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要约的撤销与撤回区别是什么
《民法典》中要约的撤销与撤回区别是:
1.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2.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3.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不一定发生效力。
二、要约撤销可以口头吗
要约可以口头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时要约不能撤销: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要约的特点有哪些
1.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要约人向谁发出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原则上是向特定的相对人来说的,但也有向不特定人发出,此时应具有以下两个条件:必须明确表示其做出的建议是一向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必须明确承担向多人发送要约的责任,尤其是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必须具有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做出承诺以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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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有什么区别?它们之间有什么法律关系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答: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之后但在发生效力以前,要约人欲使该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 (一)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二)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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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要约的撤回与撤回有哪些区别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1)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在要约未送达受要约人时,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可撤回要约。(2)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销。要约分为可撤销的要约和不可撤销的要约,对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只有撤回的问题。依公约第16条的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在下列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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