,1997年8月-1999年底,普及阶段。1997年8月,国务院颁布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到1998年底,中国已经有581个城市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最低保障线制度由此发展成为中国覆
    2023-06-07
    116人看过
  •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条件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虽然我国目前经济已经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国人的生活水平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目前仍有一些人无力保障自己的日常生活,为此,重庆市出台了低保政策。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的《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规定,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邮政储蓄)的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二)拥有2套以上(含)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三)拥有商业门面、店铺。(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五)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六)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家庭消费支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2023-05-04
    157人看过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情况
    199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截止1999年底,全国所有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已全部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0年,共有381.8万城市贫困人口进入了保障范围。其中,企业职工和下岗、失业、退休人员中的困难家庭占80%,传统民政救济对象占2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原有的社会救济制度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扩大了保障范围。保障对象由过去的民政救济的“三无”人员扩大到全体城市居民,其社会保障功能也相应得到增强。二是保障资金来源由财政和保障对象所在单位分担过渡到财政负担的方式,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实施有了稳定可靠的资金保证。三是提高了社会救济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减少了救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随意性,把对城市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四是保障标准有了提高,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变化进
    2023-06-09
    377人看过
  • 芜湖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
    经2005年4月4日第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缓解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城市低保对象)因医治重大疾病造成的生活困难,规范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医疗救助)是对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治大重病给予适当救济的医疗救助制度。第三条医疗救助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实行属地管理。第四条市民政部门是本市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市医疗救助工作。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救助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救助的审核及具体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下同)负责医疗救助的初审及相关服务工作。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
    2023-06-09
    474人看过
  • 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办事指南
    索引号信息文号生成日期2082006.11.27附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_580wh460.jpg附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_580wh460.jpg附件: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办事指南领取证_580wh460.jpg一、受理部门各县(市、区)民政局二、部门职责实施本辖区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依法办理城市居民生活保障的审核审批、低保金发放,依法处理违法违纪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行为,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办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西藏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西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操作规范(试行)》等。四、申请条件1、持有当地非农业户口;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2)下岗证、退休证、就
    2023-06-09
    114人看过
  • 宜春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11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制度,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我市日前出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该办法所称城乡低保,是指对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实行差额补贴的社会救助制度。市民们可依据自身条件,对照申请资格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1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低保标准按照当地能够维持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
    2023-06-09
    464人看过
  • 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优待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和《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14号),切实解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本办法(试行)。一、优待对象(一)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低保政策外,凭《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享受本试行办法规定的优待政策。二、医疗优待(二)政府举办的各级综合医院为低保对象享受医疗优惠的定点医院。(三)低保对象持《低保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定点医院免收其普通挂号费,减收10%至15%的检查费、床位费、手术费。(四)低保对象从事饮食服务等个体职业需要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减收30%的体检费。三、教育优待(五)低保对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免收教科书费和杂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适当减免学费和杂费。低保
    2023-06-09
    41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已经2002年8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六安市人民政府2002年9月9日六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安徽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辖区内持有非农户口的城市居民以及远离城市的军工、矿山企业的非农业人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获得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市民政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对各县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县区民政部门以及街道
    2023-06-09
    12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条件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是围绕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工作... 更多>

    #最低生活保障
    相关咨询
    • 北碚城乡居民低保申请办法,如何申请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
      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北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确定及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保障对象具有本区居民户口的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农村保障对象主要是因残疾、年老体弱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病、死亡或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情况造成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人户分离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家庭,
    •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什么,城镇居民低保的申请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1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申请低保应当以家
    • 统筹规划城市第九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0
      家庭中既有常住非农业成员,又有农业户口成员的,只保障常住非农业户口成员,其他性质家庭成员的救济或保障,由户籍所在地政府负责。
    • 二十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具体有哪些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0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均按实际收入计算。先将所有家庭成员实际月收入相加,得出家庭月总收入,再除以家庭人口数,得出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
    • 申请低保的条件有哪些,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