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1:41:48 463 人看过

本标准中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部分缺失、损害或畸形,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轻度障碍。

(一)各种神经系统疾病经治疗后单肢瘫肌力3级以上(含3级)。

(二)各种呼吸系统疾病经治疗后呼吸功能轻度损害。

说明:

1.呼吸功能障碍的判断根据临床表现、正侧位胸片检查、呼吸功能测定、血气分析等综合判断;

2.当呼吸功能测定与临床症状不相符时,以血气分析结果为准。

(三)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冠状动脉造影单支狭窄≥50%。

(四)各种血液系统疾病(急性白血病、淋巴瘤、骨髓瘤、重型再障或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完全缓解5年以上。

(五)肝硬化肝功能轻度损害。

(六)肾功能不全代偿期。

(七)精神系统疾病

1.精神分裂症经2年治疗后仍残留某些精神功能障碍,而且相当长时期持续存在,个人生活尚可自理;

2.轻度智能改变,IQ测试70-89。

一、社保未交满15年怎么办

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只有确认为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可提前办理退休。

1.《社会保险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此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续缴或者社保转移。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第3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2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职工可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继续缴费,缴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种选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第6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第三种选择: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于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动障碍,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办理病退吗?
    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办理病退吗?首先说,如果你没有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工伤,或者你从事的不是有毒有害、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特殊工种,是没有办法病退或者提前退的。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办理病退的必须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经省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退休(退职)待遇的审核审批手续。而且还要严格控制数量,各地当年办理病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1年正常退休人数的5%,具体控制数额由省劳动保障厅下达。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统一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B16180-1996)》1~4级执行,以后国家发布新标准时,改按新标准执行。1、办理病退的条件(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
    2023-06-09
    155人看过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最高为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一)医疗费赔偿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关于对间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受害人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一、劳动
    2023-02-28
    153人看过
  • 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丧失劳动力分三种:(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三)部分丧失劳动力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4、中度肝功能损害。5、各种疾病造瘘者。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
    2023-03-21
    67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去哪个部门做
    一、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非因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劳动保障部二○○二年四月五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二、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该怎么写一、基本情况(一)“申请人”:填写申请鉴定人姓名。(二)“性别”填写“男”或“女”。(三)“出生年月”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应一致。(四)“身份证号”
    2023-06-05
    332人看过
  • 怎么鉴定劳动能力是否丧失
    劳动者可以去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够丧失劳动能力,这个鉴定委员会不仅负责工伤等级的鉴定,还负责因病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一、无劳动能力界定标准法律上对丧失劳动能力时的规定:1、丧失劳动能力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后,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
    2023-03-16
    124人看过
  • 八级工伤是否包括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范畴内?
    工伤八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工伤八级赔付标准如下:1、工伤保险基金以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为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一)肝硬化肝功能级,经正规治疗1年无明显好转,肝功能白球比例倒置;或腹水消退但生化指标无改善。(二)慢性肝炎中度—重度,经6个月的治疗无明显好转。(三)吸收不良综合症经反复治疗无明显改善,血清白蛋白30g/L.(四)溃疡性结肠炎病变累及大部分结肠,经长期治疗仍有反复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
    2023-07-08
    424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范围是什么?如何判定?
    1、丧失劳动能力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2、总则2.1本标准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2.2本标准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2.3本标准中的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大部分缺失、明显畸形或损害,致使受损组织器官功能中等度以上障碍。2.4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5本标准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中的1至4级和5至6级伤残程度分别列为本标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
    2023-05-01
    175人看过
  • 丧失全部劳动能力误工费应如何赔偿?
    《人身损赔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将受害人的收入状况作为衡量和确定误工费损失的标准之一,并非尽善尽美。因为所谓“误工”,应当是指“耽误劳动”。劳动的量应当以劳动价值,而不是以劳动收入来衡量。劳动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劳动价值,但其不能等同于劳动价值,其甚至经常不能确切地反映劳动价值。如甲为他人家庭提供家政服务,获取报酬,乙为自己家庭提供家政服务,没有获取报酬的情形,甲和乙均有劳动或者劳动价值,但甲有劳动收入,而乙没有。上述情形,劳动收
    2023-06-04
    122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鉴定的情况分析。《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
    2023-04-17
    315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规定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一、时间计算是怎么样的?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
    2023-04-02
    425人看过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和失能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一、被公司开除社保再怎么办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二、社保多久不交就会失效社保三个月不交会失效。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
    2023-06-28
    368人看过
  • 智力低下三级是否丧失劳动能力?
    智力残疾三级是否被视为无劳动能力,要通过鉴定予以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
    2023-08-06
    279人看过
  • 丧失劳动力的分类及种类
    丧失劳动力分为以下三种种类:1、完全丧失劳动力:一般一级到四级残疾是完全丧失劳动力。如果受伤员工同时遇到三种以上不同类型的疾病含三种,则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力;2、大部分劳动能力丧失:一般五六级残疾是大部分劳动力丧失;3、部分劳动力丧失:一般七级到十级部分劳动力丧失。离婚中一方丧失劳动力可以不给抚养费吗1、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2、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
    2023-07-04
    310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怎么还信用卡
    一、丧失劳动能力怎么还信用卡1、偿还最低还款额每家银行都会给信用卡持卡人设定一个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影响到个人信用。一般来说这个最低还款额为账单金额的10%。2、主动与银行协商如果持卡人连10%的最低还款额都还不上,那么千万不要选择跑路,即换地址换手机让银行联系不上,这种方式是最糟糕的应对方式。要知道从自己办理信用卡那天开始自己的个人资料和信用情况就会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有记录了,以后不管自己跑到哪里,除非这辈子不和银行打交道,不再自己实名交水电媒体费,不再买手机卡和办理固定电话等所有需要实名的事情,否则银行就会找到自己,而自己的信用记录也被抹黑了,以后将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和信用卡的审批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到自己未来的就业。二、信用卡还款逾期了怎么办1、继续使用逾期后,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使用这张卡片,用新的正常的还款记录覆盖原有的负面记录,一
    2024-02-05
    16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汕头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确认劳动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享受调岗,而是向企业申请安排适当工作。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一般就是依据工伤伤残等级的5-6级,劳动者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补发伤残津贴。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损失多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7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什么是劳动能力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丧失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怎么分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所致原有劳动能力的下降或完全丧失。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可分为四种:(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
    • 算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么,哪里开证明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5
      这个不是开的,或算的,要在你做工伤等级鉴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坚定的,鉴定什么程度就什么程度,完全,大部分,部分三等。那个地方全称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报销签订XX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可以先申请鉴定,再按鉴定的结果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