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18:22:05 320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的规定;2)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3)送交资料符合规范要求。

二、办理材料

属返拨留用地需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和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身份证

征地批文或市政府收回储备土地文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市东源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

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东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审查决定。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

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东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审查决定东源县国土资源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审批;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东源县城建设二路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东源县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

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蕉岭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已公开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二、办理材料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园区工业用地需提供。无。无。无。无。无。测绘的地形图,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相应单位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蕉岭分厅网站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蕉岭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
    2023-05-08
    303人看过
  • 仁化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仁化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2)属于拍卖、招标、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3)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4)符合拍卖、招标、挂牌公告所规定的竞买资格。(5)按拍卖、招标、挂牌公告规定支付了履约保证金。(6)签订了中标通知书,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二、办理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仁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
    2023-05-09
    314人看过
  • 湛江徐闻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地政策、用地国家标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土地复垦措施落实。二、办理材料所需申请材料暂不齐全。核实后补充完整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查、审批4.领取证件特殊环节无四、办理地点湛江市徐闻县红旗二路108号行政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6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徐闻县国土资源局七、办理费用不收费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
    2023-05-09
    493人看过
  • 英德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未受法律禁止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2、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二、办理材料原件,材料真实,盖章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原件,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原件,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原件,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原件,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原件,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原件,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原件,材料真实,盖章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原件,复印件,材料真实,盖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申请:申请
    2023-05-08
    69人看过
  • 罗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土地来源清楚合法;2、符合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3、土地界线、权属清楚无争议。二、办理材料无。填写规范、完整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无。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无。无。无。无。无。无。无。无。由测绘队提供。无。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复印件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罗定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
    2023-05-09
    398人看过
  • 台山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土地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争议;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二、办理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名由有勘测绘图资质的单位绘制如有需提供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名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江门市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3.受理。1)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实施机关依据“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2)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对于申请属于受理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受理其申请;对于申请事项依法不需审批的或
    2023-05-09
    30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建设用地办理流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5
      (1)建设单位在工作日(周一至周六)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通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
    •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0
      ■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建设用地申报分单独选址和城市分批次两种类型进行申报。 1.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建设用地申报分单独选址和城市分批次两种类型进行申报。 1.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批第一步:初审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初审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步:专项审查权属、地类、面积的审查土地利用规划审查供地情况审查压矿情况审查地质灾害情况审查违法用地的审查信访情况审查政策法规
    •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办理流程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7
      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有以下步骤: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
    • 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9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办理流程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1
      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有以下步骤: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