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除债务承担的要件
1.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一般而言,以下债务不具有可转移性:
(1)依性质不可转移的债务
例如,以债务人的特定技能为基础的劳务之债,通常不可转移。如聘请某著名画家作画,若画家转而由其弟子代为作画,显然违背债权人的初衷。因而该类债务不可承担;
(2)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若当事人约定不得由他人承担债务,则依据合同自由原则,该债务当然不可转移。但若事后当事人变更其约定,或在对方做出债务承担时表示同意的,则视为该债务已可转移;
(3)依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例如,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不得将标的物交由他人保管,这可视为法律上限制债务承担的实例。
2.须有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
债务承担合同是以债务的转移为目的的合同,除了应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须经债权人同意。
因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导致债务主体变更,从而可能增加债权实现的风险。因此若由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应当由债权人同意后方能产生债务承担的效力。
(2)债权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应当不违反债务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意思。
若债权人直接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理论上认为该合同虽无债务人的参与,但债务人因该合同纯获利益,因此并无否定该合同效力的必要。
但若债务人明确表示反对,或者依合同签订时的具体情况可推知债务人将反对该合同的,则不能产生债务承担的效力。盖因债务仍然属于债务人的“消极财产”,债务人对其有处分权,若债务人反对债务承担的,债权人和第三人不能违背债务人的意思而行为,否则即与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不符。
二、免除债务承担的效力
1.就被承担的债务,承担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不再负担债务。
2.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享有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新债务人可以就债务未成立、被撤销、已清偿、同时履行抗辩权等进行抗辩。但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反对债权,通常并不能由新债务人以此主张抵销。此外,承担人基于承担债务的原因关系而对原债务人享有的抗辩,不得对债权人主张。
3.从债务和从权利转移。
(1)从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违约金债务等除当事人另有特约外,也一并由新债务人承担。
(2)从权利
对于原债务的担保原则上一并转移。具体而言,承担人或者原债务人自己设定的担保物权,应推定当事人同意其随同债务一并转移;法定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则当然转移;惟承担人和原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原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在债务承担时除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者外,债务移转时,担保随之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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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免责的债务承担有哪些效力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1、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之下,第三人要承担原来欠债人所欠下的债务,并且要对债权人进行还款。 2、在实施免责的债务承担之后,债务已经转给了第三人,那么原来欠债的人所拥有的抗辩权也会随着债务的转移而转给第三人。 3、在实施免责的债务承担之后,第三人不仅仅要承担原来欠债人所欠下的主要的债务,和原来的主要的债务相关的其他的从债务也是要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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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8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有: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之债务;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采用这种方式须经债权人同意才发生效力:原债务人脱离渍的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主债务的从债务也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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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的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一、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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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具体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2所谓免责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 免责债务及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原债务人免除债务,原债务人不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是抗辩援助。债务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包括抗辩权和狭义抗辩)。 3、被承担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的意思到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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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承担的债务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7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免责债务承担 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1]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