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裁判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8:02:29 215 人看过

二审的裁判有裁定和判决两种类型。

裁定的适用:

(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3)对违反法定程序的,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判决的适用:

(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不同裁判的适用

1、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的三种处理方法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依法改判。依法改判可以适用于两种情况: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

注意:这属于法定改判的情形之一,必须改判,不得发回重审。

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认定事实错误,二审法院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3)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有两种情形:

1)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必须发回重审。根据《民诉意见》第181条的规定,有四种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注意:这时必须发回重审,而不能改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二审法院可以发回重审。

注意:这是可以发回重审,而且发回重审适用的是裁定。

2、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处理

(1)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裁定撤销原裁定,作出正确的裁定。

注意:本条规定裁定上诉以后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因为它解决的是程序问题。对裁定不得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第二审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认为这个案件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6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注意:这就是所谓的“一驳到底”。

2、根据《民诉意见》第187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有错误,就应当撤销原裁定,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如果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就应该撤销原裁定,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1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可以买卖的二手房有哪些种类
    1、商品房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为有偿出让取得,购房所有权人拥有完整的产权,因此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直接进行二次上市交易,对购买主体、期限等均没有限制,是二手房买卖的主要房源。2、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无偿划拨土地,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由于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给中低收人家庭的政策性住房,对其购买对象有严格限制。因此,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二次转让也有着诸多限制,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能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房才能买卖。3、房改房房改房全称为已购公有住房,是指按房改政策的规定,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职工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优惠价)购买的单位的公有住房。对房改房的转让也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4、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
    2023-06-12
    215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具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裁决种类民事判决的概念和种类。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国家审判机关的名义,对案件中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权威性的判定,称为判决。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作出。法院依据一定的格式以解决案件实体问题为主要内容而作出的法律文书称为判决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表现,也是诉讼中的重要法律文书。民事判决按不同的标准、不同的角度,可以作不同的分类:1、民事判决就其所解决的诉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给付判决是确定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责令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的判决。给付判决的特点是它使当事人一方产生实体义务,如果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认判决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判决。例如,确定当事人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收养关系的判决;变更判决
    2023-04-21
    193人看过
  • 死刑判决的罪名有哪些种类?
    判处死刑的罪名有: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组织越狱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贪污罪;战时违抗命令罪;隐瞒、谎报军情罪;投降罪;战时临阵脱逃罪;军人叛逃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死刑罪名有哪些我国目前适用死刑的46个罪名:(一)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7、资敌罪(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8、放火罪9、
    2023-07-05
    398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
    一、什么是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裁决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1、侵权纠纷侵权纠纷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犯而产生的纠纷。平等主体一方当事人涉及行政管理的合法权益受到他方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制止和决定赔偿,行政机关就此争议作出裁决。法律明文规定行政主体在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理的同时,对违法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可依法做出强制性赔偿裁决。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5-02
    154人看过
  • 刑事二审程序审判结果有哪几种
    一、第二审程序的审判方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二、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结果(一)维持原判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
    2023-02-18
    280人看过
  • 行政制裁其惩戒性种类有哪些?
    一、行政制裁其惩戒性种类有哪些?可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行政处罚由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针对相对人作出,是一种外部管理行为,对其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由行政机关对其下属工作人员作出,对其不服,只能依法申诉。一般情况下,违法人员或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行政处分,但不排除同时受到两种处理。行政制裁旨在纠正违法行为,惩戒违法人员,维护行政秩序和法律尊严,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
    2023-06-02
    401人看过
  • 二手房的产权分为哪些种类
    二手房的产权分为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买卖需要在签订买卖合同交纳各类税费后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领取过户回执。一、房产证上减名字流程是怎样的房产证上减名字的意思就是对房屋的产权信息做调整,减少房屋的共有人。其实,房产证上减去名字的事情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也就是把原来归属于这个名字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仍然存在的人头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夫妻之间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手续流程如下:1、带上相关的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2、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现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减去配偶名字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的话就可以领到一个办理的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3、一般20天以后就可以拿到新的
    2023-06-28
    353人看过
  • 家庭暴力有哪些种类家庭暴力的种类有哪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一、认定家庭暴力的的标准是什么家庭暴力的认定如下;1、主体须为家庭中的成员;2、主观方面是故意;3、客观方面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刑事处罚。二、如何认识家庭暴力问题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一)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受暴者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2023-03-16
    181人看过
  • 什么是法律制裁其种类有哪些
    法律制裁分类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根据性质区分的,一种是根据目的和方式进行区分的。法律制裁的前提还是看违法者的情节轻重。法律制裁是一种实现法律公平的手段,它是约束公民的一种手段。1、根据目的和方式,法律制裁可以分为:根据法律制裁的目的和方式,可以分为恢复权利性制裁和惩罚性制裁;(1)恢复权利性制裁:恢复权利性制裁的目的是保护合法权利,恢复被侵害的社会秩序;(2)惩罚性制裁:惩罚性制裁是让违法者承担法律对其追加的一定不利后果,剥夺违法者的一些权利,目的在于实现公平正义;2、根据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1)民事制裁:民事制裁是由人民法院所确定并实施的,对民事违法者或应该承担责任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给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2)刑事制裁:刑事制裁或称刑罚,它是人民
    2023-08-09
    57人看过
  • “倾销”的种类有哪些
    “倾销”可以从时间和产品形态两方面分类。从时间方面分:(1)短期倾销,包括偶发性倾销、突发性倾销、季节性倾销、转产性倾销和突击性倾销等,是指出口商在短期内降价处理或转产时处理积压产品的行为,以及出口商在一段时间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突击销售行为。(2)长期倾销,是指出口商长期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从产品形态方面分:(1)有形商品倾销,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2)无形商品倾销,主要是指服务贸易领域的倾销,包括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运输服务等。无形商品倾销是指该类服务费用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家的不正当行为。
    2023-06-12
    166人看过
  • 审判管辖的种类和定义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由最高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及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地区管辖地区管辖指的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划分地区管辖所依据的是以犯罪地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为辅的原则。专门管辖专门管辖是专门法院同普通法院之间及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一)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犯罪的案件,包括现役军人违反军人职责罪及其他各种犯罪案件。(二)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2023-06-13
    86人看过
  • 裁定的种类
    在行政诉讼中裁定可以适用以下情况:(1)裁定起诉不予受理;(2)裁定驳回起诉;(3)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4)对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的裁定;(5)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6)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7)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8)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9)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10)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11)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2023-06-06
    389人看过
  • 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内容?
    1.根据其所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诉讼案件的判决和非诉讼案件的判决。诉讼案件的判决,是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确认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作出的判决,都是诉讼案件的判决。非诉讼案件的判决,是指对申请人要求确认的法律事实,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判决。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以及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作出的判决,是非诉讼案件的判决。2.根据其所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给付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责令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履行一定义务或者给付一定金钱、财物的判决。例如,责令败诉方归还胜诉方的借款;责令败诉方停止或者履行某种行为等。给付判决的特点是,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
    2023-04-18
    399人看过
  • 工程审计的种类工包括哪些
    一、工程审计的种类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的,所以还要有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二、工程审计的方法1、看图法。即看图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基建工程决算审计,首先必须认真仔细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图纸,才能全面准确无误地计算审定工程造价的真实性。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
    2023-02-28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到法院二审有哪些种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6
      对一审判决,二审可以1、维持原判;2、依法改判;3、发回重审。见民事诉讼法第170条内容。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审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四种。以下法条请参考。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 行政审判方法有哪些具体种类及分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
      1、维持行政行为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维持的判决必须具备以下的法定条件: ①被诉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 ②被诉的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③被诉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定的程序。 2、撤销行政行为的判决,判决撤消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 ①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②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③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的
    • 仲裁申请书有哪些种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仲裁申请书撰写没有固定格式,但是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落款与致辞; 5、申请时间。
    • 民事诉讼法中二审裁判的四种处理情形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12
      民事诉讼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二审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共四种。以下法条请参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
    •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种类都有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3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种类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