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职业病诊断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8:27:32
334 人看过
一、淄博职业病诊断有哪些法律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二、淄博职业病诊断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式(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检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淄博职业病诊断材料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式(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检监测档案等资料;
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淄博职业病诊断是否收费
73人看过
-
淄博职业病诊断时限是多久
192人看过
-
淄博职业病诊断地点在哪个位置
450人看过
-
淄博职业病诊断需要多少费用
124人看过
-
淄博职业病什么时候可以诊断
345人看过
-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诊断有哪些规定?
34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最新文章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如何进行职业病诊断?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二十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第二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
-
诊断职业病有明文规定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诊断职业病有明文规定 根据我国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和其它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参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或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
-
诊断鉴定职业病程序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法规定全部内容?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30参与职业病鉴定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二)已参加当事人职业病诊断或者首次鉴定的;(三)与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四)与职业病鉴定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鉴定公正的。
-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异议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