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持有股权股东身份丧失,法院判决公司回购股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12:42 475 人看过

依据资本确定、资本维持以及资本不变的基本原则,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有限责任公司是无权回购本公司股权的。修订前的《公司法》对此采取了绝对禁止的态度,其第34条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此则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态度,设定了三项例外规定,其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相比之下,修订后的《公司法》更加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体现了法官对于上述公司法条文的灵活适用。

陈某原系上海a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持有会计师事务所6%的股份。后因双方发生争执,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公司章程,做出了陈某自2002年5月9日起转让其股权、退出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经诉讼,该决议获得了法院生效判决的确认。在股东身份被否定后,陈某于2005年12月15日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会计师事务所收购陈某所持有的股权。a会计师事务所则认为:陈某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被告有义务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但没有义务向原告回购股权。

2006年6月19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会计师事务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某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4万元,原告陈某拥有的会计师事务所6%股权归被告会计师事务所所有。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表示不服,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决充分体现了《公司法》的立法意图,有效地保护了小股东的利益。如果法院简单地依据条文来裁判的话,则原告陈某的诉请势必将被驳回,因为修订前后的《公司法》均未将本案的情形作为公司回购股权的例外规定。但这样判决显然是不公平的:一方面,原告协议转让股权的可能性极小。会计师事务所章程对于股东身份有着严格的限制,即必须是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注册会计师。也就是说,原告只能将其股权转让给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已有股东。由于原告的股东身份已经被否定,其已不可能在股东会中发出任何声音,当现有股东拒绝收购其股权时,原告将得不到任何救济;另一方面,被告将获得不当利益。

本案中,原告虽然从2002年5月9日起就已经不是被告的股东,但却仍然持有6%的股权。在原告的股权退出之前,被告可以一直占有并使用原告的投资,而原告却无法从其投资中获得任何的利益,也无法行使分红、表决等股东权利。因此,被告关于其仅有义务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但没有义务向原告回购股权的辩称,法院未予采纳。法院最终的判决,虽然适用的是修订前的《公司法》,但却参考了修订后《公司法》的精神。法院认为,修订后《公司法》第75条有关股权回购的规定,并非是一种排除性的规则。当司法实践中出现与该条相近的情形,导致小股东的利益无法获得救济时,法官可以参照该条予以处理。

2006年10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双方上诉请求,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股份公司股权回购的情形
    1、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①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未向股东分利;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修改章程继续运营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的: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向股权转让给公司,让公司进行回购。②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必须是与其他持有本公司股权的公司合并时,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东股权。③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回购的股东股权必须奖励给本单位职工。④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分立的决议不能认可,可请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权。一、股权回购的几种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有三种情形,股东对股东会以下决议投反对票可要求回购: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
    2023-03-16
    228人看过
  • 大股东增持股份与回购股份的区别
    一、大股东增持股份与回购股份的区别1、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回购与发行相对(包括IPO和增发等),回购就是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并注销。而增持是大股东出钱从二级市场买入,这时公司的总股本是不变的,大股东只是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卖,但过了时间,还可以再卖。2、对每股盈利的影响不同回购增加每股盈利,在股价不跌的情况下降低市盈率,降低市场泡沫水平,回购是减少股票供应量,增持是增加了未来抛售的筹码。而增持不会改变上市公司财务数据。3、对于股票影响不同回购是直接对股东的回报。回购更能得到市场的认可,股价反应直接、迅速。增持是大股东或高管对自家股价的一种认可态度,对其他股东没有直接回报。但是增持难敌下跌趋势的冲击,屡屡出现员工增持被套、大股东增持被套、高管增持被套,且深套,令市场信心严重受挫。二、回购股份的基本形式股份回购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的现
    2023-04-13
    496人看过
  • 股份公司股份回购条件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提起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第(1)项至第(3)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2023-02-25
    260人看过
  • 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归谁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的股权一般是归公司所有的,回购的股份会从总股本中扣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权回购可能产生两个法律后果:1、注册资本的减少。因为减少注册资本关系到公司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公司法》要求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股东人数减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并不必然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公司可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将回购的股份并按股份比例分配给其他股东。一、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自
    2023-02-14
    311人看过
  • 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情形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一、公司回购的原因是什么①稳定公司股价。管理层认为股价远低于公司内在价值,通过回购将信息传递给市场,增强投资者信心;②股权激励计划来源。公司通过回购股票再赋予员工,既满足员工持股需求,又不会影响原有股东的权益;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当公司有剩余可支配现金时,回购股票可以增加每股的盈利水平,提供净资产收益率;④股利分配替代手段和反收购工具。达成这两个目的的条件都是基于回购能使股价上升的预期(在①基础上的延伸)。股价上升增加股东回报,也增
    2023-04-01
    316人看过
  • 公司能回购股东的股份吗
    一、公司能回购股东的股份吗1、公司能回购股东的股份,但是只能在法定的情形下,比如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法律依据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2023-04-20
    48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份公司股权回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首先要符合回购股份的条件,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有: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数量需要在10日内注销)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回购的股份要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必须由上市公
    • 回购股东公司股份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10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购发行或流通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回购公司发行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首先,为了满足回购股份的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法律条件有: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数量需要在10天内取消)2。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回购的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取消)3。奖励公司员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必须作出决议,回购数量不得超过总
    • 股份公司可以回购股东股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7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
    • 股份公司回购股份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6
      股份公司只能在以下情况下回购股份: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股东有权要求回购公司股份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1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是只能在法定的情况下。比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