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属补助能够重复享受吗
遗属补助不能够重复享受。
二、工伤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有的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按原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18号领发布)确定。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劳动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三、工伤赔偿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赔偿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仲裁是解决工伤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工伤赔偿仲裁程序:
(一)当事人提出工伤申请。
(二)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
(三)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
(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五)由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自愿承担,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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