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勇律师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让,是指在雇佣关系中对雇员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的一定行为予以禁止的制度。根据笔者接触的竞业禁止纠纷案件来看,案件的关键点,也是最棘手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问题,原因主要就在于无法可依。现就根据司法实践,就竞业禁止的形式和内容做简单分析,希望给企业和员工在签定竞业禁止协议过程中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一、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根据司法实践,竞业禁止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竞业禁止条款。
2、在用人单位的员工守则或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员工的竞业禁止义务。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很多企业虽然制定了员工守则或内部规章制度,但都没有明示过员工,或员工在诉讼中就称没有见过此文件。所以建议企业在向员工明示后,让员工予以确认。作为员工,也要在认真核实后,再予以确认。
3、在员工离职时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解聘中签定有相关条款。以上三种形式,如果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二、签定竞业禁止协议中应注意的问题司法实践中,竞业禁止协议内容一般包括竞业禁止的具体时间、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争议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竞业禁止的补偿费用、范围、时间。现分别介绍如下:1、补偿费用。劳动关系终止后,对于那些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是否需要进行补偿,争议比较大,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判例也并不一致,法国直接规定雇主应予补偿的标准,即2年以下给付最后年报酬的1/3或2/3,超过2年的给付全额。在我国,上海中院曾判过一个因未支付相应的补偿而认定竞业禁止条款无效的判例。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竞业限制作出约定,并受法律保护。竞业限制条款一般应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有关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费的约定显失公平的,应由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不宜认定该约定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不主张或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未主张竞业禁止条款的撤消或变更,则法院不能主动认定其无效。一般来说,劳动者因不能从事自己擅长专业或所熟练的工作,收入或生活质量会不同程度降低。而用人单位会因为劳动者未参加该行业的劳动或竞争,可能从中获取相应的商业利益。从公平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合理补偿,以适当弥补劳动者由于不能从事协议禁止的工作所造成的损失。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清,可以在在职时给付,也可以离职时给付。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2/3。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珠海有关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争限制的,在竞争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的1/2。2、行业范围。竞业禁止限制的行业范围不宜过宽。用人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应当具有可保护利益。只有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所开发的商业秘密、业务关系等,才是竞业禁止的范围。超出该范围的限制显然很难成立,如果将与商业秘密无关的员工所掌握的一般性知识、经验、技能等都要禁止,法律很难支持。瑞士民法典第340条规定,雇主不能证明存在值得保护的利益的,该竞业禁止协议无效。3、人员范围。在很多用人单位不论劳动者从事岗位、文化程度及其是否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一律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这种做法不仅使企业多支付了竞业禁止补偿费用,也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作为企业,应选择核心技术人员、关键技术工人、高级管理人员、市场销售人员等签订竞业禁止协议,达到保护企业核心秘密和经营利益的目的。对于只具有普通技能且未接触到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法律上很难支持。
4、时间限制。对劳动者从事某类行业的限制时间不能太长,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对竞业禁止的期限要求为不得超过三年。对于信息技术行业、软件行业,由于技术变化很快,技术淘汰率高,笔者认为,限定在2年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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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后单位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协议有什么法律后果?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要求认定为无效,该协议的效力有瑕疵。法律依据,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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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竞业协议的时候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4目标是否能有效达成等。竞业限制中要注意限制的期限,以及工资的补贴数额的多少等。扩展或泛指的情况下,注意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是否对劳方不利,注意有否没经过本人同意下的调动和调薪条款基本只签劳动合同,年薪和年终奖之类的非及时发放的工资的数目和发放时间,注意合同中是否有其他对员工不利的条款等等,保密协议。签合同时注意合同期限下对应的试用期的长短,还包括安全责任书,注意辞工的条件和提前日期,注意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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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3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注意的事项如下: 1、用人单位只应当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2、竞业禁止的职业种类和范围,应当是员工在企业所从事的或接触到的特殊的、专门的业务范围; 3、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要根据劳动者所从事的不同行业,企业所在的不同区域,技术更新的不同时间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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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未解除竞业禁止协议, 之前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3一、1.竞业禁止协议里写到不能在与甲方(企业)及其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就职,包括但不限于A公司、B公司等。那如果是协议里没有提及的公司,如C公司,确实有竞争关系,这个禁止有效吗?就算给了补偿金,有效吗?因为协议里有“包括但不限于”。 答:你好,禁止协议是基于企业的技术商业秘密保护圈定的,因而任何相关的企业设计本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的是有效的。但是同样子该协议也是约企业的。在单位解除您的劳动关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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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多长时间签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5竞业禁止协议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起签订,具体的时间就要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什么时候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