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余农药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申请【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中心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东二路02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省厅行政审批中心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如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或不属于省农业厅行政许可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如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并发放《补正告知书》;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放《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并将材料报厅种植业管理处。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书》。
二、新余农药经营许可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七条的要求,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即可办理。
【不予批准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新余市农药经营许可怎么走流程
425人看过
-
新余市农药生产许可流程怎么走
459人看过
-
桂林农药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176人看过
-
赣州市农药经营许可怎么走流程
248人看过
-
南昌市农药经营许可怎么走流程
233人看过
-
抚州市农药经营许可怎么走流程
173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5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向经营所在地的农牧业局提交如下资料: (1)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 (2)领取并如实填写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有经营单位拟定的农药经营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制度; (4)有经营单位拟定的经营场所、仓储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农药经营场地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6)农药经营人员名册和《农药经营人员上岗法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农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怎么更改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30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农药经营者名称、住所、负责人、经营范围以及有效期等事项。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农药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农药经营许可证,并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
-
农药经营许可证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8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前款规定的人员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5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
-
农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供农药标准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持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农药标准品以及在有关国家
-
怎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5登记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农药登记申请,并提交登记试验报告、标签样张和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方法等申请资料;申请新农药登记的,还应当提供农药标准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申请农药登记的,应当持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农药标准品以及在有关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