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过程中出现医疗过失找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8:32:25 374 人看过

出现医疗过失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根据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医疗过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过失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二、医疗过失赔偿争议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就医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如何索赔
    一、就医过程中出现医疗事故如何索赔?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二、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
    2024-01-16
    197人看过
  • 医生过度医疗找谁投诉
    当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度医疗情况的时候,患者是可以到该医院或卫生局进行举报的。面对过度医疗,患者需要收集好自己的问诊资料、病历、收费单等相关证据,到该医院设立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去反映投诉。当然,患者也可以选择到达该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去投诉。如何投诉医生过度医疗一是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医院过度医疗问题。二是如医院涉嫌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三是以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为便于投诉,患者应当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包括就诊病历,处方及缴纳药品等费用票据,如果患者在诊治过程中怀疑涉及过度医疗时,可多问一下医生,自己所得疾病的情况、治疗方式、用药类型和作用、以及各种治疗费用,同时,可录下音频或视频证据,那么对患者而言就更为有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2023-08-01
    89人看过
  • 误诊延误治疗构成医疗过失
    2004年8月,江西宁都人廖*英因为身体不适到厦门第二医院住院治疗。第二医院初步诊断廖*英是结核性腹膜炎,治疗了28天后,病情没有好转,廖*英又转到厦门中山医院治疗。中山医院诊断廖*英是胰腺癌晚期。2004年11月,廖*英因患胰腺癌在家中死亡。2005年7月,廖*英的亲属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厦门第二医院告上了法庭。廖*英的亲属认为厦门第二医院误诊,耽误了治疗时间,构成了医疗过错,请求法院判令第二医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9110元。2004年7月31号,廖*英因为身体不适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七四医院就诊。174医院给她进行了B超检查,检查显示:中量腹腔积液,胆襄纤维化萎缩并泥沙样结石,胰腺可疑病变。原告廖*池:就是肚子有点痛,就是有去其他医院门诊的呢就是发现腹腔有积水,有积水之后我们就是为了进一步检查就是找了比较高层次的医院来海沧这边就是来求医求救,具体时间是在2004年8月12日上午
    2023-04-21
    456人看过
  • 出现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失
    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病员造成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自己的技术、经验或有利的客观条件能够避免或者克服,因而导致了判断上和行为上的失误,致使对病员危害结果发生。第三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中,根据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技术水平,应当预见到和可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对病员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到;或者对于危害病员生命、健康的不当做法,应当做到有效的防范,因为疏忽大意而未能做到,致使危害发生。如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和履行职责,对危重病员推诿、拒治;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马虎草率,擅离职守;或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不请
    2023-02-25
    395人看过
  • 医疗活动中的过失主要表现
    1、医疗机构的过失表现(1)医院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2)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维护;(3)缺乏基本医疗护理条件;(4)对疑难病症未认真组织会诊,草率结论等。2、医务人员的过失表现(1)误诊。(2)不负责任,违反规程;(3)对病史采集、病员检查处理漫不经心,草率马虎;(4)擅离职守,延误诊治或抢救;(5)遇到不能胜任的技术操作,既无请示,也不请人帮助,一味蛮干;(6)擅自做无指征有禁忌的手术和检查等。一、医疗过失责任程度与赔偿金额有关系吗医疗过失责任程度与赔偿金额有关系。医疗过失责任程度,是指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比重,是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考虑的因素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司法实践中通常借鉴法医学的“损伤参与度”的分级标准来确定过错方的责任程度。损伤参与度分级标准是:第一等级,死亡、后遗障碍完全是损伤
    2023-03-24
    85人看过
  • 医疗过程中出现损害责任如何认定
    一、医疗过程中出现损害责任如何认定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谁应该承担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机构。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8-21
    209人看过
  • 在治疗其他病的过程中引起过敏,是医疗事故吗
    一、在治疗其他病的过程中引起过敏,是医疗事故吗过敏反应确实有可能被判定为医疗过失行为。当医护人员在为患者进行皮试的过程中,若未能预见和考虑到患者特异体质可能导致对皮试试剂产生过敏反应时,且医院在患者出现过敏反应之后,已尽全力实施了紧急救助以及后续治疗措施,那么这类情况不应视为医疗过错。反之,如果在按照医生指示为患者进行皮试的过程中,无法预先料想到病患特异体质可能引发的过敏症状,且在患者呈现出过敏性反应以后,医院没有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来挽救患者的生命,那就应当被认定为医疗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
    2024-03-13
    380人看过
  •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当两家医院同时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况下,根据造成的损害后果,在能够区分责任的大小时,根据过错责任比例,各自承担与各自造成的损害后果相适应的赔偿比例责任。在无法区分责任时,两家医院则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
    2023-02-19
    170人看过
  • 医疗侵权中医疗过失认定标准
    医疗行为侵权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但举证责任上实行过错推定。即使患者选择医疗服务合同作为诉因,也应以“过失”作为医疗机构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判断标准。医疗行为没有过失就应免责,而不能以公平责任要求医疗机构分担民事责任。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需要把握。一是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与惯例的要求、医患双方的约定等。学者刘*稳总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医疗事故预见义务、防范义务、避免义务和损害减轻义务的组合,是法定义务、约定义务、职业义务的组合。二是把握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通说认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定的医师注意义务是判断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医疗过失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指经验水准或技术水准,是医疗界普遍实施的技术。在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
    2023-06-13
    268人看过
  • 医疗过失和过错谁的责任大?
    一、医疗过失和过错谁的责任大?医疗过失和过错,两者责任相当。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所以,关于医疗过错责任的认定,需要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二、医疗过错规定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
    2024-02-01
    487人看过
  • 保守治疗出现栓塞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保守治疗出现栓塞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
    2024-02-09
    221人看过
  • 在医疗救治过程中医生义务有哪些
    一、在医疗救治过程中医生义务有哪些(1)医生必须承担诊治的义务,以其所掌握的全部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治病,这是医疗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只要选择这一职业,医生就不能以任何政治的、社会的等非医疗理由来推托为患者治病的义务。(2)解除痛苦的义务,不仅仅是躯体上的,而是包括患者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医生不仅要用药物、手术等医疗手段努力控制患者躯体上的痛苦,而且还要以同情之心,理解、体贴、关心患者,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解除患者心理上的痛苦。(3)解释说明的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这不仅是为了争取惠者的合作,使其接受医生的治疗,更为重要的是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利。(4)保密的义务,医生不仅有为患者保守秘密的义务,对患者的隐私守口如瓶,而且还有对患者保密的义务,如有些患者的病情让本人知道会造成恶性刺激,加重病情恶化,则应该予以保密。(5)此外,医生在对患者尽
    2023-06-08
    196人看过
  • 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应该做什么
    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后,有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的法定义务。医疗机构采取的措施包括为确认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而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为减轻损害后果而采取必要的药物、手术等治疗方法,也包括为了避免医疗纠纷而采取的其他措施,这些措施应具有横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不是流于形式的措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一、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何义务按通常情况,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并造成损害之后,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和处理,可能会使损害的后果继续扩大。所以为了避免可能会产生更大的损失,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防止损失的继续扩大。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无权就扩大
    2023-03-08
    107人看过
  • 治疗中的医疗过错,十级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十级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法律依据。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2023-02-04
    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医院治疗的过程中出现了医疗事故,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如何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
    • 医疗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医疗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诊疗护理工作过程中的确出现“过失”的一定是医疗事故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2
      并不是诊疗护理工作中只要出现过失就一定可以认定为是医疗事故。病人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与疾病本身的自然转归常有密切关联。 有时因疾病重笃、复杂或已处晚期,而责任者的过失行为只是处于非决定性的地位,甚至是处于偶合地位,这些都要作具体分析。
    • 医疗过失,医疗过错,医疗事故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7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一个主、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
    • 输液过程中出现过敏属于医疗事故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可以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