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的公证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9 18:20:05 417 人看过

保全证据公证细则是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活动而制定的。适用于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主管部门的;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以及其他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的公证事项。

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据法律规定,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进行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以保全证据。

保全证据公证细则指的是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是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活动,适用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主管部门的;

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

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以及其他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的公证事项。

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事项

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事项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当事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达成协议后,拆迁权人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或者拆迁当事人反悔,或者拆迁权人逾期不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情形,导致拆迁当事人主张的拆迁补偿安置权益受到损害,拆迁当事人向拆迁权人提出申请,要求对拆迁证据进行保全,拆迁权人应当依法办理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事项,并由拆迁权人承担拆迁证据保全公证费用。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事项的办理,有利于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时,公证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进行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以保全证据。保全证据公证细则包括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适用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主管部门的;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以及其他房屋拆迁证据保全的公证事项。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事项是指拆迁过程中,拆迁当事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达成协议后,拆迁权人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或者拆迁当事人反悔,或者拆迁权人逾期不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情形,导致拆迁当事人主张的拆迁补偿安置权益受到损害,拆迁当事人向拆迁权人提出申请,要求对拆迁证据进行保全,拆迁权人应当依法办理拆迁证据保全公证事项,并由拆迁权人承担拆迁证据保全公证费用。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保全证据公证细则》
    一、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市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前,根据法律验证将来有可能消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进行提取、存储和固定的活动。二,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保全证据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这些年,保全证据已逐步成为公证界一个增长很快的业务点,而此类公证有着自己独特的举证要求。仅以寄送信函的保全证据公证为例,当事人除需提供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以外,还应提供与被寄信个人或单位存在某种利害关系的凭证,如双方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借款抵押合同等。《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
    2023-08-07
    394人看过
  • 电子证据与网络保全证据公证
    一、电子证据1、电子证据保全公证属于证据保全公证范围,其目的在于以公证文书的形式将能够证明某个客观事实的电子数据固定化,以便厘清事实,确定责任,解决纠纷。我国目前公主机构开展的电子证据保全业务主要有:网页保全、电子邮件保全、手机短信保全等。2、《公证法》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也有类似规定,即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由此可见,经公证保全的电子证据具有法定的公信力,直接证明作用及优先的证明力,电子证据证据保全作为证据出示还是需要做公证。二、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哪些资料保全证据公
    2023-04-27
    269人看过
  • 司法鉴定证据的保全流程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证据保全的流程: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2、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3、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4、保全证据的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以备将来使用。一、证据保全是什么意思?证据的保全,是指由司法机关依法收存、固定证据资料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措施。当诉讼上可作为证据的资料有消失或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时,司法机关可依诉讼参加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预先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证据的真实性。现代各国诉讼法上一般均有证据保全的规定。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有权采取各种措施收集、调取证据,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
    2023-02-22
    344人看过
  • 证人证言的证据保全
    证人证言,就是通过感官知而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就自己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或行政机关办案人员所做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民事诉讼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该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最高人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56条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从以上规定看出,我国的民事诉讼中,证人以出庭作证为原则,以提交书面证言等为例外。众所周知,证人拒
    2023-06-14
    480人看过
  • 诉讼证据保全和公证的区别
    诉讼证据保全和保全证据公证的联系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在某些情况下,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的。而区别在于: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保全措施不同;保全的对象不同等。诉讼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三部分第(一)第(5)规定: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同时进行证据保全。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9项规定
    2023-08-04
    462人看过
  • 证据保全程序规则
    一、证据保全程序规则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法院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法院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法院,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证据保全申请,如果是向法院提出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状,该申
    2023-06-06
    456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要多少钱
    一、证据保全费用是怎么算的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申请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当交纳申请费,并由申请人预交。根据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如果证据保全不涉及财产数额或者涉及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如果证据保全涉及的财产数额超过1000元的,按照该项规定的标准交纳。证据保全是否涉及财产数额以及涉及的财产的具体数额应当以证据的载体的财产价额为准。二、证据保全的方式有哪些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民诉法规定,在
    2023-06-14
    165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怎样办理
    当事人要审证据保全的公证可以到住所地或者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手续为:1、法定继承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等;2、遗嘱继承人还应该特别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其复印件等。公证指的是是公证机构依照自然人、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二、公证书丢了补办流程公证书丢了补办流程是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原公证处申请补发公证书副本。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
    2023-06-23
    500人看过
  • 大连保全证据公证材料
    提交的证明材料:(一)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二)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三)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四)申请人与需要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件、证明材料;(五)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应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六)需要保存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七)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023-05-30
    464人看过
  • 借款合同证据可以保全吗,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一、借款合同证据可以保全吗借款合同证据,在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等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借款证据进行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二、证据保全的程序是什么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
    2023-06-17
    79人看过
  • 保全证据公证与现场监督公证的异同
    一、都是运用证据理论和证据制度,搜集、审查符合申请人需要的证据并加以固定的活动。二、事先都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三、都需要公证机构派员亲临现场进行监督,由二人共同办理四、都具有时间的不可逆转性,证据有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客观可能性保全证据公证与现场监督公证的不同点一、申办公证的主体有所区别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首先要审查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有利害关系。就保全证据公证和现场监督公证而言,在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深度方面,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保全证据公证中,公证员审查申请人与申请公证事项是否存在真正的利害关系比较难以判断,这往往需要申请人依据申请结果以及其他证据去寻求司法的最终确认。公证处在受理保全证据公证之初,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进行确定性审查,当事人只要能够向公证处提供与申办的事项有一定利害关系的证明,公证处就可以受理。而现场监督公证中,申
    2023-06-21
    279人看过
  • 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带下列资料:1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他组织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申请人与需要保全的证据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如果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申请人应提交有关物品样品、说明、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二、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什么证据保全公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申请人应向其住所地、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2.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应当由申请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者征得申请人的同意由公证处代为委托。3.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不能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4.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秉持客观性,若保全证据
    2023-06-06
    319人看过
  • 保全证据与公证的区别和联系
    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1、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2、保全措施不同;3、保全的对象不同;4、保全适用的时间不尽相同。四、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联系: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在某些情况下,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的,诉讼指向的财物本身也是一种证据,因此既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又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销毁证据证据保全的条件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谁可以提出证据保全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
    2023-07-03
    311人看过
  • 2024司法鉴定证据保全有什么流程
    一、司法鉴定证据保全有什么流程司法鉴定证据保全的流程:1、保全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申请,也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2、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3、保全证据的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以备将来使用。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二、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的材料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注册地和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之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2024-03-17
    7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关于证据公证的证据保全流程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证据保全公证程序如下: 对仲裁申请前的证据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直接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证据保全申请,即《仲裁法》中所说的发生在仲裁程序中的证据保全。一般经以下程序: (一)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 (二)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三)人民法院在
    • 证据保全申请证据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05
      申请证据保全有条件件:(1)证据可能丢失。证人因年老生病可能即将死亡的,应当及时取证;作为证据的物品有腐烂、变质、消灭的可能应及时记录物品的形状和特征,或拍照录像,并及时处理。(2)证据将来很难获得。例如,证人将出国。虽然难以获得并不意味着不可能获得,但如果不保全,将影响案件的及时审理的及时审理,甚至影响案件处理的质量。上述条件,只要有其中之一,就可以申请证据保全。《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
    • 在场公证证据证据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1、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须在作出裁决之前提出。 2、仲裁委员会在收到证据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由仲裁委员会转来的证据保全申请后,如果认为有必要的,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在裁定中指出:保全哪一种证据,在何时,在何地,用何种方法进行保全。 4、如人民法院不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应作出裁定,并说明不采取保全措施的理由。当事人不服
    • 证据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申请公证或申请证据保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证据保全程序: 1、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当事人依据该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通常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申请保全证据的形式、内容,证据存在地点,以及这个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和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和理由。另外,对于诉讼前向公证机关提出证据保全申请的,可依照有关公证程序进行。公
    • 证据保全怎么做具体流程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30
      为保障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证据保全程序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如果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其有权主动启动相关程序;其次,当当事人依据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时,必须确保申请时间不晚于举证期限届满前的第七天。再次,对于当事人的证据保全申请,人民法院将进行严格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最后,在实施证据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会根据证据的具体形式选择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时,为了保证证据保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