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买受人应要求出卖人配合出卖人办理过户登记,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交易当事人应当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卖人收到价款后拒绝转让的,应当予以提醒。
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价款后未为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经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仍拒绝协助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上诉法院强制出卖人履行登记义务,并要求其承担责任违反合同。登记权利人取得胜诉判决书后,可以随判决书单独申请登记并完成登记。卖方的主要义务是:(1)按约定的数量(数量、面积等)交付房屋。这是卖方的基本义务。即出卖人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面积或者房间数交付房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保障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也是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一般情况下,下列情形不能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①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②出卖人出卖权属不明或者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房屋;③未经其他权利人同意,出卖有抵押、典当等权利的房屋;③有抵押、典当等权利的房屋,未经其他权利人同意出售的;④(5)出卖人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6)承租人与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时,以同等条件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的;(7)经国家批准出售的,不得转让房屋所有权;⑧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房屋的。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帮助交易的义务。具体交易事项由买卖双方协议确定,但不得违反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动产登记视为交付。出卖人迟延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受人应当及时向律师寻求帮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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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有哪些义务出卖人有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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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协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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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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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有哪些义务出卖人有哪些义务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0我们都知道,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而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究竟有哪些义务呢,而买受人有哪些义务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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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人的义务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4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 第一,加强对不动产登记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使不动产登记人员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二,按照法定程序,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及时完成登记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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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合同没有登记但未办理登记有效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13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但是,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登记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说,没有办理登记的结果只是物权不发生变动,但买卖合同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作出的真实意思表述,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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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买卖关系中卖受人是不是有义务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9买卖合同买方的义务主要包括: 1、交付目标物。交付目标物是卖方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品交付由买方实际占有的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转让和占有变更和简单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的最终目的是获得目标物的所有权,将目标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是卖方的另一个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与其他涉及财产转移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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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法定义务有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4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 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出卖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