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收付汇核销联报关单的签发操作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9:02:24 205 人看过

一、操作流程:企业打单递单经办关员审核发送电子数据签章

二、说明:(该项业务为前台窗口作业,即做即出)

(一)、打单:对须办理进出口收付汇业务的报关单,企业凭海关已签章的进出口报关单第四联(报关单位存查联)到机关服务中心打印报关单证明联。

(二)、企业所需提供单证:

1、海关已签章放行的进出口报关单第四联(报关单位存查联)

2、相对应的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

3、办理出口收汇业务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4、《报关单证明联打印清单》一式两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2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报关单相关文章
  • 进出口商品报验操作流程
    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进为购入,出为外销,进口和出口的综合。商品的进出口都需要严格把关。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检测。一、进口进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也称货物流向单)等有关单证。1.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2.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申请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3.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海运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等。此外,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4.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的明细单、发票及各种价值的证明
    2023-06-06
    444人看过
  • 出口收汇核销单申报有期限吗?
    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对尚未到期结汇的,也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部门根据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退(免)税手续。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经退税部门审核,对审核有误和出口企业到期仍未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款一律追回;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2、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3、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4、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不满一年的;5、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
    2023-04-30
    98人看过
  • 进口付汇核销的程序是什么
    1.概念进口付汇到货审批是进口单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每月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其所附文件进行审核的业务流程和程序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2.业务审查文件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申请手续时,“应在相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进口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果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报关单号栏不能为空)(2)进口付汇记录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此单据)(3)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如果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本文件)(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二者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5)结汇单和收汇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是“境外工程用料”和“转口贸易”,(6)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凭证和文件上述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准确3.
    2023-05-07
    279人看过
  • 进口付汇核销报审的手续是怎样的
    1、概念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是进口单位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月将“贸易付汇到货核销表”及所附单证报送外汇局审查的业务过程和手续。2、业务审核单据根据《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进口单位“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在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时,须对应提供下列单据:(1)进口付汇核销单(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款”,则报关单号栏不得为空);(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为“正常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如核销单上的结算方式为“货到付汇”,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均为打印件并加盖公司章);(5)结汇水单及收帐通知单(如核销单付汇原因不为“境外工程使用物资”及“转口贸易”,企业可不提供该单据);(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上述单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清晰
    2023-06-12
    390人看过
  • 出口收汇系统操作规程(暂行)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文号:自2001年8月1日起“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在全国正式运行,为规范操作,做好出口收汇核销工作,特制定本操作规程(暂行)。一、发单(一)出口企业初次申领带有条形码的新版纸质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须持有关资料向海关、外汇局等部门备案并申领企业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二)出口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前,须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企业在网上申请后,即可到外汇局领取核销单。(三)外汇局进行网上发单前,须在本地核销系统对核销单进行入库、内部发单等操作(与发放旧版核销单做法相同),同时应做好入库及内部发单的书面记录。核销单网上发单的外汇局业务员必须是该笔销单“内部发单”的发单对象。(四)外汇局确认出口企业已上网申领核销单后,凭出口企业核销员所持本人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向该核销员发放核销单。核销单仅用于领单企业报关出口,不得借用、冒用、转让
    2023-06-05
    326人看过
  • 进出口报关过程中的单据流程
    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1.用换来的提货单(1、3)联并附上报关单据前去报关。报关单据:提货单(1、3)联海关放行后,在白联上加盖放行章,发还给进口方作为提货的凭证。正本箱单、正本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一式两份、正本报关委托协议书、海关监管条条所涉及的各类证件。注意事项:(1)接到客户全套单据后,应确认货物的商品编码,然后查阅海关税则。确认进口税率,确认货物需要什么监管条件,如需做各种检验,则应在报关前向有关机构报验。报验所需单据:报验申请单、正本箱单发票,合同、进口报关单两份。(2)换单时应催促船舶代理部门及时给海关传舱单,如有问题应与海关舱单室取得联系,确认舱单是否转到海关。(3)当海关要求开箱查验货物,应提前与场站取得联系,调配机力将所查箱子调至海关指定的场站。(事先应现场站确认好调箱费、掏箱费。)2.若是法检商品应办理验货手续。如需商检,则要在报关前,拿进口商检申
    2023-06-05
    366人看过
  • 进出口报关运输操作指南
    一、进口转关1、提前报关(1)工作流程:申请人向指运地海关填报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后,计算机自动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并传输至进境地海关,申请人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办理转关手续。(2)递交单证:《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提货单、及其他相关单证。(3)工作时限:符合海关规定的当场办理。2、直转货物(1)工作流程:申请人在进境地录入转关申报数据,直接办理转关手续。(2)递交单证:《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汽车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载货登记簿》、及其他相关单证。(3)工作时限:符合海关规定的当场办理。3、中转货物(1)工作流程:具有全程提运单、需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中转转关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批量办理货物转关手续。(2)递交单证:《进口转关
    2023-06-05
    176人看过
  • 进口付汇(银行、外汇局端)操作指南
    前言感谢您使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子系统。您能成为我们的用户,是我们莫大的荣幸。为了使您能尽快熟练地使用本系统,我们配备了内容详细的使用指南。我们对使用指南的编排力求内容全面而又简单易懂,从中您可以获取有关安装步骤、系统配置、基本操作、软硬件使用方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各方面的知识。在第一次安装和使用本系统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这有助于您更好地使用本系统。本手册适用于具备初级电脑知识的用户。在这里,我们认为您已熟悉WINDOWS98系统,并能够使用鼠标进行操作,具有IE浏览器的使用经验。本手册主要由二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篇:使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的前期准备包括:软件概述;运行环境;系统安装指南;银行端95199上网卡的使用;如何对部门操作员卡进行授权等五部分内容。第二篇:进口付汇子系统的使用介绍系统主要功能的使用,包括:如何进入和使用本系统;联网核查;综合查询;业务统计;业务规范;退出本
    2023-06-05
    218人看过
  •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08年7月2日联合发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汇发[2008]2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实施的有关外汇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2008年7月14日起,在中国电子口岸试运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2008年8月4日起正式运行。?核查系统试运行之日起,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对企业出口收汇(包括出口项下境外收汇和符合规定的境内收汇,含预收货款,下同)进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二、企业出口收汇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先进入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以下简称待核查账户)。待核查账户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代码为1101。?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
    2023-06-05
    408人看过
  •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进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收汇核销联网核查试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发布文号:汇发[2001]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天津、广州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对海关总署等12个部委《关于建设“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以及国务院领导有关加快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的指示,目前,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开发及测试工作已完成,并于2000年12月15日起在北京地区进行试点,计划于2001年2月初在上海、天津、广州地区试点。“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收汇系统利用了世界上先进的信息技术,借助国家电信公网,使企业随时可以上网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外汇局上网核发核销单,并在公共数据中心建立实时的全国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库,提供海关和国税部门在出口报关和出口退税中联网核查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通过电子数据核对提高监管水平,从而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盗用、冒用纸质核销单进行逃汇、走私、骗
    2023-06-05
    54人看过
  • 出口收汇(企业端)操作指南
    前言感谢您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子系统。您能成为我们的用户,是我们莫大的荣幸。为了使您能尽快熟练地使用本系统,我们配备了内容详细的使用指南。我们对使用指南的编排力求内容全面而又简单易懂,从中您可以获取有关安装步骤、系统配置、基本操作、软硬件使用方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各方面的知识。在第一次安装和使用本系统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这有助于您更好地使用本系统。本手册适用于至少具备初级电脑知识的用户。在这里,我们认为您已熟悉WINDOWS9X/2000/XP系统,并能够使用鼠标进行操作,具有IE浏览器的使用经验。本手册主要由二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篇:使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的前期准备包括:软件概述;运行环境;系统安装指南;95199上网卡的使用;等四部分内容。第二篇:出口收汇子系统的使用介绍系统主要功能的使用,包括:如何进入和使用本系统;如何使用查询功能;核销单申请;口岸备案;批量备案;撤销备案
    2023-06-05
    237人看过
  • 进出境快件报关操作
    1.快件的报关和查验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办公时间和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设施。2.进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3.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1)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2)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规费、监管手续费等。(3)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止;处境快件自向海
    2023-06-05
    257人看过
  • 出口收汇核销怎么办理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6、出口合同复印件。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二、领单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三、报关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四、送交存根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
    2023-04-16
    88人看过
  • 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年12月3日汇发[2004]11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进一步完善进口付汇核销管理,规范进口付汇差额核销业务操作,提高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工作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进口付汇核销报审业务实行差额核销管理,是对现行进口核销管理规定的有效补充,旨在解决因客观原因造成进口单位对外付汇金额与实际到货金额之间存在差额而不能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的问题,以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减轻进口单位和外汇局的工作负担。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应注意向进口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二、外汇局在为进口单位办理进口付汇差额核销报审业务时,应认真
    2023-06-05
    122人看过
换一批
#海关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报关单
    词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 更多>

    #报关单
    相关咨询
    • 出口收汇核销备查操作规程(暂行)第六条是怎么规定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4
      由于客观原因,企业无法提供正常差额核销所需凭证,且该企业在最近一次出口收汇考核中被评定为“出口收汇荣誉企业”或“出口收汇达标企业”的,在企业提供书面担保(担保函格式见附表三),保证其不存在逃汇、骗购外汇及其他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并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可向外汇局申请并经批准后办理差额备查。
    • 怎么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
    • 出口收汇核销如何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25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
    • 垫付操作流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填写出险通知书,同时附合下列条件: (1)属于投保车辆的损失; (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3)不属于除外责任; (4)属于必要的合理费用。
    •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操作规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12
      海关企业登记注册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21号发布,自2014年3月13日起施行)。 办理流程,具体如下所述: 1、申请人向注册地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2、注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