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记账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6:22:51 215 人看过

(1)记账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记录的数字要准确,摘要要清楚,登记要及时,字迹要工整。

(2)记账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盖章,并注明“√”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3)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一般占格宽的1/2。

(4)记账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要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除了在用红字冲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内结出负数余额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红色墨水记账外,其他一律不得用红字记账。

(5)各账页应按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行不得隔页码使用。如果发生隔页、跳行,应当将空页、空行划线注销,并写上“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的字样,盖上记账人员私章以示负责。

(6)各账户的余额,应写上“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要在余额栏内写上"0”表示。

(7)每一页应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并在最后一行写上“过次页”。在下一页第一行摘要栏内写出“承上页”的字样,并将上页余额抄在下页第一行的余额栏内。

记账中,发生账簿记录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等消除字迹,应按规定进行更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凭证相关文章
  • 验房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一手房购买中,根据法律规定与相关实务,验房时主要需要注意的情形为:1、查验房屋是否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若未竣工验收合格,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2、交付时开发商是否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若不具备此两份文件,买受人同样可以拒绝收房;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是否具备使用条件;4、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是否存在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等情形,而未通知买受人;5、交付的时间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若存在迟延交房,是否可以追究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6、工程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约定,若不符合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7、最后,要注意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房宝典:验房必须注意问题及简单操作方法1、厨房烟道:用纸卷点火后灭火冒烟,放在烟道口下方十公
    2023-07-25
    496人看过
  • 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哪些常见问题
    1、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文件原件可以不加盖公章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指出:“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特殊现象,由于习惯或使用单位认为不易伪造证件原件,故未加盖公章。如:机票、船票、火车票和汽车票一般不加盖公章。2。如何使用原始凭证拆分单?当一张原始凭证所列费用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时,原始凭证拆分单应由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下发给其他应承担费用的单位。接收原始凭证拆分单的单位将拆分单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3。什么样的记账凭证不能附原始凭证?根据规范要求,所有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但有两个例外:1。结账记账凭证。更正错误的原始凭证。4。复制的原始凭证能否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按照规定,复制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记账凭证的依据。原始凭证遗失的,按照本规范的具体规定办理。如何把握记账凭证装订的厚度?规范中对记账凭证装订厚度没
    2023-05-08
    376人看过
  • 房屋出卖人在登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移转须以登记为要件。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权移转也是出卖人的合同义务之一。因此,出卖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以转移所有权。实践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程序。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期限。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第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
    2023-05-01
    403人看过
  • 办理税务登记证注意哪些问题
    一、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二、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对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部门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验资报告。3.银行帐号证明。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6.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机构批准文件。7.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三、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接受纳税人申请后发给其税务登记表,纳税人如实填写好表格,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写的表格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输入电脑打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放给纳税人。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员代办税务登记。四、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发生税务登
    2023-05-04
    167人看过
  • 选择财务软件需要注意的问题具体有哪些呢
    选择财务软件需要注意的问题在选择会计软件时,应注意软件的合法性、安全性、正确性、可扩充性和满足审计要求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软件服务的便利,软件的功能应满足本单位当前的实际需要,并考虑到今后工作发展的要求。1、安全性安全性是指会计软件提供的功能,能防止误操作和作弊行为。例如:对于程序文件和数据文件,软件应当有必要的加密或者其他保护措施,以防被非法篡改;软件应当具有在计算机发生故障或者由于强行关机及其他原因引起内存和外存会计数据被破坏的情况下,利用现有数据尽量恢复到破坏前状态的功能。2、正确性正确性是指计算正确和防止输入错误。例如:当输入的记帐凭证重号,输入的记帐凭证金额借贷方不相等,软件应提示或者拒绝执行;软件应当提供自动进行银行对帐的功能,根据机内银行存款日记帐与输入的银行对帐单及适当的手工辅助,自动生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机内数据进行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汇总的计算结果,应正确无误;软件应当
    2023-06-12
    441人看过
  • 起诉有担保人的债务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起诉债务人,然后有担保人的,可以按照以下情况处理的:1、担保人是一般保证的,应当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然后人民法院确定债务人无偿还能力的,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2、担保人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是可以选择的,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承担偿还责任,也可以起诉担保人的,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的。起诉债务人必须条件当事人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必须条件有:1、双方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非法签订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
    2023-07-01
    244人看过
  • 年末财务会计应注意哪些问题
    年末第一项:检查本年度纳税情况。对企业本年度各项税费进行综合分析,计算本年度税负,并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进行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经常从年税率异常的企业中选取案例,所以企业应该在年底计算自己的纳税情况。内销企业税负率计算公式:内销企业一定期间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额△当期“应纳税额”累计额。1。月度“应纳税额”是指增值税月度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总额。2。月“应税销售额”=销售按增值税月纳税申报表适用税率征税的货物和劳务+销售按简易征收法征税的货物。附件:某期间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总额的累计额△当期“应纳税销售额”的累计额;={当期各月累计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存税额}+当期简易征收方式累计应纳税额-当期累计扣税额}累计本期“应税销售额”金额;={本期[累计销项税额-(累计进项税额-累计转出进项税
    2023-05-08
    101人看过
  • 哪些问题需要在立遗嘱时被注意?
    首先,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其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最后,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2023-02-17
    85人看过
  • 小企业代理记账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财务信息管理是当下企业的要务之一,良好的财务信息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通过有效规避财务风险而且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如今,随着创业热流和“互联网+”计划的出台,小型企业不断发展,代理记账的商业价值不断体现。但我们也需要关注代理记账的问题,慎重谨慎的挑选代理记账机构。一、代理记账的推广、选择上存在的问题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许多小型经济组织、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对于“代理记账”的监管措施不是很得力。在代理记账法律不够全面,缺乏相应的具体详细的法律规范。二、代理机构本身问题代理记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
    2023-05-04
    345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试用期员工辞职申请书通用版<p>尊敬的黄总:</p><p>您好!</p><p>很遗憾在这个时候向_________正式写出辞职申请,或许我还不是正式职工,不需要写这封辞职申请。</p><p>来到这里也快两个月了,开始感觉这里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得融洽和睦。在这里有过欢笑,有过收
    2023-08-04
    85人看过
  • 欠钱不还扣留债务人财产要注意哪些问题?
    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留债务人的财产呢?1、债权人已占有,债务人超期未还按合同约定,债权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债务人即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要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应注意以下几点:(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也不能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2、借贷有抵押物,债务人未偿还债务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财物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2023-06-05
    345人看过
  • 要注意哪些劳务派遣问题
    一是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二是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三是社会保险不参加。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型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四是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劳务人员在用人单位往往成为另类,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报酬待遇低,不享受用人单位的奖金和福利等。五是工作时间不规范。被派遣的劳务人员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这本属正常,但有的用人单位对劳务人员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并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违章责
    2023-04-26
    279人看过
  • 工作人员想要离职或转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员工跳槽之前需要注意的问题有:1、应提前协商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因未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注意合同规定,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企业面临拆迁自己需要跳槽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根据上述内容,对于企业在拆迁时无法继续生存或规模缩小的情况,应当合理补偿解聘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24
    168人看过
  •  信用卡债务重组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信用卡债务重组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二是通过法律途径与银行谈判。如果债务无法偿还,应与贷款机构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偿还。在胜诉后,贷款机构未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将申请强制执行,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地产、车辆、证券、存款等情况。信用卡债务重组的方法:1.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导致还款能力不足,信用卡债务即将逾期。一般来说,可以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不过经过个人协商,都是短期的,有息的;2、如果债务重组委托机构协商。属于通过法律途径与银行谈判。也没关系。确实无力偿还的,应当与贷款机构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偿还。贷款机构在胜诉后的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判决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时,将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地产、车辆、证券、存款等情况。 信 用 卡 债 务 重 组 的 法 律 规 定在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需要有所区分。如果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妻双方应共同偿
    2023-09-28
    278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进行会计监督的重要依据。正确填制和认真审核会计凭证是财务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任何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在从事任何一项经济活动时,都必须办理会计凭证,也就是由有关人员根... 更多>

    #会计凭证
    相关咨询
    • 签合同前代理记账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代理记账合同应当注意: 1、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是在工商局正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 2、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财政局下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 3、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 4、代理记账机构收费要合理且明确等问题。
    • 账务处理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每月记得申报地税(印花税、个税);r每季申报国税(增值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财务报表);r月销售、服务分别不超3万或季度不超过9万,可免增值税;r月销售不超10万或季度不超过30万,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退休人员再应聘要注意什么问题, 退休人员再应聘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6
      退休后再就业,应获得的与劳动付出相符的报酬,并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如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应按规定扣除相应的金额后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退休人员再应聘要注意个人所得税的申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如未与返
    • 签订合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
      为了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正常履行,不出现合同纠纷,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对方有没有资格签订合同。这要从以下两方面审查:一是进行资格审查。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具备法定资格。如果对方是法人,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二是审查签订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有资格。对方如果是法人,要审查签订人是否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按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且提供法人经营范围和项目的证明。如果是
    • 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1、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2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