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贷款人可以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54:48 188 人看过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民间借贷的违约责任可以追究多久?
    民间借贷追诉期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间借贷多久追讨期民间借贷是三年的追讨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追讨期就是指诉讼时效,而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一般为3年,追讨债务时要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
    2023-07-06
    58人看过
  • 贷款违约的追究情形
    贷款违约金按什么公式计算参考如下,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
    2023-03-12
    474人看过
  • 借款人在什么情况可以收回贷款
    1、借款人由于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压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3、借款人擅自动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的;4、借款人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的;5、借款人使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违约之后,要想借款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因此,消费的时候要做到理性消费,经济生活不失信。如果因为欠款逾期会造成自己征信的降低,影响自己的生活,甚至是子女的生活。一、个人贷款的规定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
    2023-06-20
    369人看过
  • 租房合同违约情况怎么追究违约责任?
    租房合同违约情况追究的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一、违约中赔偿损失的认定范围赔偿损失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在合同订立以后,当事人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责任的范围,均能事先了解,而当事人为避免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就必须正确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具有如下特点:(1)赔偿损失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他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2)赔偿损失是以支
    2023-04-11
    6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中介可以追究购房者的责任?
    下列情况购房者可追究中介责任: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一、租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方或双方按一定的比例所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租房中介费收取多少依各地惯例而定,收取方式也是,有的只向租客收取,有的同时向租客与房东收取。按照目前的租房市场情况来看,一般租房中介费都是月租金的百分之五十左右,当然不是绝对的,是大家认为相对合理的价格比例。二、租房合同到期续签还要中介费吗通常情况下,通过中介租房,首次向中介公司支付费用,向房东支付房租、水电费等。若合同到期,经房东同意后延续该合同;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无需再次向中介缴纳费用,但有时合同中另有规定,住客无法直接接触到房东,中介执意收取时,以重新寻找租客费时费力为由,与中
    2023-06-29
    193人看过
  • 贷款合同借款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贷款合同借款人构成违约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不承担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借款人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一、合同的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
    2023-06-19
    419人看过
  • 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不还款吗
    一、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可以不还款吗(一)借款合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不一定可以不还款,具体是否需要还款,与贷款人是否是因为没有放款而违约有关。若是,借款人可以自己并未实际收到贷款人支付的资金为由不履行任何还款责任。且对于此种违约情形,借款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如期发放借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二)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借款合同能够要求违约金吗(一)借款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二)银行借款合同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
    2023-05-06
    151人看过
  • 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
    一、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一)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借款人没有按约定接受借款,应赔偿贷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于贷款人的损失实际上是利息损失,所以《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二)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贷款合同中,某些贷款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将使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流于形式,最终影响经济安全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可能造成部分产业投资过热,影响金融运作。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贷款人还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体现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强制性。(三)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多为有偿合同,借款
    2023-05-03
    455人看过
  • 是否适用银行利率追究违约责任,借款违约责任怎么写
    一、是否适用银行利率追究违约责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适用银行利率追究违约责任。例如在当事人有约定的情况下,可按银行利率追究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但逾期还款的,可以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二
    2023-04-18
    116人看过
  • 借款人部分违约,可否要求借款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部分违约,可否要求借款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借款人部分违约,可要求借款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有违约行为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不承担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双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借款人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二、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
    2023-04-14
    86人看过
  •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2023-04-18
    268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中对贷款人其使用情况有什么约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一、借款人违约责任有什么借款人违约责任:1、支付违约金或罚息。支付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具有惩罚性;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为了履行国家赋予的信用监督职能,贷款人必须对借款人违约采取信用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二、借款人违约通常包括哪些情形?借款人违约通常包括以下情形:1、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支付利息;2、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3、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4、延迟返还借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
    2023-06-25
    25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被执行人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被执行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例如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等;2.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3.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因此,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将面临刑罚。这个判刑前提是债务人欠钱不还,首先债权人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债权人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胜诉了钱依旧要不回来怎么办?以上都做了,也胜诉了,还是要不回来钱怎么办?这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
    2023-07-22
    182人看过
  • 2023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贷款人违约怎么办
    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贷款人违约怎么办构成借款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包括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两种行为。不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对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只是部分履行,而没有履行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无论是不履行还是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因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发生不良后果。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贷款人违约怎么办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法院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起诉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
    2023-05-08
    3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可以向银行追究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 发生哪些情况,放贷银行可追究借款人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申请贷款的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放贷的银行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1)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
    • 最高法规定违约责任上限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6
      法律对违约金的约定没有规定上限的标准,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主张调低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下调低违约金的情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
    • 贷款合同当事人违约情况下借款人是否应要承担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4
      如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贷款人应当赔偿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也就是说,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损失。同样,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这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贷款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 以个人名义借款追究什么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7
      股东个人借款自己使用的与公司无关,债权人可以要求执行股东在公司的股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