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意见规定,湖南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农村村民一户已有一处宅基地的,除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权属发生变更的以外,其再次申请他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意见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和实施宅基地面积标准。审批宅基地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面积标准。
同时,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宅基地申请条件。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土地使用证。
农民新建住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但应充分考虑农民的现实居住需要,划出一定的范围,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
农村建房应优先选择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村内有空闲宅基地尚可利用的,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宅基地。并且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宅基地复垦。
鼓励各地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逐步向集镇及规划的居民点有序集中。
-
湖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的规定?
164人看过
-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375人看过
-
云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程序及管理办法
199人看过
-
南京市宅基地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251人看过
-
湖南省湘潭市除"四害"管理办法
451人看过
-
湖南省计量计费监督管理办法
89人看过
宅基地权属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转让和买卖。 在权属方面,宅基地的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分离的,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则需要在符合... 更多>
-
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三)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三) 简单)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9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全文)(三)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应纳入年度计划。(四)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_全文法书馆: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2002年5月13日省人民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5月27日省人民令〔2002〕第7号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农村宅基地
-
现在河南省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有哪些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7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
根据南京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9根据南京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的宅基地可以买卖,但又有诸多的限制条件。具体的买卖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之一,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
在对于湖南省宅基地是如何样去处理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8〕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湖南省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2018年湖南湖南的宅基地交易新政策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2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如果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