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特征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4:20:36 78 人看过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通常一旦签订了买卖合同,这个合同就是受到法律的保障和制约的,但如果双方出现了一定的情况,需要解除合同,那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双方都可以通过任何理由来解除这个买卖合同,但如果是没有通过协商,就必须要有一些法定的事由才可以解除合同,否则是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一、出卖人在购房中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经协商约定达成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了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而且实际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转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民法典》第510条、511条的规定方式办理。

2.确保标的物无瑕疵。是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会被第三人以出卖前的任何理由追索,如果发生该标的物因第三人有追索权而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3.确保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付标的物。买受人按约定的价款支付给出卖人货币,是以单价乘以数量确定下来的,出卖人收取了该数量的价款,就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付标的物,少交,是违反合同约定侵犯买受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应当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的单位价额,是标的物质量的金钱价值,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是确保出卖人获得收益的保证,出卖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不得降低质量档次交付标的物,因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质量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4.按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标的物。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双方协商约定的,在没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出卖方应按期交付标的物,如果出卖方发生了某种事先未预料到但不是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需要延期交付标的物,应事先征得买受方的同意,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民法典的买卖合同条款有哪些,合同无效的特征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买卖合同条款有哪些《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二、合同无效的特征有哪些合同的内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的后果,法律对无效合同几种情形做了特别的规定。首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签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欺骗他人而使他人陷入错误而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胁迫”是一方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其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某种行为将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2023-04-19
    6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一般有哪些特征?
    1.原、被告明确,主体适格。2.案件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明确、具体。3.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正确。一、合同纠纷起诉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起诉条件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应当为:1、原告须为合同的当事人,这是原告以合同纠纷起诉,成为适格当事人的条件;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需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能据此作出裁判;3、有事实和理由,有合理的事实和理由,法院根据事实和理由作出公正的裁判;4、明确的被告;5、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管辖。二、合同中提起诉讼的条件有什么合同中提起诉讼的条件有:1、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和法院的管辖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
    2023-03-02
    304人看过
  • 买卖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买卖合同的订立原则
    一、买卖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买卖合同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第一,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合同,是指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内容的合同,即由当事人一方向他方交付特定的财产并转移该财产的所有权,他方接受该财产并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为对待给付,权利义务相互对应。第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就买卖标的物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买卖合同即告成立。买卖合同不以物的实际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第四,买卖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二、买卖合同的订立原则买卖合同的订立原则如下:1.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见,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达了意见,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的协议。2.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
    2023-05-03
    5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什么是分期付款合同?有哪些主要法律特征?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在我国常常用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分期付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受合同。
    2023-06-09
    18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这一合同关系中,按照约定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接受所有权并支付价款的一方为买受人。买卖合同的特征:(l)买卖合同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当事人实施买卖合同,卖方不仅要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而且要将所有权一并转移。(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事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负有相应的义务。(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有偿性是指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获得都以自己的付出为代价。(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买卖事宜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不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条件。因此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不是实践合同。
    2023-06-09
    266人看过
  • 买卖合同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2)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的目的是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通过买卖,出卖人丧失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性质,这一性质可以将它与其他交付标的物但不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区分开来,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等。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价款是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对价,这一性质使它与其他无价款支付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区别开来,如互易合同、赠与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双方互为给付,都既享有权利,又负有义务。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对应,一方的义务也正是另一方的权利。因此,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出卖人与买受人有对价关系,出卖人取得价款,以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为代价,而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2023-04-27
    311人看过
  • 什么是买卖合同以及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有处分权的非所有人也可以作为出卖人,如抵押权人、经纪人、人民法院等。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以他人的物为买卖仍为有效。但如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并移转于买受人,则因主观不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到来之时,该标的物仍未存在的,按履行不能处理。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非特定物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否则,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一、一房多
    2023-03-05
    410人看过
  •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 有哪些特征?
    赠与合同的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一、民法典赠与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即可。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二、房屋赠与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
    2023-06-24
    36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要约具有哪些特点
    买卖合同的要约有如下构成要件: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具体确定;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4、其他构成要件。一、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意向书有两种签署方式,分别为单独签署式和联合签署式。如果是单独签署式的意向书一般为单方法律行为,其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意向书的内容而定,如果内容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则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则无。如果是联合签署式,只有双方都签订了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二、民法赠与合同成立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条件,即赠与财产的要约和接受赠与的承诺达成一致,
    2023-02-04
    251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特征及合同的概念
    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的特征有: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等。一、居民购房合同怎么写居民买房子一般要签三份合同,如果是贷款的话则需要签四份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方一份,卖方一份,银行一份,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份,一般还会多签2-3份备用。二、交接合同纠纷能判刑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效买卖合同。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以及其他从义务等。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检验、保管以及及时领受等。因此,买卖合同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因为买卖合同而产生的民事纠纷,所以不涉及到刑事内容,所以是不能
    2023-03-11
    155人看过
  • 法律规定样品买卖特征有哪些
    样品买卖具备以下特征:1、样品是对标的物品质的约定。在样品买卖中,出卖人交付的货物必须与样品具有同一品质。它是以样品来确保标的物的品质,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与样品品质相同为生效条件,也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与样品不同为解除条件。2、样品买卖须有样品存在并明示为成立。样品须在订立合同时就已存在,并且当事人须将这种存在订明于合同之中,如在合同中写明“以样品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者写明“按样品买卖”等。虽经出卖人向买受人提示样品,而并未将样品约定作为买卖合同的条件明示于合同之中,则不成立样品买卖;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出卖人在履行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提供样品,也不构成样品买卖。一、样品买卖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由于样品买卖是在买卖关系中附加了出卖人的一项“须按样品的品质标准交付标的物”的担保,因此,样品买卖除适用普通买卖的规定外,还产生下列效力:1、出卖人应按样品所确定的品质标准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因
    2023-02-27
    144人看过
  • 居间合同与买卖合同各自的特征
    1、居间合同的特征(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2、买卖合同的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是以获取买受人支付的相应价款为目的;买受人支付价款,是以获取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为目的,两者互为对价、具有明显的有偿性。(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互相对应互为条件,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恰是另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恰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2023-03-12
    102人看过
  • 交易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
    交易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主要有: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一、二手房交易的陷阱应该怎样防范二手房交易的陷阱的防范方式是:1.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购房人应至房屋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状况调查,以确定该房屋是否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2.查看产权证,确定其房屋类型;3.根据产权证或其他法律文件如预售合同确定产权人;4.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付款流程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二、法律上技术合同属于买卖吗技术合同不是买卖合同。技术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为:第一为概念不同。买卖合同指的是合同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而技术合同规范产品和服务技术;第二为特征不同。买卖合同包括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技术合同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第三为二者的范围是不一样的。技术合同和买卖合同区别如下
    2023-03-13
    126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特征有哪些合同诈骗犯罪特征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等等。一、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具体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1、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2、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3、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二、合同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界限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
    2023-06-26
    23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的概念是什么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1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3.买卖合同是诺
    • 运输合同都有哪些特征,有哪些分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2
      运输合同特征为主体的复杂性、标的特殊性、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格式的标准性、有偿、双务合同。运输合同按照运输方式、运送对象、是否有涉外因素进行分类,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 劳动合同关系都有哪些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2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 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 买房子的买卖合同有何特征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10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处理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1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