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私分没收财物要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6:53:31 349 人看过

一、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指依照法律规定,通过选举或有权机关的任命,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

二、处罚: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199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实施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集体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得看这一行为是否具备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否则就不能认定其为犯罪行为,同时它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依据。

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不法将罚没财物使用权转付给个人的定性处理。有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将罚没的计算机、摩托、汽车等交付个人使用,既未正式过户给个人。也未称正式分配给个人。对此,从学理上看,我们认为宜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处理:

(1)凡属大面积地或持续而长期地将此罚没财物私分个人长期使用,且任随个人处置或带回家私用者,此类情况,其虽无所有权之名,但已有所有权之实,对此单位,可以考虑以私分罚没财物罪论罪;

(2)凡属偶尔私分部分罚没财物给部分职工使用,或虽然是大面积地调拨私人使用,但主要作为公家配发给个人的办公用品使用者,不宜按私分罚没财物罪定性处理,而宜按一般行政违法处理。

2、要注意将单位的集体私分罚没财物行为,与个别负责人或个别经手人私下贪污罚没财物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应按贪污罪处罚。

立案标准:

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打伤人,要承担什么后果?
    现实中经常会看到有城管打人的新闻,执法人员打人的现象虽然说不是经常发生,但如果群众真的遇到类似的情况往往不知道如何处理。及时选择报警,最终可能也会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打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如果打伤人的话,应该按照内部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如果打伤人构成犯罪,将可能面临以下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遭遇执法人员打人怎么维权?1、选择报警;2、警察机关以自己与对
    2023-05-01
    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专门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恪尽职守,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部过程中,从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审查到最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都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决不能有任何渎职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的渎职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不作为的渎职行为。所谓不作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本应履行某些职责,而不予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行为。比如在行政复议受理阶段,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对应转送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依法转送;在行政复议审查阶段,对申请人提出的请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的要求不予理睬,只进行书面审查;在行政复议决定阶段,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另一类是徇私舞弊的渎职行为。表现为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在复议工作中接受申请人、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给予的好处,如宴请、礼品,甚至是
    2023-04-24
    414人看过
  •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强制执行致人损伤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这一些执行方式极容易和行政相对人发生正面接触,情绪也会随之紧张,一旦造成肢体上的冲突影响非常之大,如果你觉得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执法,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问题。近年来,在网络上曾一度疯传一段讽刺语:临时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临时工人本领强,敢为中华造脊梁;临时工人胆子大,刀山火海都不怕。这段话,说明现今政府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人现象严重,而且临时工人的暴力执法、违规执法情况时有发生。此时作为行政相对人,收到的伤害时无法估量的,如果真的遇到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暴力执法导致受伤,应该及时维权,获得赔偿。首先,确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属于暴力执法。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可以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人民警察肩负维护社会治安
    2023-05-01
    171人看过
  • 行政机关适用错误法律作出行政处罚,要承担什么责任?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行,法律对普通百姓并非遥不可及,在日常生活中随处都可以看到法律的影子,因此对法律的适用越来越严谨,且不可以滥用,但是这也不能避免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错误。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不仅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还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既不仅要符合实体法,还要符合程序法。处罚程序是行政机关合法、公正地实施处罚的有效保障。因此我们应该了解行政处罚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对于上述的行政处罚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1、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外,其余行政处罚,必须适用一般
    2023-05-01
    351人看过
  • 行政机关有权没收财物吗?
    没收财产这个权力通常人们只认为只有法院才具有,其他行政机关无权没收他人财产。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全面的,财物有非法财物和合法财产之分。对于非法财物,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行政职权之内是有权没收的。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称为没收违法所得,不过很多人对于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确不太了解,其实每个处罚案子都不一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想要知道如何计算违法所得,第一步是需要弄清楚何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对违法所得的没收,本质上是一种追缴,而不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没收违法所得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2)以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名义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3)未经资格认定,或未通过年度检查,擅自从事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4)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
    2023-04-11
    261人看过
  • 行政机关有权没收财物吗?
    没收财产这个权力通常人们只认为只有法院才具有,其他行政机关无权没收他人财产。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全面的,财物有非法财物和合法财产之分。对于非法财物,行政执法机关,在其行政职权之内是有权没收的。行政机关依法将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取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处罚形式称为没收违法所得,不过很多人对于违法所得如何计算确不太了解,其实每个处罚案子都不一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想要知道如何计算违法所得,第一步是需要弄清楚何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对违法所得的没收,本质上是一种追缴,而不是违法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没收违法所得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2)以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名义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3)未经资格认定,或未通过年度检查,擅自从事经营性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4)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经营性涉外社会
    2023-05-01
    44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对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时,行政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
    • 行政人员没有履行行政责任义务时应承担什么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8
      行政人员没有履行相应行政义务时,对外由该行政人员所在单位承担行政法上的责任;对内,该行政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其所在行政单位可以对其处以警告到开除的行政处罚。如果该行政人员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的话,可能还要以渎职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 走私货物罪员工需要承担责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公司涉嫌走私,法人和公司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员工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涉事员工最多是拘役或罚款。
    • 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负什么责任?负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5
      《海关法》第56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它依照中国《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主要从事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 《海关法》第56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它依照中国《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主要从事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
    • 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1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