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案件中如何认定罪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43:36 147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标准如下: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余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

2、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前一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披露、擅自使用等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2.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3.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4.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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