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和制定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5:23:23 306 人看过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司法厅

关于调整和制定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省价收﹝2013﹞51号

各市(州)、县(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司法局,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司法局,省、市(州)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分所):

鉴于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0〕206号)执行期限已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规定,结合我省律师服务行业近年来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调研,决定对律师服务部分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后的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见附件。

二、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07〕481号)中规定的《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严禁律师在服务项目以外向委托人加收其他费用。

四、律师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律师事务所在执行新标准前,需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税务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本通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后,按程序重新报批。《关于印发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2010〕206号)同时废止。

附件:吉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司法厅

2013年3月7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相关文章
  • 交通部关于改进和调整部分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关于改进和调整部分勘察设计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和建设〔1991〕316号《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精神,经与建设部研究,现对一九八四年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第一册》公路部分和《公路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试行)》做局部调整如下:一、公路路线测量、公路路线设计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乘1.20的调整系数;二级公路和三级公路乘1.35的调整系数。二、公路大中桥梁设计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乘1.2的调整系数。三、公路隧道测量和公路隧道设计收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乘1.2的调整系数。四、交通工程设计费,按相应部分审定概算的1.9%计取。五、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费用按公路勘察设计费用的18%计取;独立大中桥梁、隧道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费用亦按相应勘察设计费用的18%计取。原大、中桥梁可行性研究收费定额停
    2023-06-10
    275人看过
  • 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文号:计价格[2000]3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ぉ、司法厅:最近,湖南等省物价、司法行政部门来函,要求在国家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下达之前,暂由省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临时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差异较大,律师服务的成本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也有较大差异,目前制定全国统一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尚有一定困难。鉴于此,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有利于促进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同意在国家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下达之前,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颁布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费(1997ぉ286号ぉ规定的政府定价项目及定价原则,制定在本地区范围内执行的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
    2023-04-24
    127人看过
  • 关于重新公布<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现将《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收费标准执行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鲁价费发〔2009〕68号附件2《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通知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50000
    2023-04-29
    202人看过
  • 关于调整机场旅客服务费计收比例的通知
    [法规名称]:关于调整机场旅客服务费计收比例的通知[颁布机构]:民航总局[颁布文号]:[颁布时间]:2003-5-16[执行时间]:2003-5-16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各大机场:鉴于"非典"疫情对航空运输造成很大影响,航班客座率下降,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同意,决定自2003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国内航空公司机场旅客服务费由按始发站机场出港飞机座位数的65%计收调整为按40%计收。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民航总局规划发展财务司反映。民航总局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
    2023-06-08
    61人看过
  • 关于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做出调整,并通知如下:一、据区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我区201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26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14905元。二、根据《条例》第五十三条及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各征收社会抚养费120000元,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各征收社会抚养费65000元,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区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2023-04-25
    436人看过
  •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湖北省物价局发布文号:鄂价房服[2007]123号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为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行为,根据《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招投标交易中心(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等,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为招投标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本通知执行。二、招投标交易服务费属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三、根据我省招投标交易市场的实际情况,招投标交易服务按交易项目收取服务费,服务费以招投标中标金额为基数,采取超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档次成交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100及以下22100一500(含500,
    2023-06-07
    248人看过
  •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8年5月6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司法厅(局):近年来,由于市场物价上涨,公证服务成本有较大幅度提高,加之公证机构从行政机关向自收自支的中介机构转变,原有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为使公证服务收费能真正体现公证服务的价值,促进公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根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证明法律行为(一)证明合同、协议1、证明经济合同(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费0.25%;500
    2023-05-29
    455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职工工资的通知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决定调整部分职工的工资。这是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又一个胜利成果。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逐步改善群众生活,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时期的一条基本方针。建国以来,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我们贯彻执行了低工资、多就业的政策,并且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多次调整了职工工资,举办了职工集体福利事业,使广大职工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王张江姚“四人帮”反党集团,是阻挠、破坏调整职工工资,反对改善职工生活的罪魁祸首。近几年来,他们竭力推行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破坏革命、破坏生产,使我国国民经济遭到了极大的损失,国家财政困难,市场供应不足,从根本上破坏了调整职工工资、改善群众生活的条件。他们还疯狂反对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因此,我们在一九七一年调整了部分职工的工资之后,一九七四年和一九七五年两次制定的调整职工工资计
    2023-06-09
    360人看过
  • 电力工业部关于调整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工人标准工资等有关标准费率的通知
    我部和水利部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能源水规[1989]971号)试行几年来,对统一费用标准、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近年来我国物价上涨幅度和各水电施工企业工人的标准工资实际平均水平,经研究,从一九九三年元月一日起,新立项审批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六类工资区工人平均标准工资,按一九九三年物价水平,采用120元/人月,作为编制概(估)算的依据。七类及七类以上的工资区,按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部劳人薪[1985]20号文中规定的地区工资补贴的比例套算。如十一类工资区工人平均标准工资为120元/人月×1.1304=136元/人月。建设单位人员经常费和生产单位提前进厂人员费用的工人标准工资亦采用同一标准;干部标准工资分别按七级正和八级正计算。考虑到大中型水电工程合理工期与施工设备相适应,特殊技术装备费,由能源水规[1989]97
    2023-04-22
    289人看过
  • 关于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
    市信息化办公室:你办《关于我市重要信息应用系统认证证书服务价格的申请函收悉》。为了促进电子认证的推广应用,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天津市政府《批转市信息化办拟定的天津市重要信息应用系统电子认证证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电子认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电子认证服务收费是指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所收取的服务费用。电子认证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设立电子认证证书签发、维护服务和增项应用服务三个收费项目。二、证书签发费是指为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电子认证证书开户收取的费用,包括组织机构证书、个人证书和设备证书三种,收费标准(包
    2023-06-07
    133人看过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节日慰问金标准的通知》全文
    (征求意见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5年春节起调整参战退役人员等全市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春节和“八一”慰问金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老人员、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含直接开采铀矿军队退役人员)。二、发放办法及标准:调整部分优抚对象节日慰问金标准,采用两年逐步增加发放的办法实施,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2500元。即:2015年春节慰问金由原来每人500元提高到900元,八一慰问金由原来每人300元提高到600元;2016年春节慰问金由上一年每人900元提高到1500元,八一慰问金由上一年每人600元提高到1000元。三、所需经费分担:发放春节慰问金1500元,按照《广州市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的工作方案(穗文〔2011〕1号),所需资金由市、区(县级市)
    2023-05-29
    363人看过
  • 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杭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杭价费[2003]156号各职业技能鉴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3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业技能鉴定分为技术理论考试、操作技能鉴定两部分。鉴于各工种(职业)在技术含量和鉴定成本上存有较大差别,故将已开展鉴定的工种(职业)按技术含量及成本的不同划分为A、B、C、D、E五个类别,按不同类别的工种(职业)分类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鉴定费标准见附件一,工种(职业)分类目录见附件二。今后遇有未列入目录中的工种,在征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可参照相近工种的收费标准收费。二、本通知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费标准为最高限额,允许
    2023-06-06
    340人看过
  • 调整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有关问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适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形势,便利境内机构有真实需求的服务贸易外汇支付需要,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政策予以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外支付国际空运和陆运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对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下(含5千美元)国际空运和陆运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时,可持合同(协议)或发票(支付通知书)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超过上述限额的,需持空运或陆运单清单(传真件)、发票(支付通知书)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二、对外支付出口贸易项下佣金,按以下规定办理:.对出口项下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
    2023-06-05
    276人看过
  • 关于违约金调整的标准问题
    持上述观点的人的一个主要理由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违约金的基本性质属于补偿性违约金。这个理由是对我国民法典违约金规则的误读。尽管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违约金,但是也确认了惩罚性违约金。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中实际上确认了惩罚性违约金。因为,按照学界的一般理解,高于损失的违约金即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并且,民法典仅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事人的请求对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金进行调整,对不是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金,法院和仲裁机构都应当予以支持。第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由于支付违约金还应履行债务,表明违约金是专为对迟延履行行为予以惩罚而设定的,这就有惩罚作用。由于法律已经对迟延履行的违约金的性质作出了规定,因此,只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改变法律的规定,则不管当事人是否约定了迟延履行违约金
    2023-06-13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律师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律师服务收费是指律师在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时向委托人收取的一切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服务费)和办案费两方面。 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更多>

    • 教育部关于班费问题的通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
      班费并不属于国家教育部规定范围内的收费项目,其收支也并不列入学校财政账目. 班费的收取一般来说是自愿的,并非强制的,如果发生强制收班费的情形,就属于违法。 如果认为收班费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校领导反映。如果校方处理不公正,可以向当地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 中组部关于调整离休干部丧葬费的通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4
      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去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解决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娃儿解决调档,得先让死者另一半写出委托书,才能解决,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
    • 如何关于岗位调整的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9
      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克扣工资和工作内容,否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有关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有关子女抚养费调整的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7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 市关于调整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
      根据我国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如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