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王某居间行为的定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6:53:08 492 人看过

贩卖毒品一般是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但也有一些案件的买卖双方是通过居间人进行的,由居间人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对于吸毒者来说,居间人的作用是帮助寻找毒品货源,选购毒品;对于贩毒者来说,居间人帮助贩毒者寻找下家,销售毒品,有时居间人同时发挥这两种作用。

本案中,王某明知晋某为贩毒者,仍然积极为其介绍毒源信息,其行为是一种帮助贩卖毒品的行为。因为贩卖毒品的行为是由购买、卖出等若干个环节组成的,只要实施了其中一个环节,就构成贩卖毒品罪。所以,王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一、该怎样算容留他人吸毒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这里的容留是指实施了容留的行为,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本质是不同的,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立案标准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本罪与他罪的界限

第一,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第二,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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