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管辖法院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08:41:22 468 人看过

一、起诉离婚管辖法院规定

起诉离婚管辖法院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提起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诉讼离婚在审判时多久

诉讼离婚在审判时三个月或者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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