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职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9 14:10:05 343 人看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和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什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之一是,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注意区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决定产生人员的不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照我国宪法规定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是什么名词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2023-08-02
    429人看过
  •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程序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程序包括:(1)制定选举办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进行选举之前,应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依据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制定。选举办法须经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它是指导和规范本次大会选举活动,保障人大代表民主权利的重要文件。由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选举任务、对象不同,因而制定的选举办法的内容也不同。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而言,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确定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的国家机关领导人职务;规定各项职务的应选人数和差额数;规定各项职务候选人的产生办法;规定各项选举的表决方式;对印制选票和选举次数作出规定;对选举活动和投票活动作出具体说明;对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以及计票人作出规定;对监票、计票办法作出规定;对宣布选举结果作出规定。(2)提出候选人。法律规定,候选人提名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党联合向大会主席团推荐
    2023-04-24
    230人看过
  • 职权范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责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等。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2023-07-10
    382人看过
  • 202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办时间
    本次大会会期7天,5日上午开幕,11日下午闭幕,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2021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关于评选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
    2023-07-17
    61人看过
  •  中国代表选举产生方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有两种: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是指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适用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而间接选举则是指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适用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1.采用直接选举,即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二、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直 接 选 举 与 间 接 选 举 : 中 国 人 大 代 表 选 举 方 式 对 比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中国人大代表选举方式对比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代表选举方式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对比中国全国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方式,并分析其优缺点。直接选举方式是指由
    2023-09-09
    160人看过
  • 全国人民代表每届是多少年选举
    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常的任期为五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前两月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圆满地完成挑选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责。若遭遇无法进行选举的特殊状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以其所有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票赞成,方可将选举适当延期,从而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得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024-05-14
    303人看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区别及联系
    党代会是指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也称为全国党员大会;人大会则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党代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人大会则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而人大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是非共产党员。党代会是指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也称为全国党员大会;人大会则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1、党代会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全国性的集中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比如2012年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五年之后的2017年就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习惯上简称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等。2、人大会就是全国的人大代表举行的全国性集中大会,每年都召开的,与之时间差距不大的就是全国政协会议,由全国政协委员代表组成的会议,也是每年一次,这两个会议通常被称为“两会”。3、党代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而人大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是非共产党员,由各行各
    2023-09-11
    144人看过
  • 什么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
    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和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
    2024-04-24
    177人看过
  • 全国人大代表多久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全国人大代表有以下各项权利:1、审议权,审议是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活动;2、提案权,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经过提出议案、审议议案、表决议案和公布法律和决定、决议的程序。法律除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人大的机构有权提出议案外,还规定了代表有权联名提出议案,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3、表决权,表决权是指代表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议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的权利。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形式。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全国人大代表是几年选举一次全国人大代表五年选举一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在不能进行选举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3-07-04
    208人看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律师补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
    2023-05-06
    428人看过
  • "关于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产生。间接选举是指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我国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什么时候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于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
    2023-07-17
    369人看过
  • 县选举动态:人大代表选举实录
    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县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按宪法和法律规定,县一级行政区划内设人民代表大会,是该行政区域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县人大设常务委员会,在县人大闭会期间代行县人大部分职能。人大代表谈如何跳出医改怪圈?牵涉生老病死,医改话题备受社会关注。如何切实解决百姓诟病已久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公立医院该走向何方?2015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在肯定医改取得成绩的同时,一些常委会委员认为,我国医改仍处于深水区,要加强顶层设计,跳出为了医改而医改的怪圈,站在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化医疗改革。【谈公立医院】恶性膨胀变航母民间资本进不去公立医院改革已成为医改的核心,公立医院改革不成功,医保制度不可能成功,医药行业也会受到牵制。郑功成委员认为,
    2023-07-10
    291人看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哪些事情
    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情况下要审议以下事项:1、制定或修改法律。立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近20年来,我国百分之80以上的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各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这是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的基本形式。近10年来,每次常委会会议一般都根据需要听取这些部门的专题工作报告,这已形成制度。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听取和审议上述机关专题工作报告34个。同时,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上一般还要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汇报。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听取和审议了21个执法检查汇报;3、批准有关国际条约和协定。据统计,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60个公约、条约和协定;4、人事任免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要对法律规定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10
    344人看过
  • 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要履行哪些程序
    根据选举法规定,罢免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程序主要包括:(1)、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即县级和乡级的人大代表,由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2)、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3)、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4)、罢免要求的表决,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5)、罢免要求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并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同时,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在人大常委会或主席团担任的职务相应撤销,由常委会或主席团予以公告。?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要履行哪些程序根据选举法规定,罢免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程序,分为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两类情况:?1、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1)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
    2023-04-24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有哪些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选举产生,由谁确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和比例是多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从目前各地非公企业推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探索实践来看,一般80~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80~100人以下的实行职工大会制度。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总数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按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状况确定选区及名额分配的方案。以选区为单位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比率一般为20%。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
    • 全国人大代表几年选举一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 县、乡两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举产生的对应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县、乡两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占1
    • XX会是否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不全是,还应该有企业代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