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发生可能性在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8:11:42 136 人看过

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的实行阶段,即实行行为着手之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虽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是行为主观上具有恶性,并且已经产生了社会危险性,应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行为人预备犯罪未遂怎么处罚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罚: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的关键在于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在犯罪结果、定义、量刑上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三、经济犯罪是否没有罪行

经济犯罪未遂属于犯罪未遂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并不因为其犯罪未遂就不负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犯罪未遂的形态只能发生在哪个过程中
    只能发生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一、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
    2023-02-24
    160人看过
  •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的什么时候,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的什么时候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态。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为之前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是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中止行为本身属于刑法所鼓励的行为
    2023-04-11
    365人看过
  • 未遂存在于什么犯罪
    犯罪未遂一般存在于直接犯罪,因为过失犯罪或者间接犯罪是不会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准备的或者是存在犯罪行为的,一般都是在不经意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一、职务侵占罪有未遂吗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是存在未遂状态的,其需要在犯罪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原因造成犯罪不能得逞。《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既遂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的一些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
    2023-06-22
    151人看过
  • 犯罪未遂可能出现的时刻
    行行为着手之后。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中止不可能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吗?犯罪中止是有可能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它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
    2023-07-20
    224人看过
  • 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
    一、犯罪未遂能否发通缉令犯罪未遂是可以发通缉令的,通缉令主要是针对于那些需要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逃逸、抗拒抓捕,或者是从看守所等地逃离的人员,这些人员都是在逃人员,都是应当受到制裁的,而犯罪未遂的犯罪嫌疑人,只要其符合上诉条件,就会被通缉,公安机关就会发出通缉令。公安机关具有通缉权,通缉以发布通缉令进行。通缉的对象必须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这里既包括具备规定的逮捕条件,应当依法逮捕,而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经依法执行逮捕,羁押期间又逃跑的犯罪嫌疑人。通缉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
    2023-06-17
    366人看过
  • 逮捕在什么时候发生
    逮捕的定义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正确、及时地使用逮捕措施,可以发挥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串供、毁灭或者伪造证据、自杀、逃跑或继续犯罪,有助于全面收集证据、查明案情、证实犯罪,保证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所以逮捕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过量适用逮捕,错捕滥捕,就会伤害无辜,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损害公安司法机关的威信。因此,必须坚持“少捕”和“慎捕”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2023-03-05
    199人看过
  • 犯罪未遂和中止能否同时存在
    犯罪未遂和中止是不能同时存在的。根据《刑法》对于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定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一、如何判断判定强奸未遂?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最终没有完全侵犯被害人的性的自由选择权。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二、盗窃了东西又送回去是否算犯罪中止?盗窃行为人在盗窃之后又将东西又送回的情形,不构成犯罪中止,在对财物获得控制的一刻就已经构成了犯罪的既遂。犯罪中止指的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而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2023-06-23
    118人看过
  • 同一犯罪中能否同时存在既遂和未遂?
    同一犯罪中能同时存在既遂和未遂。司法实践应遵循以下原则:1、吸收原则。是指根据犯罪既遂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的量刑范围。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不影响量刑,也不需要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不累计数额的连续犯;2、累积次数原则。主要适用于构成犯罪或以次数量刑的,应计算未遂次数;3、数额累加原则。犯罪既遂未遂中止是什么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7-08
    388人看过
  • 不犯罪立功发生在什么时间?
    犯罪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一、立功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立功的构成要件包括:1、立功行为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2、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犯罪人员立功有哪些方式?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说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
    2023-06-23
    468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能会发生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下发生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二、如何办理代为继承的手续1、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参与继承;2、如果不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外,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
    2023-04-26
    247人看过
  • 抽象危险犯有未遂的可能性吗
    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危险犯与结果犯一样,既有既遂形态,也有未遂形态。险犯中的犯罪行为着手与危险状态的出现是不可能同步的,二者之间总会或长或短地有段距离。法定危险状态出现之前,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就构成危险犯的未遂。在危险状态出现后虽已经成立危险犯,而是危险犯的既遂还是未遂,则应当遵从我国刑法总则对犯罪未遂、既遂特征的规定,即看行为人是否得逞。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哪儿危险犯是以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危险犯包括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性是在案件中实际存在的危险,而抽象危险性是行为认定为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性。所谓具体危险犯,是指需要在司法上就具体个案进行是否存在现实性的具体性危险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抽象危险犯,是在司法上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通常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因而不需要在个案中进行具体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06
    330人看过
  • 夫妻在协商离婚的时候发生性行为犯法吗
    夫妻在协商离婚的时候发生性行为不犯法。夫妻在协商离婚期间,属于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发生性行为,不认为是犯法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一、与女性发生性行为会判多少年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1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另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强奸等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二、半推半就是否构成强奸罪半推半就不构成强奸罪。在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时半推半就,说明没有违背女性意志,有自愿行为,不构成强奸犯罪。强奸罪是
    2023-03-24
    265人看过
  • 犯罪立功是在什么时候
    犯罪分子的立功一般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的,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犯罪分子在什么时候算立功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2023-07-29
    490人看过
  • 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什么
    强奸未遂犯罪定性特征是进行了违背妇女意愿的暴力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并没有完成强奸行为。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2、均构成强奸妇女罪。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
    2023-04-06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犯罪未遂可能发生在哪些时候的有没有时间上面的限制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07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未遂形态具有三个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犯罪预备的客观特征: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 主管特征: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即是由于
    • 什么时候会出现犯罪未遂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21
      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实施阶段,即行为实施后。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成功的,是犯罪未遂。虽然犯罪未遂没有造成危害的结果,但行为主观上是恶性的,已经产生了社会风险,应该受到惩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聚众斗殴罪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性的可能性包括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9-29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能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行为犯是否存在未遂状态,理论上亦有争议,本人认为,行为犯具有犯罪未遂的可能性,因为行为犯与举动犯不同,行为犯从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到将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存在一个发展过程,行为人有可能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将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在这种情形下,就形成行为犯的未遂状态。聚众斗殴罪作为行为犯同样存在犯罪
    • 女生在未满十四岁时发生性行为算否犯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
      涉嫌强奸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问题根据案件情节而定,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我
    • 未遂犯罪在进行构成诈骗罪的时候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已开始实施诈骗,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的,为诈骗未遂。由此可以看出,诈骗未遂的三个特点:行为人已经开始犯罪,犯罪未成功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依照刑法对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